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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建立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全市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省、市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建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为抓手,优化和整合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起优质、高效、专业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紧迫问题,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条件,进一步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市、县区政府在政务大厅加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牌子,政务大厅内设“中小企业咨询窗口”。各入驻部门、单位根据自己的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中小企业咨询窗口主要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内容引领。
(二)完善服务内容。启动对中小企业信息、创业、融资、人才培训、科技创新、法律维权、管理咨询、信誉评价等方面的服务,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三)构建合理的服务体系。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范围,明晰服务内容,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满足中小企业各方面的诉求。力争到2013年,建成多层次、多功能和全方位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形成与企业又好又快成长相适应的具有特色的“无缝隙链条式”企业服务支撑平台,建成西部创业环境最优、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产业转移承接城市。
三、重点服务内容和责任部门
(一)信息服务体系
1.建设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中国中小企业网)。使我市中小企业网和各县区及县域工业园区互联互通,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提高网络服务水平,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加大信息量,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政策、技术、市场、人才等信息服务。搭建政府各部门、服务机构、企业之间即时通讯、专家咨询、信息交换等信息网络在线服务平台,逐步形成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在线营销、政企信息交互等为一体的信息中心。
2.编制和不断增加服务内容。通过网络公布“服务内容”和承接单位及责任单位,方便企业咨询途径,提高办事效率。
3.设立专家库。公开征集法律、企业管理、工程监理、技术咨询、金融服务、设备租赁等中介服务机构入库,为企业提供优质咨询服务和价廉的中介服务。
牵头部门: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政府信息办、中国电信分公司。
(二)创业服务体系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措施办法,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
2.打造中小企业创业园。各县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机构要以县域工业园区尤其是被省政府命名的9个县域工业集中区为平台,以园区管委会为依托,成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园区“一厅式”办事制度,园区入驻企业办理证照、工商、税务等相关事务,均由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做到入驻企业办事不出园区。各县域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初创阶段的突出困难,提高企业创办成功率。下力气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标准厂房建设,引进、创办设备租赁公司,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标准化厂房,通过设备租赁、融资、劳务等创业要素配套服务,发挥园区聚集优势资源和“孵化器”功能。引导中小企业向园区集中,逐步形成专业化工业园区,把县域工业园区打造成创业基地。
3.设立创业服务热线平台。在市县区服务平台设立热线电话,负责办理企业、群众所有咨询、投诉等问题,进一步畅通企业、群众诉求渠道,为创业者提供便捷的服务,加大催生小企业的力度。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经合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县域经济园区管委会。
(三)融资服务体系
1.完善融资服务体系。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和扩大多种所有制形式协调发展的融资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市信用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积极引导鼓励担保公司适当扩大担保资金投资范围和增资扩股,增强融资担保和放贷实力。
2.创新金融产品。市金融办等单位要和各大商业银行支行(办事处)深入中小企业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打造金融产品,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各商业银行要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做到对全市中小企业贷款增长速度不低于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增长速度,确保每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量的增速不低于25%。
3.落实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国九条”和中省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进一步开展清费减费工作;采用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的方式,为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提供咨询、辅导和推荐服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4.打造诚信企业。加强以中小企业信用征集、评价、公示、、查询、监督、奖惩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信用培训、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的协调联动和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政府、银行、企业和担保机构四方合作的融资机制。
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
(四)人才服务体系
整合现有培训资源,统筹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建立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人才培训基地,为企业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对口培训,突出培训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国家银河培训、厂长经理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创业基地培训等培训作用。充分利用在汉高校、科研院所力量,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为企业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在企业开展在岗传授、劳动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加大对企业现有员工培训力度。推进以企业家为核心的企业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为中小企业推荐、引进专兼职科技人才。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校企人才招聘会,完善大学生见习基地建设,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科技局。
(五)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建立科技创新基金,鼓励、支持重点骨干企业搭建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高主导产业技术水平,培育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充分发挥本土科研优势,鼓励在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共建研发基地,配合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现产学研结合。加强区域合作,引进先进地区科研成果在我市转化运用。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部门: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理工学院。
(六)法律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的作用。维权投诉中心要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投诉中心要确定若干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为“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指定机构”并为其统一授牌,为企业开展维权服务;要对法律服务指定机构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价,并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向中小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牵头部门: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七)管理咨询服务体系
以经营战略、组织设计、市场营销、财税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管理信息化、审计认证、企业内部控制等为重点,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服务。组建各级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为企业及时有效做好服务。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优势,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及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根据企业需求提供管理、市场、财税等方面的诊断、咨询和辅导,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组织企业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企业运行模式,提高企业管理团队整体素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牵头部门: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经合局、理工学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扶贫办、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信息办、中国电信分公司、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理工学院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委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保障。市政府从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各县区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适当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并积极争取中、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
(三)推进规范服务。要加强对相关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服务市场信用体系,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引导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对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服务机构和以非营利性机构为主导的公益性服务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主动为企业服务;对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要引导其发挥自律作用,主动规范服务行为。
(四)强化目标考核。2011年省政府已把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市政府从2012年起,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目标考核,进行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