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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区内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解难题、抓服务、促发展”服务经济建设重长效的工作要求,现就扶持我区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调控、服务、引导职能,通过有效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工作重点是为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激活企业发展生机,激励企业投、融资。服务的主要对象是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产品市场空间大、投入产出效益好、诚信守法经营的区域内中小企业。
二、工作机构
成立芙蓉区扶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隆平高科技园办公室、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局、审计局、监察局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发改局)。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衔接、协调、落实,以及相关情况的收集整理与汇报。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银企合作
一是鼓励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积极做好中小企业上市的培育、辅导工作,争取省、市扶持政策和相关部门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力争年有1家企业上市,年有1—2家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年募集资金1亿元以上。二是引导和协助中小企业做好间接融资工作。充分发挥银政合作优势,推进银企合作,做好协调衔接、牵线搭桥工作,促成银企战略合作。
(二)充实担保平台
区政府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以非风险委托方式与担保公司合作,在规避市场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要求担保公司为区内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总金额为政府提供基金额度的6倍以上。创新担保方式和工作机制,按照“公司主办、市场运作、政策扶持、完善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担保融资平台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的作用。
(三)实施贷款贴息
将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加强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以促进产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改变过去对企业的直接扶持为贷款贴息,激励企业投、融资,不断壮大企业发展规模。建立“企业申报、部门联审、政府审批、多方监督”的贴息审批制度,对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和评估。
1、贴息对象及条件
(1)享受贴息的对象为登记注册在我区,且缴纳区级税收(含园区税收分成企业)的中小工商企业;
(2)企业在各商业银行取得信贷支持,贷款余额在50万元以上;
(3)企业在银行取得的贷款必须是用于企业自身发展(包括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流动资金补充、市场改造提质等);
(4)享受贴息的企业,其产业必须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诚信守法,且具备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发展前景。
2、贴息资金来源及贴息比例
(1)资金来源:贴息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
(2)贴息比例:企业当年通过担保机构担保得到银行贷款的,按企业担保贷款额度的1.5%予以贴息。企业当年直接从银行取得贷款支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市场改造提质的,按企业贷款额度的1%予以贴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的,按企业贷款额度的6‰予以贴息。企业当年在银行取得的续贷、转贷款余额,按其贷款余额的4‰予以贴息(企业在银行逾期的贷款不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内的贷款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3、贴息工作审批程序
(1)取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企业向区产业归口部门提交贴息申请报告及担保、贷款合同,由产业归口部门提出初步方案。
(2)区发改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监督部门进行联审。
(3)领导小组研究复审。
(4)区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是当前和今后服务经济建设、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相关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全局观念、浓厚的服务意识,按照具体工作职责抓好服务和落实,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