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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权创新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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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权创新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攻坚之年,也是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的开局之年。大力实施知识产权立市战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既是加快推动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当务之急,也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城市和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进程中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助推我市经济的转型发展,现就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依据,以自主创新为重点,大力实施知识产权立市战略,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有效机制,尽快形成具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转化应用体系,以行政与司法并行运作为特征的执法和保护体系,以政府管理服务为调控的目标导向体系,着力提升我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的优化提升、转型发展。

2.主要目标:2012年实现专利申请总量15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的申请量达到3300件;实现专利授权8700件,其中发明专利的授权达到370件;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350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7.2件以上;全市国际PCT专利申请超过10件,培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大力实施知识产权立市战略和质量、标准、品牌战略,商标注册申请总量达到3000件,中国驰名商标申报2件以上,省著名商标申报10件以上;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二、工作重点

1.着力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平台,激励和引导企业建设以专利、标准、品牌等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为核心的创新链,形成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发明专利的企业集群和产业集群,确保全市专利申请数量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专利的质量同步提升。积极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请专利和建有研发机构“两个全覆盖”工作,年内在全市4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的大中型工业企业消灭“零”专利。

2.着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研发、生产与经营的全过程,引导企业开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与前瞻性技术。大力推进企业专利数据库建设,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专利文献确立正确的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发创新的起点,避免重复开发或者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3.着力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能力。建成市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交易。推广法尔胜、长电科技专利池试点建设的经验,以科技项目储备库、科技项目超市、行业专利池、现代主导产业技术路线图、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一库一市一池一图三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强对企业专利申报、知识产权融资、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等专业服务,扩大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覆盖的区域,完善国家权威数据库联网的专利查询通道,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咨询和指导。

4.着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建设和完善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的司法鉴定、知识产权情报分析和侵权分析、企业技术难题攻关项目、专利信息的检索及专题数据库的建设、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的挖掘和管理。以重点企业专利保护示范项目带动全市企业专利保护工作的实施,加强与市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合作,加大专利、商标、版权执法力度和司法保护力度。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企业向“哑铃型”转型,走自主创新、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三自”发展道路。

三、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将相关目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之中,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企业、行业、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涉及本部门的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报告。要加强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定期汇总、分析、评估,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大力促进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和著作权登记工作。积极鼓励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加快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在市科技创新资金中辟出专项资金,支持以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为主的自主知识产权积累。专利资助分阶段进行,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1500元/件的资助,对已经进入实审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加快申请的发明专利给予1000元/件的资助,获得授权的给予5000元/件的资助;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专利,在发明专利申请阶段给予1500元/件的资助,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5000元/件的资助。我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创作的作品,经登记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证(保护期在一年以上)的,每件给予5000元的资助。及时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专利申请进行资助,进一步推动我市专利、著作权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

3.组织开展“百企万件专利”行动计划。突出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主体作用,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优势企业中甄选100家企业,通过企业自主申报,机构联合申报等办法,年内每家企业申请专利不少于100件并达到一定授权比例,力争形成百家企业拥有10000件专利的目标,对达标企业给予8万元申请、授权费资助,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总申请比重达到20%及以上的企业予以2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开展“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机制,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企业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全过程,推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能够充分利用专利制度、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专利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局将会同主管部门每年对创建企业进行验收评比,甄选出10家企业,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资金奖励。创建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省专利实施计划。

4.积极实施质量、标准和品牌战略。加强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工作,完善技术标准公共信息服务和检测服务,引导企业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培育一批能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形成事实标准,推动行业技术标准联盟,抢占行业制高点。支持重点企业、行业参与国家主导和国际组织主导的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增强标准制订话语权。引导和扶持企业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名牌,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区域品牌和全国性品牌。鼓励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打造国际知名品牌。

5.强力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选择部分专业镇(街道)及特色科技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形成知识产权优势区域,提高区域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并在全市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我市区域性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鼓励专业镇(街道)及特色科技园区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机构,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规划,大力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应用和保护体系,培育良好的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培育年申请专利超1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超350件,专利授权超800件的专利申请优势镇(街道)、园区,并给予5万元的奖励。

6.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建设“市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专利监控系统”,开展对同类专利或竞争对手专利的监控预警;针对低碳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石化)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传感器产业五大新兴产业开展专利状况分析研究,推动产业向高起点,高水平发展;开展市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数据库建设,为企业专利保护策略、市场定位策略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制定提供支持和帮助。

7.继续健全知识产权社会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实施中介、评价评估、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和战略研究咨询,提供全面、快捷、诚信、合法的服务,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和质量,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有效的社会化服务。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中介机构的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积极培育和引进法律、咨询等服务机构,引进竞争机制,逐步形成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

8.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形成部门联动的生动局面。积极开展各级干部、机关公务员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培训,大力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企事业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级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面向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鼓励发明创造、尊重知识产权教育。利用科技节、科普宣传周、“世界知识产权日”、“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阶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在全市形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创立自主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意见涉及的扶持奖励政策执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原有涉及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扶持奖励政策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