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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县直属校(园)、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工委进一步加强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基层关工委组织在教育培育青少年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创建“五好”关工委活动,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市关工委提出创建“五好”学校关工委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学校关工委工作不断规范、不断深化、不断创新,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创建目标
从现在开始到2014年,在全县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创建“五好”学校关工委活动,使我县各学校关工委达到“五好”创建标准,具体创建目标是2013年、2014年依次达到学校数的50%、100%,今年评选出10所“五好”学校关工委示范校。
三、创建对象:
中心小学以上学校。
四、创建标准:
领导班子建设好、骨干队伍建设好、制度健全执行好、活动经常效果好、探索创新成果好(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五、组织实施
1、动员部署:2013年3月开始,各学校要根据创建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订“五好”学校关工委创建活动的计划和实施方案,部署创建工作。
2、实施创建:2013年4月开始,各学校要不断完善关工委的组织网络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积极稳步地推进创建工作。
3、考评验收:“五好”学校关工委创建活动,每年考核评估一次,2014年底前全县学校创建活动考评结束。各校要明确创建时限,力争在两年内完成创建任务;基础较好的学校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主动申报考评。
“五好”学校关工委考核评估内容以创建“五好”学校关工委评分细则为准,每年10月底前各创建学校要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合格的学校关工委,书面自评报告县教育局关工委,由县关工委和教育局关工委组织考核验收。经县考评合格,县关工委和县教育局予以授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关工委和县教育局关工委负责指导、检查学校开展创建“五好”关工委工作。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成立并健全关工委机构(完小校成立学校关工委工作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关工委主任,成员由分管副校长、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学校领导、老教师、德育主任及其他单位老同志组成;并积极与乡镇、村居关工委沟通联系,把村居内的老党员、村居“两委”老干部、老教师、老企业家、退伍老战士等吸纳到关工委组织中来,协同工作,完善学校关工委工作队伍。
2、因地制宜,创新工作。结合县关工委开展村校“三好三无”共建活动(“三好”即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三无”即无辍学、无进网吧、无犯罪),创新活动载体,从不同层面宣传创建的重要性,组织各方面自觉参加。要注重积累创建活动资料,总结经验,善于挖掘创建工作亮点,及时通过各种宣传渠道,营造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氛围。
3、注重实效,确保质量。首先要建立健全基本工作制度,规范办事规则;其次要建立健全激励和保障制度,学校关工委经费要列入学校预算,切实做到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有条件行事,积极为青少年办实事、好事,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