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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为切实提高宣传报道工作质量,及时反映我镇在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和谐发展,打造“工业长廊”、“清水长廊”、“生态长廊”过程中的最新动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使宣传层次更高,影响更大,现就加强2012年宣传报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我镇在推进生态建设,优化产业结构,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正确引导舆论,不断提高宣传报道质量,增强宣传效果。
二、要求与任务
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宣传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力求做到“快、新、实”,即宣传报道速度要快捷,题材要新颖,内容要真实。及时准确地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稿件,更好地宣传和推介。具体的工作任务是:
1、对内办好镇广播电视新闻、宣传窗、各类专题教育等;对外,要求全年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新闻稿件不少于30篇,广播电视新闻稿不少于120篇(由广电站负责)。
2、为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建立新闻信息联络组,负责做好镇内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组内人员要及时反映本办(中心)、所驻村的工作动态等,要求各信息员每月提供详细文字信息不少于2条,并将信息及时报胡华杰或直接向新闻媒体投送。
3、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局办对各线的信息报道任务数。
三、重点与途径
(一)信息报送的重点
1、全镇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特别是在发展经济、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管理、社会稳定、精神文明建设、村(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等方面有特色的新经验、新成绩、新问题。
2、上级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及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镇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及完成情况。
4、重大的社会新闻、社会动态、重要的社情民意和紧急突发性事件。
(二)信息报送的途径
第一类:县级及以上新闻单位,包括报社、广播、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
第二类:县委办《每日交流》、《县通讯》;县府办《今日政务》、《政务信息》等;以及由县委办、县府办转报上级党委、政府系统信息刊物。
第三类:县、市级部门以上的线上工作简报(刊物)。
四、奖励办法
1、县级报刊、杂志每篇40元,县报一版录用每篇80元;
2、市级报刊、杂志每篇80元,市级党报一版录用每篇120元;
3、省级报刊、杂志每篇150元,省级党报一版录用每篇300元;
4、中央级报刊、杂志每篇500元,中央级党报一版录用每篇800元。
5、被省、市、县委办(县府办)录用的信息,每篇分别奖励150元、80元、40元。
6、被省、市、县广播台录用的广播稿、电视台录用的影像稿,每篇分别奖励80元、40元、20元。
7、在省、市、县机关部门内部刊物、线上工作简报(刊物)、信息、简报、网站等发表的稿件每篇分别奖励50元、30元、15元。
8、获得奖励或各类调研文章编入有关文集的稿件每篇奖励150元。
9、凡被评为信息报道先进个人的,市级奖300元,县级奖200元(凭文件或荣誉证书结算兑现),不累计。
10、凡合作稿件,计奖办法同上,奖金由合作者自行分配。
11、同一稿件,被各级采用,只取最高一级奖励,不重复计奖。
五、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2、对报道员考核:稿件先由报道员自行统计,凭有关录用证明材料,报镇党委宣传报道组审核,一季度结算一次,予以兑现。
3、镇广电站全年被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录用播出60篇的,奖励1000元,每超一篇奖20元。
4、年底评选优秀通讯员若干名,给予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镇党委宣传报道组,由同志担任组长,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