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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服务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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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服务意见

我省是农业大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最近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奋力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新形势下,省委召开的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我省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要求把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大基础工程,采取更直接、更有力、更明确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农业和农村档案,是农业发展、农民致富的重要信息资源,是保持农村稳定和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多年来,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围绕农村小康建设,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创新服务机制,全力推进农村建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全省1972个乡镇全部建立了档案工作,1873个乡镇达到“四有一能”标准,49910个行政村,已建立档案工作的有46416个,达到规范要求的有27450个,建档率和规范化率分别为93%和55%。乡(镇)村两级共保存档案735万余卷。1060个档案室被评为“为农村工作服务先进档案室”,54个村、36个乡镇被确定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示范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为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服务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贯彻省委的《意见》,更好地为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档案进馆工作,为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服务。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合同是农民的“护身符”,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时候都是第一位的。建好、管好、用好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对于稳定党的农村政策,维护农户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意义重大。目前土地承包合同进馆工作已接近尾声,各级档案部门要善始善终,确保已鉴定的合同全部接收进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流转面积和涉及的农户日益增多,各级档案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密切配合,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河北省档案局和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档案管理的通知》(冀档[*]9号)的要求,坚持签订一批,公证一批,接收一批,接收进馆的土地承包与土地流转档案要建立专题目录数据库,无偿为农民提供服务。

二、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档案,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服务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各级档案部门要围绕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指导建立系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档案。尤其要抓好龙型经济组织的档案工作,帮助建立规范的合同、农产品注册商标、名牌产品认定、农优特产品、农产品销售等档案,通过档案把龙头公司与子公司、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广大农户的责、权、利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稳固的利益共同体。

要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业基本建设档案、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六小”工程档案;抓好骨干河道的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南水北调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档案。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这些工程建设档案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三、继续抓好小城镇建设档案,为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服务。

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是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步伐的重要举措。小城镇建设档案是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小城镇规划、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地下隐蔽工程和地下管线、小城镇环境保护、小城镇风景名胜、园林绿化、小城镇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档案。小城镇档案工作要与小城镇建设同步进行,随形成随收集,及时归档。小城镇建设档案由乡镇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要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和利用制度,编制检索工具,安全保管,便于利用。

四、建立农村劳动力档案,为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服务

我省有1000万左右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当务之急。各级档案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将建立农村劳动力档案作为当前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在村级建档的基础上,将农村劳动力状况,包括身体情况、文化程度、专业特长、务工经历、技术培训等方面建立专门的劳动力档案,落实到村、落实到户。为农村劳动力的宏观管理、劳务输出、劳动力市场以及保护农民工权益等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五、健全村务公开和矛盾纠纷排查档案,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服务。

农村稳定,社会稳定。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档案,坚持将群众密切关注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时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行政村要普遍建立以农村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宅基地发放、税费交纳、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电费、电价等热点问题为主的村务公开档案,定期向群众公开,欢迎群众自愿查阅。在民政部门积极配合下,将村民民主选举档案、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档案纳入到村级档案之中,纳入到村民自治活动中。普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档案,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六、建立民营企业档案,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民营企业是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要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建立档案工作。要按照“抓大促小”的原则,重点帮助规模较大、竞争力、辐射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建立档案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依据有关政策,制定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标准和办法,逐步规范民营企业档案管理。要帮助民营企业培训档案人员,根据民营企业的意愿,开展档案整理、档案寄存、档案缩微、复制、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服务。要注意培训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典型,积极宣传和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要认真研究、依法界定民营企业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具体范围,实行重点监管。

七、积极开展“现行文件下乡”活动,为农民及时了解党的政策服务

有条件的乡镇档案室要着手建立“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将农民关心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现行文件汇集成册,随时供农民群众查阅,利用农村集市、庙会、大蓬车等形式,送现行文件下乡,使农民群众及时看到党的方针政策。由点到面逐步铺开,力争五年内乡镇档案室全部建成“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市县(市、区)档案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变下乡为在乡”活动,采取一些有效形式,巩固和延伸下乡成果,要注意总结经验,逐步完善。

八、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

解决好“三农”问题,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及时解决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一切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千方百计搞好服务。要主动协调各涉农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把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列入农村工作整体计划和部门职责,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