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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公室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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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公室意见

各乡民政办公室、各街道社会事业科:

20*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奋力实现新跨越,建设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天宁的重要一年。我区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顺应形势、敢于争先、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建立健全社会投资体系,提高社会福利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双拥工作,强化社会事务行政管理,加强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努力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20*年我区民政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创市级以上社区建设示范街道2个、市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居委会11个;

2、迎接市检查组对村民自治模范乡达标单位的复查验收,争取全部达标;

3、创建学习型社区16个;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率”均达到100%;

5、福利企业实现销售13.5亿元,利税1.7亿元;

6、积极实施“星光计划”,确保完成项目9个;

7、为常州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三连冠”,力争不失分,争取得高分;

8、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农村义务兵优待金、烈士家属和在乡伤残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的优待金分别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70%、30%和25%;

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年检率达100%;

10、婚姻登记体检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为实现上述目标,具体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灾救济工作

各单位要坚持动态管理、按季审核,严格标准。认真贯彻国务院第138次总理办公会议精神,对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的人员在其申请低保时,一律按“实际收入”计算,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纳入低保范围。要继续完善“三公开一监督”制度,确保在30日内对申请最低保障的贫困居民办好调查、审核、审批手续。要增强依法保障意识,提高依法保障水平,实现“三个到位”。即:低保政策落实到位、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到位、低保对象的满意度到位。围绕“三到位”,年内我们要组织好三项活动:一是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低保政策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对低保政策有更清楚的了解;二是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低保家庭进行一次走访活动,进一步了解低保人员的生活状况;三是组织全区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救灾救济要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及时做好新发灾害的查、核、报工作,确保救灾款物及时下拨到灾民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坚持经常性捐助为主、集中性捐助为辅的原则,大力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切实把捐助款按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户手中。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完成省、市下达的寒衣、被募集任务。健全和规范农村社会救济工作,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进一步提高供养标准和入院率,努力解决五保对象就医难问题,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今年是我区社区建设拓展年,各单位要继续将社区建设作为推进我区民政工作的有效载体来抓,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的层次与水平,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社区。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年内要有90%的街道(7个)达到市级以上社区建设示范街道、80%的社区(67个)达到市级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的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提升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完备社区基础设施,重点要加强乡、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建设。新丰、北环街道各建成一个2000平方米以上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青龙乡建成一个1.08万平方米的乡级社区服务中心;红梅乡建设一个2万平方米的学生公寓;茶山乡兴建一所老年公寓,新增床位150张。三是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培育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开辟社区再就业岗位。四是切实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会同区委组织部举办1—2期社区干部培训班,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的综合素质。

在整个社区建设中,要积极探索综合改革的新路子,精心培育集“优质服务、对外开放”于一身的新亮点。

村民自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巩固村民自治模范单位的总目标,加大工作力度,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精神。通过宣传学习,使各乡、村级干部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村民自治的意义和要求,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提高民主法制意识,为发展农村民主培养合格的主体,大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制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使村民自治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上半年,区将在茶山乡勤丰村委开展村民自治规范化管理工作试点,尽快在全区推广。三是不断巩固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成果。在实行动态管理过程中,配合市检查组对申报的乡级村民自治模范单位进行全面验收,重新表彰,以提高村民自治工作整体水平。

三、巩固和发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今年是常州市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关键一年,各单位要加大争创力度,在提高创建质量上下功夫,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的总目标。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的力度。广泛开展以“居安思危、强国强军”为核心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以《国防法》为内容,组织开展“国防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利用“天宁广场文化”组织开展专场文艺晚会,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双拥工作活动载体。继续组织为驻军部队开展“送技术、送知识、送智能”的三送活动,为驻军部队科技兴训和科技练兵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当好“三部”,即:育人才,提高官兵素质的训练部;传技术、武器装备革新的科研部;办实事、服务科技练兵的后勤部,倾力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积极拓展社会化拥军新领域,逐步把双拥工作引向社区、民营企业。深入开展为“驻军贫困战士家庭送温暖”活动,把第二故乡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贫困战士身边。三是要进一步落实好双拥政策法规。解决好随军家属的工作和子女的入学入托,照顾好“三老”优抚对象的生活,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四是不断把军民共建引向深入。继续开展以“强支柱,尚科学、树新风”为内容的军民共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新风尚、新道德,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进一步深化文明社区的共建工作。广泛开展“军民互动共建学习型城区,立足双拥培养学习型人才”活动,推进军民共建向“智力型”转变。五是要认真落实好优抚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确保优抚对象的立功荣誉金、自然抚恤增长机制的兑现率为100%。其中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要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70%;烈士家属优待金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30%;在乡伤残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优待金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25%;解决好“三老”优抚对象的医疗难、生活难和军嫂的就业安置工作,努力为社会和部队的稳定作出贡献。

四、引导福利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福利生产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民政事业的重要支撑力量。积极引导福利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我们必须经常研究的大事。今年全区福利企业力争实现销售收入13.5亿元,利税1.7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2.5%和17%。重点要抓好五项工作:

1、强化服务意识,构筑有利于福利企业发展的平台。继续坚持“服务、指导、协调、管理”的原则,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指导、协调、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

2、突出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产品结构的调整,要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20*年,拟变更企业3个,争取新办福利企业3个。各项扶持工作重点要向用人少、税收多、后劲足的新办企业倾斜。

3、依靠企业创新,提高福利企业管理水平。首先要重视企业发展的战略研究、市场研究和宏观趋势的研究,找准切入点,正确定位。其次是要建立信息网络,加快企业信息化进度。信息化程度的高低是企业参与竞争的一个重要砝码。各福利企业要在生产过程中严格目标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等,不断增强竞争力。

4、落实年检制度、提高年检工作质量,确保福利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要不断完善“四表一册”台帐,按政策规定建好财务帐目;残疾职工配备要到位,上岗率和出勤率不能低于80%;认真落实各项劳动、工资、福利政策,按规定交纳职工特别是残疾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政策。凡年检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取消其福利企业资格。

5、落实安全措施,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企业的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管理,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车间、工段明确专职安技员,做到定岗、定职、定位。20*年,区民政局计划举办一期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促进企业安全意识的再强化和各项安全措施的再落实。

五、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们要围绕规范办事程序,公开操作流程来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接受群众监督。一是要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确保婚姻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100%,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举办一期新《婚姻法》业务培训班。二是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做好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重点检查民间组织是否正常开展活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等。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提高其自律水平和专业化水准;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按照“双重负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三是进一步规范地名的审核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和市11个部门《关于加强住宅和高层建筑等标准地名命名管理的通知》精神,对非法地名认真进行查处,切实加强地名管理,严格地名的命名程序,实现地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四是进一步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确保火化率100%。要加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做好骨灰堂防火、防盗工作,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五是及时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六、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思路和方法都有了新的拓展,可以说是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要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真正体现“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的工作职责,就必须抓紧抓好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我们要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要求,着重抓好三项建设:一是思想建设。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十六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民政工作。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创新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进而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制度建设。无论是从依法行政来看,还是从提升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来讲,都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要靠制度来规范管理,靠管理来提高效率。我们初步设想,将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创新奖励制度等,努力建设一支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三是作风建设。实现民政工作的新跨越,必然要求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的创新。而要创新,就必须大兴理论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勇于实践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要通过改进工作作风来带动和加强行风建设。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依法保障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牢记宗旨、艰苦奋斗、勤奋廉政,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服务和服从于大局,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