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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民生目标项目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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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民生目标项目工作意见

为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紧紧围绕全区“凝聚大合力、实施大转型、推动大建设、实现大跨越”的工作主题,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工作原则,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百事惠民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将重点实施九大民生工程,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就业增收工程

1、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4050”人员就业难问题。完善零就业家庭援助、服务、就业一条龙机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今年发放个人小额贷款250万元、密集型企业小额贷款400万元,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达到6100人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做好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培训工作。通过校企联合,订单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培训人数力争达到6000人次。(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做好劳动力市场建设。由区公安分局、城管局等部门继续对中兴北路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完善茶榆北路劳务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管理,引导务工人员有序务工。(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扩面工程

4、加强社会保险增补扩面工作。农村低保人均年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1900元,城市低保人均月标准由310元提高到350元。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好特殊群体参加社会保险问题。以劳动用工年检和执法检查为依托,对全区各企业开展实地大检查,督促企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重点做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启动工作。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全面启动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参保人数突破1万人。(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继续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参合率达到97%;全区人均筹资水平由230元提高到290元,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调整统筹补偿方案,适当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济困救助工程

7.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按标准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补差资金,保证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350元,补差22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1900元,补差100元,惠及低保对象5128户、7213人。(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8、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办法,4个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全面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规范救助办法,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区卫生计生局)

9、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按标准及时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惠及五保对象153人。加快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力争今年完工、投入使用。(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0、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实现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1、落实各类优抚政策。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无收入军休干部、随军家属遗属医疗保障,以及参战、涉核退役军人政策,配合制定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积极救助优抚对象。(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2、继续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全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达到12家,其中100张床位以上老年公寓达到4家,养老床位数增至1800张。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3、推进全区社会散居孤儿管理工作。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对13名社会散居孤儿给予生活补助,确保我区社会散居孤儿的正常生活学习。为每位孤儿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及时解决每位孤儿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问题。(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4、做好残疾人爱心扶持工作。联合仁泽集团创建残疾人爱心岗亭,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继续加大残疾人托养力度。指导春雷公寓托养中心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服务档案、提高服务质量,争创全市一流的残疾人托养机构。(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住房安居工程

15、全力推进各类保障房工程。今年确保完成廉租房180套、9600平米,经济适用房120套、9520平米,公租房300套、1.3万平米,限价商品房120套、1万平米,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教育提升工程

16、逐步推进全区教育布局调整,按照建设一所、打造一所、成熟一所、塑造一所的原则,用产业的理念、产业的手段,办好每一所学校,力争新区幼儿园3月份投入使用,新区二小上半年开工建设,积极谋划新区二中、新区三小和金鹰幼儿园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区文教局)

17、加大教师培训力度,聘请全国知名教师担任顾问,定期为我区教师讲学、指导,开展不少于4次的教学观摩;组织全区32名骨干教师到北京师范大学和师大附小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的教育管理模式和教学经验。(牵头部门:区文教局)

18、提高新区中学、新区小区等学校的办学质量,提升知名度,打造教育品牌。继续加大财政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年内通过省政府对我区的教育督导评估。(牵头部门:区文教局)

医疗保障工程

19、配合做好市第二医院搬迁后周边道路设施的配套和市第四医院、市第三医院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启动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0、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配送制度,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落实。(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1、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进行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2、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提标扩面工作,把三级以上手术并发症人员全部纳入特扶范围,奖扶金增加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特扶金增加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135元。(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3、突出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3000元奖励兑现工作,新增对象当年兑现,遗留问题兑现率达到80%。抓好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24、突出抓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积极探索高效的运作模式,确保完成目标人群覆盖率80%以上的任务。着力扩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范围。(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局)

环境改善工程

25、加快推进城区绿化建设。完成长治东街、京华路、站前大街的绿化新建及张宣大道的绿化补植工作;继续推进新区体育公园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花架、花箱等绿化设施,继续做好主城区绿化工作。(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26、全面提升环卫工作水平。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购买保洁车和高压清洗车,提高环卫清扫保洁效率;严格执行主次干道16小时保洁、重点部位24小时保洁制度。(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27、进一步完善市容市貌管理措施。继续推行“城管服务台”试点工作,在市府大街、朝阳大街设置“城管服务台”,实行定点定段执勤,对群众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及时解决群众在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市政便民工程

28、完成沈家屯家属楼、南海公寓、荣庆小区等老旧小区集中供热工程。(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29、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九、平安创建工程

30、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建立政府督导、专家排查、企业整改的监管机制,全力抓好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生产销售等各个领域、行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

31、加大食品、药品卫生监管力度,把好食品、药品安全关,确保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抽验率达到100%,群众举报查处率100%。(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区卫生计生局)

32、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健全救灾应急储备物资日常管理制度,按应对大灾24小时能到位的要求与食品和物资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储备应急救灾物资,保持良好的备灾状态。(牵头部门:区农委、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