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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处置与引导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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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处置与引导工作意见

局各科室、大队、中心、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舆情处置引导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回应网民对我区环保工作中的政策咨询以及意见建议等网络诉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有利于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舆论氛围,现对做好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网络舆情监控队伍建设

设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徐惠副局长担任网络发言人,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及处理结果的网上通报,对网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分析,第一时间权威信息,解疑释惑,主动引导网上舆论。监理科项至忆、办公室陈璇为网络舆情收集员,负责每日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反馈。

二、积极做好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

舆情处置的关键点要解决舆情反映的实际问题,为此,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工作。一是收集。舆情收集员每天上午8:30和下午2:30对化龙巷、中吴网、新闻网、环保网等网站的网络舆情进行收集、登记,对自行收集到的网络舆情以及上级环保部门、区委宣传部门批转的网络舆情在第一时间呈报局长签署处理意见。二是批示。对正面舆情要进行正面引导,对负面舆情转批给网络发言人组织调处。三是落实。网络发言人要认真按照局长的签署意见迅速组织承办人调处,并对调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区委宣传部跟贴回复,消除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四是建帐。收集员对收集到的网络舆情要建立专门的监控台帐,相关的原始资料都要存档备查。

三、分类处理,限时办结

“难控性”是网络舆情的最大特点,某些工作的负面新闻,一上网就可能“坏事传千里”,其负面影响难以预见,难以控制。因此,网络发言人要按照“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对涉及本单位的网民投诉以及上级环保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通知的舆情按照实际情况分三种类型进行引导。

1、重大网络舆情。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网民关注度很高的网络舆情,网络发言人应在发现或接到上级环保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通知后,3小时以内在“论坛网络平台”权威信息,及时引导舆情。

2、一般网络舆情。对于一般性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网民关注度较高的网络舆情,网络发言人应在发现或接到上级环保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通知后,24小时以内在“论坛网络平台”作出网络回复。

3、意见、建议类网络舆情。网络发言人应在发现或接到上级环保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通知后,5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网络回应,最长办理时限不得超过7天(遇节假日顺延)。

四、切实加强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的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提升能力

近年来,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度日益增大,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通过网络这种渠道反映环境污染问题,谈论环保热点、难点,网络舆情的监控、应对和引导工作已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环保部门的网络舆情监控、应对也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各科室的配合、支持。因此,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观念,真正把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摆上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不断提升其舆情处理和引导能力。

2、明确责任,积极应对

局主要领导是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条线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负主要责任,对重要舆情亲自过问,协调解决舆情处置、引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网络发言人积极做好协调、联络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掌控舆情信息,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引导、早处置,使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顺利开展。网络舆情收集员至少每天两次收看相关的网站,及时收集涉及环保工作的舆情。

3、严肃纪律,加强考核

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是涉及全局性的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网络舆情掌握不及时、报告不及时、处置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