美章网 资料文库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管治意见范文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管治意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管治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管治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批示精神,紧密联系我镇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纠纷。

二、工作目标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多渠道、多手段地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潜在的不和谐因素,务求我镇信访总量、非正常信访数量及群体性事件持续保持减少的良好势态。

三、方法步骤整个活动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综合治理、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1、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组建专项工作班子。镇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大调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民政科、国土所、计生服务站、拆迁安置办、安监所、环境保护所、村镇办、派出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各村(社区)均要成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3、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全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

1、全面排摸。各村(社区)、各部门以自查为主,重点围绕有越级上访倾向和案结事未了的信访老户,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梳理排查。排查要采取分层排查与条块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式排查摸底,坚决杜绝应排未排或排而漏报、未报的情况发生。

2、梳理汇总。对本村(社区)、本部门所排查的矛盾纠纷要立即汇总上报,以便采取措施着力预防、化解。

3、集中交办。对排查的矛盾纠纷,将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理,逐一化解。

第三阶段:综合治理阶段。

1、领导包片包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交办案件逐件逐人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一人一案”制定化解工作方案,各包村领导、蹲村干部要全程跟踪,参与化解工作。

2、见面沟通。要认真落实“三个面对面”的工作要求,即:包案领导要面对面地倾听信访人诉求,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职能部门领导要面对面地宣传法律法规,解释相关政策;责任单位责任人要面对面地反馈和落实处理结果。

3、着力化解。坚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上,要充分发挥协调会作用、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作用、发挥政法部门的作用,抓好落实,解决到位。

4、依法处理。对坚持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和违法上访等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1、书面总结。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结合实际,注重创新,形成工作特色,为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依据。

2、规范验收。以“三个是否到位”即:办理程序是否规范到位、处理意见是否落实到位、信访人停诉息访是否承诺到位来做好对化解矛盾纠纷的验收工作。

3、强化考核。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中予以表彰和嘉奖,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要以纪追究责任。

四、责任主体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建立广覆盖、多层面的工作网络,各村(社区)、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和牵头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关农村土地征用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国土、社保部门牵头负责;有关环保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有关劳资纠纷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社保部门牵头负责;有关房屋拆迁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拆迁部门牵头负责;有关教育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有关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有关三产服务业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三产部门牵头负责;有关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司法部门牵头负责;有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财政、农经部门牵头负责;对难以界定主管部门或者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由镇联席会议指定牵头部门负责。各机关部门要负责做好内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领导。要专门研究、专门部署,实行基层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确保组织、人员、经费的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做好化解工作。

2、确保案结事了。要始终把“案结事了、停诉息访”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全力以赴把排查梳理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事发地、初始阶段。尤其对交办的重要事项、重点对象要多管齐下,着力推进疑难、突出信访问题的解决。

3、强化督查指导。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领导的重视程度、排查梳理情况、化解落实进度、实际工作效果进行跟踪督查。领导小组还要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对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切实推进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4、整理上报材料。各村(社区)、各部门对交办的矛盾纠纷要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事态发展、处理意见和政策依据等要素建立档案,并将每个报结案件的综合办理情况书面上报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