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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街道各直属单位、市镇各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全面形成污水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街道办事处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控源截污、规范排水行为”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治太护源工作目标,以《关于在全区开展控源截污行动和规范排水行为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按照“依法规范、分块负责、逐块实施”的方式,全面梳理、完善市政排水管网系统,清理规范排水行为,强化排水管理,整治错接乱排,通过3年左右时间,形成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排水用户全接管”的污水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我街道污水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2009年,制订“控源截污、规范排水行为”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并全面部署实施;城镇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完成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的40%。
2010年,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支管网全覆盖,城镇建成区污水集中率达95%;重点村庄和企业污水全面接管;农村点源处理工程基本完成;完成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的40%以上,累计完成80%以上。
2011年,实现规范排水户全覆盖,全面完成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
三、主要任务
(一)划分区块、量化目标任务
以城镇建成区为主体,以各相对独立的排水系统和道路河流等现状分界线为边界,将全街道划分成31个排水区块,以块为主分块负责,逐块推进专项行动。
对照三年实现全覆盖全达标的要求,以及4:4:2的时序进度要求,2009年完成12个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2010年和2011年分别完成10个和9个排水达标区的创建任务。
划分原则及标准
(1)以社区为单位,将一个社区划分成若干个区块。
(2)以相对独立的居住区、工业园区或大中型工商企业、市场为单位,划分成1个或若干区块。
(3)按照道路、河流等现状分界线,在对应的地图上划出边界,并统一标明区块编码。
(4)区块划分确定后,根据区块特点或性质,明确区块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工业园区或独立企业的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其它区块所在村(社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所有
区块责任人由街道统一任命为块长(或片长)。
目前,全街道31个区块已划分完毕,块长已明确,各区块4月中旬要指定各排水区块的专职工作人员。
(二)逐块调查,梳理完善排水设施
各村(社区)、建设单位及工业园区要在划块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对各个区块的排水设施现状进行逐块梳理,建立基础台帐,摸清存在问题,逐项整改完善。
1、普查内容
(1)排水区(块)污水管网及设施(污水、提升泵站、截污流井、溢流堰、检查井等)系统现状及运行维护情况。
(2)排水区(块)排水户数量、名称、性质、污水类型和接管情况。
(3)排水区(块)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数量、口径及错接、混接情况。
2、普查时间及台帐要求
各村(社区)、各建设单位及工业园区等相关单位要在做好划块分区工作的同时,组建调查工作班子,迅速部署开展排水现状普查。普查工作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并整理出普查台帐,普查台帐包括:
(1)排水区(块)污水管网及设施示意图;
(2)排水区(块)各类排水户污水排放情况表;
(3)排水区(块)建筑物阳台排水情况表;
(4)排水区(块)内污水管网设施存在问题情况表。
3、整改完善内容及实施主体
(1)污水管网全面覆盖。各区块外围道路主次管网、支管和网状管(分流截污管网)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市政排水系统中的雨污错接管、断头管、封堵管、破损管、倒坡管、超负荷管等要全面疏通、更新矫正,倒虹管、过河管要彻底清淤,确保排水畅通、雨污分流。
(3)检查污水提升泵站、截流井运行情况,核实溢流堰标高,对运行不正常、不合理的,要逐步进行整改;对雨水窨井、污水检查井,要全面开井检查,定期清挖淤泥。
(4)区块内外污水管网及设施凡需增加、完善和整改的,根据调查情况编制整改完善计划,分类确定实施主体。原则上,市级主次管网由市排水总公司负责整改完善;分流截污管网由所在社区负责整改完善,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以奖代补”资金。市镇社区的污水管网及设施由街道负责整改实施完善;封闭运作的片区、园区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完善;各类排水户内部管网设施由排水户负责整改完善。
(5)整改完善时间要求:对列入当年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的区块,当年优先安排整改;对其它区块,按照“能快则快”的原则,分年度安排整改完善计划。
(三)对照标准,扎实推进达标创建
开展排水达标区创建活动,是实施“控源截污、规范排水行为”专项行动的核心任务,也是全面实现治太护源目标的关键举措。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围绕“三年全面完成”的总体目标,对照创建标准,扎实开展达标创建活动。
1、创建标准
参照市公用事业局《关于颁发市控源截污和规范排水行为工作技术指引(纲要)的通知》执行,基本标准包括:
(1)设施到位。排水达标区内的污水预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管网等设施包括建筑物化粪池、阳台排污设施等要全面整改到位。
