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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年度推广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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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年度推广工作意见

各村(单位)党支部:

新闻宣传是沟通党和人民群众感情的重要桥梁,为搞好二00九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按照县委宣传部的工作部署和闻外宣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新闻宣传要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指针,及时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努力宣传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推进全镇各项工作开展。

二、巩固和健全新闻宣传队伍。全镇要组织30人的新闻报道队伍。镇机关成立起新闻宣传中心报道组,各村(单位)培养起2-3人新闻宣传骨干人员,及时报道本单位先进事迹。

三、建立制度。镇党委聘请上级新闻单位专职人员每季度对报道骨干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积极推荐人员到上级新闻宣传部门学习,提高新闻宣传人员业务水平。镇中心报道组每月进行一次新闻宣传分析会,总结经验。新闻报道奖金每季度兑现一次,并由镇中心报道组负责分发。

四、落实任务。(1)不折不扣地完成县委宣传部下达我镇今年稿件任务,并力求有所突破,各村(单位)党支部要将镇下达的任务(见附表)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全镇力争上中央主要报刊电台1篇,江西日报3篇,省电台5篇,宜春日报20篇,县级报刊电台网络60篇。(2)按照上级要求,实行新闻稿件奖罚制度。要求镇机关每名干部全年向县以上报刊电台投稿一篇,要求镇属各站所办全年在县以上报刊电台投稿一篇,镇政府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奖100元,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罚100元。同时,对已刊用的新闻稿件,镇政府进行不定期通报公榜。

五、奖励标准。凡报刊、电台采用的稿件,镇党委、政府将给予奖励,其奖励标准为(1)县级报刊电台每篇奖30元,宜丰信息网奖25元,1000字以上重稿每篇奖80元;(2)市级报刊电台每篇至少奖100元,其中宜春日报每篇奖200元,宜春日报头版头条奖500元,二版头条奖350元,一版用稿奖250元,1000字以上重稿件奖600元;(3)省级报刊电台每篇至少奖300元,其中江西日报每篇奖500元,1000字以上重稿奖800元,头版头条奖1000元;(4)中央级报刊电台每篇至少奖400元,其中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奖1000元;(5)分配到各村(单位)稿件任务未完成者按照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考评;(6)不是宣传本镇范围内的新闻稿件或文艺作品不实行奖励;(7)被上级部门采用的宣传信息,按报刊电台奖励标准。

以上意见望各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