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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纠风工作年度之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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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纠风工作年度之意见

一、今年纠风工作要抓好“三项重点”

(一)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

要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目标,逐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全面推进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将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范围扩大到市属医院。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强化药品价格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相关政策,清理整顿乱收费、乱加价等问题。大力整顿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加速推进药品批发环节集中配送和零售环节连锁经营,减少流通环节。加大对卫生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结合市政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治理方案,重点打击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临床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等行为。

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德医风建设活动,大力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以“无回扣、无红包、无开单提成、无滥检查、无乱收费”为考核标准,总结树立广州市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典型。探索完善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努力降低医疗成本。

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服务网络,规范社区医疗服务管理,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引导群众到社区服务机构就诊。制定社区服务机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社区医疗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和公示、收费巡查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高中以下(含高中)示范校或星级校的达标活动,严格审批和控制学校的新建项目及其规模和标准。整顿和规范改制学校,坚决制止公办中小学以各种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地段生学位分配制度,强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的落实。加强审计力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捐资助学款和高中择校费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查处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等顶风违纪行为。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高校收费。加强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得到及时、合理、规范、安全和有效地使用,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教育经费的行为。全面推进校服招标采购工作,逐步将统一招标采购范围扩大到各区。推行中小学生教材出版发行招标试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减少各校间的差距。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市、区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

(三)继续做好“五个坚决纠正”工作

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要抓紧出台我市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完成制定公布征地的统一产值标准或综合地价工作,完善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以及征地补偿款直接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等制度,防止发生新的拖欠。严格规范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加强村集体征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加强监督检查,凡征地手续不齐全、未与农民达成共识、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不能开工。

加强规划的监督力度,合理确定房屋拆迁规模,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制工作。完善房屋拆迁公示、听证、许可、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拆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权力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继续加强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的监管,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解决企业改制中涉及职工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问题。

逐步完善农民工工资监控、欠薪预警和保障机制。推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制度。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依法查处恶意欠薪的行为。

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以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标排污问题进行认真整治。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逐步建立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和重点企业环保信用档案,督促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业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环保执法,坚决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二、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

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巩固税费改革工作中取得的成果,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成果,确保免征农业税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和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涉农收费和补贴补偿款项的监管,坚决纠正向农民乱收费、搭车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伤农坑农行为;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考核工作,要把涉农收费专项治理情况、涉农收费专项审计结果与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加强涉农收费以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责任专项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