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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办(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镇属资产的管理工作,改变镇属资产长期以来家底不清,登记不明,管理缺失等问题,为更好地摸清家底,盘活用活存量资产,规范资产管理,避免镇属资产流失,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镇属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核查、登记工作。现就有关清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
通过镇属资产的全面清理,进一步摸清家底,理顺产权和管理体制,落实资产管理部门的责任,切实发挥好镇属资产的最大效益。
二、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做好镇属资产清理工作,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周松庆镇长任组长,俞炳洪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镇属资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镇属资产的清查和核实、登记工作。资产清理工作在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清理工作,由资产清理办公室全面协调组织,各办(所、中心)工作人员按工作职能共同参与,办(所、中心)负责人对本办(所、中心)涉及的镇属资产清理工作负责。
农经办主要负责镇集体山林、已征未开发土地和农业工程预征土地等方面的清理工作,以及办公室资产的登记工作。
村镇建设办主要负责镇属建设用地、镇属房产(包括水厂、市场)等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以及办公室资产的登记工作。
社务办民政线负责文体中心、环卫所、敬老院等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和办公室资产的登记工作。
工贸办负责砖窑厂资产登记,社保中心、综治办做好办公室资产的登记工作。
党政办、财政所负责核查各办的固定资产登记情况,并对食堂及有关各办线资产进行登记,做好各办登记表统一汇总、造册和录入等工作。
各办公室归口登记资产一律都要造册登记。土地要有协议、图纸、照片;房屋要有面积、房产证、使用情况、照片;固定资产要有使用部门、存放地点、财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和取得日期及使用人。
三、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调查清理,登记核实,3月1日——3月30日,各办按分工要求和登记要求逐一落实。
第二阶段:4月1日——4月10日,对各办上报的资产登记所产生的各种问题汇总后进行商议确定。
第三阶段:4月11日——4月30日,建档立制,按国资管理部门要求做好资产的录入工作。
四、工作要求
镇属资产清理是我镇一项阶段性的重要工作,也是市政府下达的一项工作任务。由于任务重、时间紧,要求各职能办(所、中心)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此次资产清理工作。同时,在登记工作上要力求做到认真、仔细、真实,逐笔登记,不要出现漏登、错登、重登现象,并要对各类资产进行拍片留档,真正形成帐物相符、归属清晰、处置规范、运作高效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