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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保发展管治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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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保发展管治意见

一、回顾

期间,我区新城建设与发展正处于攻坚阶段,大量拆迁群众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亟需解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虽然承受着巨大社会压力,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劳动和保障事业仍全面、稳步、开拓性地推进,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建设了功能齐全的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所有街道和社区建立健全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按照“六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流程规范,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完善了对所、站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考评办法,强化目标管理和监督,确保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采取政府公益性岗位安置、灵活就业和企业吸纳三种方式,帮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企业开发岗位吸纳“4050”等困难群体就业,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简化程序,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发放范围。对促进就业的各类职介机构、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给予相应补贴。五年来,新增就业岗位60534个,实现再就业19509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2839人,成功创建充分就业区和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再就业培训11381人。

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帮扶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促进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困难就业人员实现就业。主动到企业上门服务,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扶持区域内各类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10828名被征地农民实现了基本生活保障。为26347名中止缴费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续保手续;32218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为企业离退休人员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净增人数逐年增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率达90%以上,全区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万余人;按时为失业人员、被征地老年农民、城镇困难老年居民、农村老年居民、插队下放三无人员、三线老军工等困难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生活困难补贴。

维权服务进一步强化。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协助企业建立工资支付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力度,认真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较好地处理了劳动争议庭审超时限问题。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通过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征缴”等专项执法行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与企业建立交流与沟通机制,指导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企业预防劳动争议的意识。

二、形势与发展机遇

期间,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也面临许多严峻的问题:全球经济中一些不确定因素将继续影响经济复苏进程,短期内就业形势依然不乐观;另外,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适应,不同行业劳动力供求不平衡,失地农民、大龄失业职工等弱势群体就业困难;依法征缴社会保险费与企业参保意识消极的“瓶颈”,企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克扣拖欠工资、劳动时间过长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等等。与此同时,我们拥有做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良好条件:一是期间取得的成绩为期间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期间政府更加重视民生和社会稳定,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上将提供更多的支持。

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和政府援助就业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佳就业环境,促进劳动者更充分就业;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从业素质;继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基金征缴,建立覆盖面更广、层次更科学、运行更安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社会保障体系更强的稳定功能;继续完善工资分配调控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仲裁工作,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利益,全面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主要目标:力争到期末,新增就业岗位48000个;新增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0000人;实现再就业15000人;帮扶3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培训6500人;在职职工培训5000人;新生劳动力培训2000人;创业培训1500人;培育自主创业者3250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20000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9%,实现应保尽保;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实现管理服务社会化与社区建设协调发展;落实老年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及其他各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老年人员的基本生活;所有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劳动争议按时结案率达100%,全方位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和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措施

(一)以充分就业为重点,进一步开拓就业再就业发展空间

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通过挖掘潜力,激发活力,加大投入,支持创办新企业,吸纳和推荐劳动力就业。抓住机遇,创新思路,采取措施,逐步释放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承载力和吸纳力。

完善劳动力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就业备案制度,并逐步加以完善。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信息联系点,采集实用性岗位信息,每年对城乡劳动力的就业状况进行一次抽样调查,定期公布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

建立职业培训、就业、创业一体化工作模式。积极与区教育局及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充分整合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完善联合办学模式,扩大办学规模,增加培训工种,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高质量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结合“再就业援助”活动,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模式。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信心,帮助他们完善创业构思,提供再就业孵化基地。

继续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以“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等困难群体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就业援助的针对性,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拓宽政府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规模,并优先吸纳就业困难对象。

(二)提高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扎实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继续与有关部门实行联动工作模式,加大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的工作力度,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为扩面重点,从落实社保政策和改进服务手段上着手,让更多的城乡居民享有社会保障。

做好养老、医疗保障的有效衔接。继续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加强政策宣传,使原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员了解转保政策和办理流程,及时办理农保转企保手续,通过适当补缴费用,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确保被征地农民“三保”(社保、农保和基本生活保障)有效衔接,对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帮助他们用其基本生活保障个人帐户资金缴纳社会保险费。

稳步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扎实推进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在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城镇居民医保扩面成果。

进一步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发挥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建立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落实好社会化管理各项服务制度,督促企业依法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坚持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大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守法经营的观念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打击非法用工为重点,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维权服务。

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突出民生为本,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工会、企业三方主动做好联系和沟通,定期研究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协调维权能力。

以劳动争议调解为抓手,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大力加强街道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加快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步伐,期间确保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处理中心正常运行,构筑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体系。对劳动争议突发事件的监控和处理实现重心下移,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