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加快行政审批改革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届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努力打造“全市最好、苏北领先、全省一流”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现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纵深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行审批和监管相分离
整合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按照年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的要求,已成立行政许可服务科的发改、经信等20个部门(单位),要实现行政审批职能向该科室集中,行政许可服务科整建制向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集中;部门审批服务项目进驻“中心”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切实把“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到实处。要避免重审批轻监管、以审代管等现象发生。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整合后,原职能科室除配合行政许可服务科进行现场勘察、现场验收外,主要从事审批服务项目的监管工作。尚未成立行政许可服务科的部门(单位),要尽快将审批服务职能向科室集中,设立行政许可服务科,科室向“中心”集中。各部门(单位)要抓紧落实,确保在6月底前推进到位。
落实窗口审批办件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审批服务工作,分管负责人实行“中心”窗口签批制度,每星期到窗口指导工作不少于一次。凡需部门分管负责人签批的办件,一律在“中心”窗口签批,已实现网上签批的部门,分管负责人要及时上网签批。要明确行政许可服务科科长是部门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必须在“中心”窗口坐班服务,办件事项实行“否定备报制”,即:符合办理条件的一般“程序性”办件事项,授权科长直接办理;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和依据;在审批过程中有异议或有疑义的办件,行政许可服务科科长向部门分管负责人汇报请示;分管负责人认为办件有异议或有疑义的,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请示。所有审批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办理,严格执行“办件质量终身责任制”。
实现项目集中办理、集中收费。县级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要全部进驻“中心”集中办理,实质性运作,坚决杜绝“厅外审批”、“体外循环”现象。办理事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要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相关优惠政策,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在“中心”窗口办件涉及收费的,一律到“中心”银行代收窗口统一缴费。“中心”收费银行要根据办件需求,健全收费功能,保证收费环节畅通、资金安全。要切实加强中介服务的管理,中介机构职责、服务收费标准和依据要对外公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价格认证、安评、环评、测绘等与项目审批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必须进“中心”集中办理,中介服务要引入竞争机制,已具备竞争服务条件的,由相关审批部门落实2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二、不断完善审批服务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加强电子政务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部门局域网系统、行政审批系统等网络平台建设,分类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工作。主动做好省、市、县审批服务网上申报的衔接工作。县经信、工商、质监、住建、商务、环保、消防等部门(单位)窗口的办件,需上级部门审批的,要及时做好办件资料网上上传工作,减少企业跑省、市办件的次数。不断完善部门审批网络系统。县国土、国税、地税、交通、人社、公安、烟草、气象、电信、房管办等已开展网上服务的部门(单位),要及时升级运行程序,完善数据库资料,拓展网上审批功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全面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外网预审工作。要实现所有办件项目外网表格下载、预申报、办件查询、信息反馈,内网同步受理及审批功能。扎实做好办件的网上登录工作。各部门(单位)窗口办件,要及时登录“中心”审批系统,并实时上传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便于上级部门监督和企业、群众查询。加大网络建设力度。县发改、农委、文广新、规划城管、水利、卫生、计生、安监等无网上审批平台的部门(单位),要依托电子政务系统、行政审批系统,增设服务模块,12月底前实现网上审批。开展网上审批知识学习宣传活动。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网上审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网上审批程序及使用方法,确保及时、准确履行网上签批和监管。具体办件人员要加强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习,精通网络办件业务。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群众网上办件知识的宣传,让群众知晓并运用网上办件。
全面实施联合勘察、联合验收。要扩大联审会办的覆盖面,对涉及2个及2个以上部门(单位)的审批勘察事项,由“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现场勘察,集中讨论勘察情况,能当场确定勘察意见的,应当场签署;需向窗口部门负责人汇报并研究后确定的,原则上于勘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勘察意见;需经专业论证或向上级部门申报的,时间另定。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实行集中联合验收,及时出具批文、报告或意见。凡无故不参加联合勘察、联合验收的部门(单位),采用“缺席默认制”,视为同意联合勘察、联合验收综合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联审联办机制,压缩内部的流转时限,全力打造审批服务快车道。
统一组织集中年检。各部门(单位)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改革需要,规范集中年检行为,不断提高集中年检效率。对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年检项目必须进驻“中心”,实行集中时间、集中审验。开展部门(单位)间联合年检的项目有:排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和外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开展单项集中年检的项目有:卫生许可证、烟草零售许可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证、收费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等。
大力提高办件效率。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件时限。原法定时限为3个工作日以内的承诺件,原则上改为即办件,当天办结;法定时限为5—7个工作日的,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时限为10个工作日以上的办件以及需经过专家论证、集体会办等审批程序的项目,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的办件项目另定;凡需要现场勘察的项目,组织现场勘察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三、积极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提升服务主体经济能力
推行项目代办制。建立导办服务平台,在“中心”设立项目窗口,实行免费服务,帮助完善申报资料,全程代办相关证照手续。建立项目员制,各镇和“两区三园”要成立项目审批(便民)服务中心,明确并相对固定一名熟悉审批业务知识,具有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担任项目审批专职员,专门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各类审批手续代办服务。建立项目员考评激励机制,“中心”要强化对项目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把项目员工作纳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建立审前辅导制。对全县招商引资或技改扩能项目,所需审批事项的材料、程序等,要加强审前辅导。审前辅导由项目申办主体提出申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中心”直接辅导,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深入项目现场,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申报材料,指出申报手续的注意要点和关键环节,提高服务的针对性。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镇、园区项目员辅导,确保项目早落户、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完善绿色通道审批。对县委、县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三产服务业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企业注册登记项目,实行“全程、特事特办、联合会审、低限收费、限时办结、跟踪督办”的无障碍审批服务方式。对需要报送市级审批的事项,由“中心”与市“中心”对接,接轨市审批快速通道。
实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制。开展延时服务,办公时间内遇到没有办结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要在确保窗口办结所要办理业务的情况下,方可下班。开通24小时电话预约服务,要按约定的时间为申办人办理有关手续,保证非办公时间的审批服务工作不断档。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对全县重点项目审批,做到事前主动介入,了解和掌握项目情况;事中指导帮办,加快项目办理进度;事后回访服务,协调解决后续矛盾和问题。
启用“一表制”审批。“中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优势,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的要求,分类推进“一表制”审批。对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涉及的工商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等所需要的基础信息存入“一张共用表”,实现信息共享,“一条龙”服务。对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两证”办理事项,实现住建、地税、国土共享基础信息,由一个前台窗口受理,录入办件信息,相关窗口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中台交换信息,窗口后台协同办理,办件结果向企业、群众多种渠道反馈。
四、落实责任,强化协调,确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的审批职能整合、服务项目进驻、窗口人员派驻和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要把“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作风优”的正式在编人员选派到窗口一线工作。要积极参与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工作,阶段牵头部门还要做好牵头工作。县政府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行“部门问责制”,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签批、谁负责”。
严格督查,奖惩兑现。县监察局、优化办、政府办督查办要把部门审批服务工作作为机关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审批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及时曝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工作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人社部门要强化对审批服务工作人员的考核,年终考核优秀指标放宽到20%。
注重协调,形成合力。县优化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每年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一次,对清理保留的项目进行编号登记并向社会公布。财政、物价等部门要严把项目收费关和资金流向关。“中心”要强化在并联审批、联合勘察、联合验收中的牵头组织职能,切实做好行政审批的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要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审批运行机制。各窗口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联系与配合,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上水平、登台阶,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