(2)养护到位。排水达标区内由专业的排水设施养护队伍,有规范的养护制度,有严格的检查考核机制。
(3)管理到位。排水达标区内的所有排水户全面纳污接管,办理排水许可手续。
2、创建步骤
排水达标区创建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制订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制订出每一个区块的创建方案。
(2)实施整改。对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内容,逐项进行整治完善,直至符合达标区标准。
(3)考核验收。由各创建单位根据创建目标、时序和标准组织自查申报,由街道、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初步验收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达标区由市公用事业局统一授予“排水达标区”称号。按照2009年、2010年、2011年分别完成40%、40%、20%的创建目标,2009年全区排水达标区目标任务为12个。
(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强力推进排水行政许可制度。具备接管条件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应无条件实施污水接管,申领办理排水许可手续,并在企业工商年检和事业法人年检时出示《城市排水许可证》或相应证明材料。所有排水户向市政管网排放污水(包括临时排放),必须办理接管方案工程验收、排水许可等审批手续。
2、强化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街道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和监测。对排水达标区创建过程中和创建达标后出现的应接未接、排水户预处理实施运行管理不到位、排水设施内部改道、超标准排放污水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确保所有排水单位设施完好、达标排放、规范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推进。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村镇建设办,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各村(社区)和涉及区块达标创建工作的建设单位和工业园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按照一个区块至少配备1人的标准,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集中精力开展专项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建设单位和工业园区要根据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对划分的每个区块,要按照年度创建计划和创建方案,实行块长负责制,做到目标到块、责任到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加强协调,联合推进。街道村镇建设办负责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完善、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对接建设计划,对污水设施的施工养护单位进行督查监管;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行动的跟踪督查;经贸工业办负责全街道主要工业项目截污的综合协调;三产办负责全街道三产项目及三产企业截污的综合协调;水利站负责抓好河道排污口封堵工作,整治重要河道时优先安排截污,确保同步实施到位;环保办牵头负责对拒不接管或污水直排、偷排单位进行查处,对新建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城管办负责规范各洗车场、夜排当、无证摊担的排水行为,对道路雨水管错接乱接进行整改;太湖工商分局负责年检时对新办和已办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排水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房管所负责协调老新村建筑物阳台污水接管、化粪池改造,督促物业公司对封闭式小区进行内部整改并加强污水设施日常养护;社会事务办负责协调辖区内相关学校、医院等文卫生单位做好截污接管及内部管网养护工作。
(三)保障创建资金。开展“控源截污、规范排水行为”专项行动,涉及大量建设资金,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多方筹措,提供保障。在排水达标区创建活动中除市政建成区的主次管网由街道组织实施外,其它块区由各村(社区)、工业园区等相关单位先行实施,验收审核后以“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封闭运作的开发地块、工业园区和安置房小区创建经费一律打入建设成本;各排水户内部建设和养护经费由排水户自行承担。各村(社区)和各相关单位要将排水达标创建工作与老新村、“城中村”、农村村庄整治改造工作相结合,确保整治改造后的老新村、“城中村”、新农村达到排水达标区创建标准。
(四)强化督查考核。街道纪检监察室要把对该项行动的督查做为督查工作的重点,制订督查方案,定期组织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完善推进机制和检查考核办法,做到每月通报一次、两月推进1次、半年小结评价、年度总结考评。同时,将排水达标区创建情况作为街道对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要运用各种形式,加大截污控源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面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要加大环保、排水等法规宣传力度,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擅自排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对水质恶化的水源进行曝光,努力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形成人人关心水环境、爱护水环境、保护水环境的良好局面,确保“控源截污、规范排水”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