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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主要措施;进行讲述。其中包括:以维护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稳定承包关系、完善“两证”发放、保护农民切身利益、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报批程序、明确工作范围、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调查摸底及制定方案阶段、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解决阶段、“两证”发放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督促检查等,具体材料详见: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是落实农村土地政策,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关系,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重要举措。我市已于1998年在全市开展了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全市仍有部分村民组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没有进行,有4.4万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承包合同书需要补发、换发,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妥善解决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的意见》(**政〔20**〕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土地承包政策为依据,以维护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稳定承包关系、完善“两证”发放、加强合同管理为重点,依法解决第*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保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执行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是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解决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各乡(镇、区)和各部门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在土地承包工作中坚决杜绝任何违背国家法律政策的错误做法。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解决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要依靠基层组织,尊重群众意愿。每个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村组的承包方案,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群众讨论通过。承包方案要向群众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不能包办代替,更不准强迫命令。
(三)严格报批程序。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行明确的土地承包程序。
(四)明确工作范围。此次解决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是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后续完善工作,重点完善部分村民组的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各乡(镇、区)一定要明确工作范围,切不可任意扩大工作对象。对已经完成土地承包的村组,严禁打乱重来;对土地承包中出现的个别问题,要个别对待解决,严防土地承包问题扩大化,确保农村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争取20**年10月底前,全面解决部分村民组的土地承包遗留问题,使土地确权到户;及时补发、换发4.4万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承包合同书,确保“两证”入户率达到100%,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到实处,使全市的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遗留问题基本得到完善解决。
四、实施步骤
按照**市统一部署,20**年9月10日前,全面解决土地承包遗留问题,确保土地落实到户;10月底前,“两证”发放到户。此项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及制定方案阶段(20**年6月25日—7月10日)。各乡(镇、区)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抽调人员,分片包干,认真排查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未完成的村组情况。排查要逐村逐组,不漏一户,不漏一地;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各自解决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方案制定要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指导村、组具体开展工作。各乡(镇、区)要将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加盖公章后与方案一并于7月10日前上报市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解决阶段(7月11日—9月10日)。要结合农业生产季节,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解决工作。各乡(镇、区)要选派专职人员,指导村组召开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土地承包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要召开群众大会对方案进行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要严格按照村组方案执行,确保土地确权到人到户。
第三阶段:“两证”发放阶段(9月11日—10月31日)。土地确权到户后,应及时与农户签订书面合同,发放经营权证书。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农户、村委会、乡(镇、区)各保管一份。经营权证书经市政府核准盖章登记后发放到户。对于原来承包地块、面积已确权到户确需补发、换发“两证”的,可在证书印制到位后,及早陆续发放。“两证”发放工作要稳妥有序进行,坚决杜绝重发、多发现象,严防因工作不细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5日)。“两证”发放后,各乡(镇、区)要认真进行自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报市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里将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分赴各乡(镇、区)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进行表彰,对验收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纠正。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解决好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是当前农村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市政府成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正县级干部山岳顶同志任组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凌君同志任副组长,市农业、财政、国土资源、林业、信访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局长宫建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副局长王朝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新晨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注重实效、搞好服务”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市农业部门负责土地承包遗留问题的政策指导、“两证”发放等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解决土地承包遗留问题的工作经费;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权属纠纷确权工作,并及时纠正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市信访、林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解决好土地承包遗留问题。
(三)做好督促检查。市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做到每月统计一次工作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到各乡(镇、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跟踪督办。对解决遗留问题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彻底的,要限期整改;对解决遗留问题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对在解决遗留问题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违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要给予直接责任人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