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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做好宣传与信息工作,是推动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也是民族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能。长期以来,我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大力宣传民族工作的成就和经验,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领导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省民族宣传与信息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部分地方对宣传与信息工作重视不够;形式不够灵活;宣传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的质与量也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根据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宣传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民族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民族宣传与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围绕民族工作中心任务,坚持为团结稳定鼓劲,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全面开创我省民族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总体目标是: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更加广泛深入,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载体不断丰富,特色更加突出,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我省民族工作在全国格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成绩更加显著。同时,民族信息工作在国家民委的排位有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宣传与信息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出体现民族工作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是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民委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工作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依法办事和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突出体现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兄弟单位对民族工作的倾力支持,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艰苦创业。多年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工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视察民族乡,提出民族乡三年发展的新目标。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出台了关于民族工作的“一号文件”。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从各地实际出发,研究出台了加强各地民族工作的政策与措施。省、市、县兄弟单位对民族工作倾力帮扶,开展了多轮对口支援工作,在项目、资金各方面给予了倾斜性支持。民族地区干群一方面充分利用民族优惠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一方面不等不靠,艰苦创业,涌现出许多先进事迹和个人。民族宣传工作要继续突出宣传党委政府的重视,兄弟单位的支持和民族地区干群的努力,充分挖掘鲜活和深层次的事例,用活生生的事例感染人,激励人,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做好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和动人氛围。
(三)突出体现我省民族工作的成就、亮点、经验和创新做法。要进一步宣传我省民族地区发生的巨大变化;进一步宣传我省民族工作“四句话”发展思路和三大发展模式;进一步宣传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教育活动。同时,加强对民族工作座谈会等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宣传;加强我省民族地区发展“一村一品”经验的宣传;加强我省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的宣传;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民族工作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的宣传。宣传工作既要保持连续性,又要保持创新性,要深入基层调研,总结提炼我省基层干部群众实践过程中的新做法、新经验,为民族工作的进一步提升提供坚持有力的保证。
(四)突出抓好民族文化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特别是畲族文化特色鲜明的优势,积极实施少数民族文化“出省”战略。做好我省一批以畲族文化为主要题材的原创歌曲、山歌剧的推介与宣传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把对外宣传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拓宽对外宣传渠道,改进对外宣传形式,努力增强对外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大力宣传我省民族工作的成就,提升在全国民族工作格局中的影响力。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宣传与信息意识,切实把宣传与信息工作作为一项具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省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省民族工作系统宣传与信息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宣传与信息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把宣传与信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领导体制。要把宣传与信息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部署,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管理,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做好宣传与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工作。2011年,宣传与信息工作继续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地信息工作的报送量与上稿量参照《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信息工作制度》;宣传工作方面,各设区市民宗局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应有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报道1篇以上;在本市外宣类新闻媒体有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报道5篇以上;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刊物上有工作宣传报道或文章3篇以上,未完成的单位酌情扣分。
(二)健全机制,完善工作体系。一要继续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对其中已不适应新时期信息工作的条目进行修改,并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上稿、考核和奖励办法。二要继续坚持信息约稿和采用通报制度。三要建立新闻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会、座谈会,努力实现新闻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四要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制定新闻宣传应急预案,权威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五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宣传与信息工作干部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与物质奖励。
(三)争取支持,加强联系协调。一要积极争取宣传与信息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与帮助,进一步拓宽交流、合作渠道,争取在本地有关信息报送和重大宣传报道中有本部门工作方面的安排。二要进一步加强与本地主要新闻单位的交流合作,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主动提供新闻线索,共同策划宣传主题,争取支持办好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同时,积极支持媒体采访报道,引导鼓励新闻媒体关注、关心、支持民族工作,善于利用媒体的宣传报道来推动民族工作。三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发挥网络优势。既要办好本系统的工作网站,又要与本地主要网络媒体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四)夯实基础,加强队伍建设。一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与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在单位内部要形成“人人都是信息员”的工作风气,落实信息报送任务到人。同时,要注重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宣传工作队伍中来。二要经常开展工作研讨、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宣传与信息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三要为宣传与信息工作干部参与活动、参加会议、下基层采风、开展调研提供必要的便利与支持。四要进一步推动宣传与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民族宣传与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