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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难监测宣传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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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难监测宣传工作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我市特殊的气候、地质环境,造成暴雨、洪涝和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洪涝及山地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工作是防汛减灾的关键环节。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市已建成了比较完善的自动雨量水情监测速报网络、市县防汛预警信息平台和防汛异地会商指挥系统,整合了气象、水文和大中型水库雨水工情信息资源,修订完善了《大型水库参与汉江干流错峰调度办法》、《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实施了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立健全了基层防汛减灾信息员队伍,初步建立起了对雨水工情进行有效监测和信息快速传递体系,在防御洪涝和山地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入开展的防汛减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推行情况掌握到户、预警信息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防汛包抓工作“三到户”措施和做好危险地带群众提前撤离转移等有效做法,使全市防汛减灾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切实做好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工作,有效防范应对洪涝及山地灾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前撤离”的工作方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警信息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洪涝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网络,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健全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应对高效,确保灾害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传递给各级政府和基层干部群众,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最大可能地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2、工作目标。坚持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基层,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分级负责的洪涝及山地灾害监测和信息机制。深入开展“情况掌握到户、预警信息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防汛包抓工作“三到户”措施,不断完善“镇自为战、村组自救、院户联防、预警到户、责任到人、提前转移”的防汛工作机制,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洪涝及山地灾害监测和预警信息系统,洪涝及山地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受洪涝及山地灾害威胁区域预警信息到户做到全覆盖。

二、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1、构建监测预警系统。市、县(区)两级水利、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加快构建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功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作用。在全市城镇、农村、江河、水库、交通干线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和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的高山峡谷地带,加密建设自动雨量、水位监测站点、视频监控站和山地灾害专业监测等设备,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及时处置到位。

2、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部门要依托新一代天气雷达、气象卫星云图、多要素自动气象站等监测手段,充分发挥汉江流域气象灾害预警中心作用,建设县级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系统,强化短时临近预报和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监测预报,特别要加强对区域性、流域性强降水和突发性暴雨、局地强对流天气的实时监测预警,努力提高气象监测预报的精准度和时效性。水利、国土部门要充分发挥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网、预警信息平台作用,严密监测及早发现山洪及泥石流、滑坡等山地灾害险情,及时预警信息。水文部门和汉江干支流各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密切监测江河水情,及时提供洪水预报预警信息。

3、加强预警信息。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洪涝及山地灾害预警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警信息紧急制度,明确灾害预警信息权限、流程、渠道和工作机制等。各有关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要切实承担防灾减灾社会责任,建立快速的“高速通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准确、无偿播发和刊载灾害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要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甚至中断正常播出等方式迅速播报预警信息及有关防范知识。

4、整合利用预警设施。各县(区)、各镇(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在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的同时,加强洪涝及山地灾害预警信息与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传播手段。整合气象和山洪灾害预警广播、“村村通”电视广播等预警设施,提高预警设施保障能力。

5、快速传递预警信息。各县(区)、各镇(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区、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建立健全面向基层村组(社区)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形成县(区)-镇(办)-村组(社区)-户直通的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加强中小河流全流域洪水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做到上下游、左右岸、跨行政区域之间的信息交流互通;县区之间、镇办之间、村村之间要互通雨情、水情,灵通信息、相互照应。重要雨情、汛情、险情要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广播电视、语音电话、手摇报警器、鸣锣吹哨等方式迅速将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传递到村到户,做到预警信息全覆盖。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防汛减灾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县(区)责任信息员、镇(办)专职信息员、村组(社区)骨干信息员工作责任,配备必要装备和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加强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三、有效发挥预警信息作用

1、健全预警联动机制。按照《市气象洪涝地质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规定,市气象局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制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特别是短时、局地强降水信息;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行综合会商研判,做好洪涝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会同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和有关媒体、通信运营等单位建立应急联动响应组织体系,负责做好重特大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工作。

2、规范预警信息。市气象局、市水文局要加强主要江河流域区域性暴雨、洪水等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暴雨蓝色预警和江河水库警戒以下预警信息直接报送市防汛办公室,市防汛办公室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后报告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批示;暴雨蓝色以上预警和江河水库警戒以上预警信息在报送市防汛办的同时,抄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其它单位不再多头传递报送雨水汛情信息。建立洪涝及山地灾害预警会商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商分析研判雨水汛情,定期沟通预警联动情况。

3、落实防灾避险措施。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区)、镇(办)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人员进入。组织制定防汛避险应急预案,明确防汛行政负责和技术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及时组织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队伍、装备、资金、物资等应急准备,加强水利设施调度,做好交通、供电、通信保障,组织人员对高风险部位进行巡回检查。灾害影响区内的村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组织群众和单位职工做好先期防范和灾害应对工作。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贮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灾害预警信息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通报驻军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灾害应对和抢险救援工作。

4、快速有序组织避险。当有灾害预警信息时,根据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行动,及早对居住在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群众坚决果断提前转移避险,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留守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要落实包抓责任,坚持做到受威胁群众不撤离转移包抓责任人不离开。要认真落实汛期过渡性转移措施,将撤离转移工作做在雨前、汛前、险情发生前,宁可早撤、多撤,也不能晚撤、少撤,尽量避免夜间和行洪期间撤离转移人员。提前撤离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要做到决策果断、安置稳妥、返回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将洪涝及山地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科技、经济等手段,大力推进洪涝及山地灾害防治和监测预警及信息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洪、防汛、防滑等法规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预警信,各相关部门应急联动专项检查,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应用效果评估工作。

2、提供支持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保证洪涝及山地灾害监测设施及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需求。各县(区)、各镇(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防汛减灾警示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各级防汛责任人和基层减灾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面向乡村、社区、学校、工矿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防汛减灾和避险自救知识,提高公众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3、加强舆论引导。市、县(区)、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建立汛情制度,对需要向社会和媒体公布的汛情信息,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按规定程序。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准确提供汛情信息,做好防汛减灾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