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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审计事业发展,以培养审计领军人才、业务骨干为目标,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载体,决定于2011年开展评先评优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大局,争创一流”为主题,以评先评优活动为平台,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大胆运用新的思路、方式和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突破重点、化解难题、提升效能、激发活力,不断提高创先争优能力和工作水平,营造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审计工作提档升级。
二、评选内容
㈠优秀(绩效)审计项目
㈡项目创优能手、品牌建设能手、审计创新能手、成果开发能手
㈢优秀信息员、优秀档案员
三、评选条件
㈠优秀(绩效)审计项目
⒈审计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情况
⑴揭露出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后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每项
得8分;揭露出违法违纪行为,移送后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每项得6分;责任人员移送到该单位或主管部门处理、处分的每项得4分。
⑵查处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的5万元以下的得2
分;5-10万元得3分;10-20万元得4分;20万元以上得6分;
⑶审计后增加财政收入或减少财政支出10-50万元的得2分;50-200万元得3分;200-500万元得4分;500-1000万元得5分;1000万元以上得6分;
⒉审计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⑴县委、人大、政府根据审计结果,制定、修改或者废除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的每项得8分。
⑵有关部门、行业根据审计结果,制定、修改或者废除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每项得5分。
⑶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制定、修改或者废除有关规章制度的得4分。
⒊审计结果采用情况及其社会影响
⑴审计结果受到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或上级审计机关批示、批转的每项得5分。
⑵审计结果被上级党委、政府信息采用的每项得8分;被地方党委、政府信息采用的每项得5分。
⑶审计结果被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局信息采用分别得8分、
5分、2分。
⑷审计经验在系统中得到推广的得8分。
以上分别取得分前两名获优秀审计项目或优秀绩效审计项目。
㈡“四大能手”
⒈项目创优能手:
⑴审计项目获得省、市级优秀(绩效)审计项目每项分别得30分、20分;
⑵获省、市级绩效审计案例的每项分别得25分、15分;
⑶审计项目在行业性审计项目评比中获第一名的,每项得15分。
⒉品牌建设能手:
⑴工作经验和做法在省、市级推广的分别每项得30分、20分;
⑵撰写的经验材料在省市性会议上做典型发言的每项分别得25分、20分;
⑶在报刊杂志上发表工作经验做法类文章的,中央级、省级每篇分别得20分、15分。
⒊审计创新能手:
⑴完成并发表理论研讨课题的每项得10分;
⑵研发审计辅助工具的每个得10分;
⑶创新运用AO、计算机审计技术,计算机审计实例演示竞赛、信息系统审计案例、AO实例、计算机审计方法等被审计署、省厅、市局表彰的每项分别得20分、10分、6分;
⑷在绩效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领域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取得突出效果的,每项得20分。
⒋成果开发能手:
⑴审计查出重大管理漏洞和缺陷,促进增收节支效果显著的每项得20分;
⑵审计揭露出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同级党委或主管部门被立案的,每件得20分,有查处结果的另加15分;移送县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被立案的,每件加30分,有查处结果的另加20分;
⑶审计成果转化报告被局采用的每篇得10分,被县主要领导批示、批转的每篇另加30分,被县分管领导批示、批转的每篇另加15分;
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根据审计结果,制定、修改或者废除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的得20分;有关综合部门、行业根据审计结果,制订、修改或者废除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每项得15分;
⑸审计结果被上级党委、政府信息采用的每篇得30分。
以上四项分别取最高分当选审计“四大能手”。
㈢优秀信息员、优秀档案员
⒈优秀信息员
⑴完成信息宣传任务
⑵省级以上的审计信息宣传稿件必须超过5篇;
⑶符合上述条件的,根据考核办法创新创优事项信息宣传计分标准,按得分取前3名作为优秀信息员。
⒉优秀档案员
⑴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档案互查、装订工作,年度内负责整理审计(调查)项目档案3卷以上;
⑵所负责整理的档案平均得分在95分以上;
⑶符合前两个条件的,按平均得分取前3名作为优秀档案员。
四、评选方式
采取审计组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申报条件者,向局考核小组提出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填报《申报表》,法制科审核后由局考核小组组织评审,报局长办公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