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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各村委会、各单位:
为认真抓好2011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水费工作,切实解决各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缺口,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做到应收尽收,足额解缴,镇管村用,规范管理,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依据:
按各责任区2011年农民负担归户方案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水费总额考核。
二、考核办法和时间:
1、考核办法:考核资金总额以2011年农民负担归户方案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水费总额的80%为基准点,以现金解缴到镇会计服务中心为依据,凡在7月31日前完成考核应收金额的村,奖支书、主任、会计、责任区负责人各800元(兼职不重复奖),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各增、减10元;凡在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考核应收金额总额的90%为基准点的村,奖支书、主任、会计、责任区负责人各500元(兼职不重复奖),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各增、减10元。凡低于考核应收总额50%的村不予奖励,任何村不得借款付息添缴考核,增加新的债务,一经发现除取消考核奖金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财经违纪责任。
2、考核时间:截止2011年12月31日。
三、奖励兑现:由镇农经站考核,交镇审批后,签发奖励通知单,在各责任区经费中列支,现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