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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体育人才培训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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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体育人才培训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步伐,增强我县体育发展后劲和提升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实现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选好四年一周期的市运会和省运会优秀苗子为主线,全面实施我县体育后备人才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科学选材,系统训练,求实竞赛,及时输送,紧密跟踪,妥善安置”为指导方针,以业余训练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重点,实施“体教结合”,不断完善我县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络,改善训练基础设施和条件,全面增强青少年体质,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实现竞赛成绩和后备人才输送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至两个奥运周期建设,在全县形成完整的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式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和完善的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络,育英中学(县少体校)争创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大力引进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建成符合省运会要求、年龄与水平相衔接、结构科学、特色明显的优势项目运动队梯队。切实解决籍优秀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问题。竞技体育整体竞争力继续保持市领先地位并向省内各县(市、区)第一方阵前进。

三、加大力度,落实措施,为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一)不断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络。

1、进一步健全以育英中学(县少体校)为龙头、各项目网点学校为基础、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体育培训机构为补充的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络。

2、切实加强体育、教育合作,深化“体教结合”。有计划地在普通中小学设置业余训练网点,做强运动项目。要充分发挥业余训练网点学校在竞技体育工作中的作用,体育局要加强对各网点学校的指导,认真做好运动员的招生和集训。要注重各项目在小学—初中—高中的有序衔接,运动项目的设置要实施精品战略。

3、育英中学和各网点学校要加强运动员文化素质培养。切实解决好运动员在训练与文化学习之间的矛盾,实现训学相长,培养德智体全面协调发展的体育健儿。

(二)立足本地,充分发掘优秀体育苗子。

1、体育后备人才选拔与培养实行立足本地、适度引进、积极输送的政策。育英中学(县少体校)面向全县中小学、进行招生,市队县办项目及优秀运动员引进,招生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育英中学(县少体校)要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沟通,相关学校要为少体校招生选材提供支持和帮助。每年两次(6月和12月),由县少体校组织教练员深入全县各学校选材,拟定招生运动员名单、项目和人数报县教育局,招生数纳入县教育局招生计划。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对纳入招生计划的运动员组织体育特长测试、思想品德审查、体检。

3、小学、初中运动员,可根据训练项目选择网点学校就读。参加初升高统一考试的运动员,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学校体育特招生要求,且体育成绩突出、思想品德审查合格、培养潜力大的可予以特招。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的合作,输送优秀运动员到高校接受更高层次的深造。

(三)强化经费保障,改善业训条件。

1、县财政每年把竞技体育业训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严格执行省里的有关文件规定,落实省布点项目经费。

2、积极改善业训条件。加大对场地设施、训练器材、比赛器材、服装等投入,确保各运动队都有专门的运动场地。育英中学(县少体校)训练基地争取建设成为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3、要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调整优秀运动员、专职教练员等人员伙食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充分保障运动员、教练员的营养。在省运会、市运会年,要适度提高运动员、教练员的营养伙食标准,做好后勤保障。

(四)强化教练员队伍建设。

1、要高度重视教练员、管理干部等骨干队伍建设,突出抓好教练员队伍的建设,对教练员实行定期培训制度,从训练计划的制定、科学选材、科学训练等方面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实行教练员岗位责任制,加强教练员目标管理,完善教练员奖励制度和办法,提高教练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3、鼓励各项目运动队引进高职称、高水平的教练员,对引进的高水平教练员在子女就读、住房安置等方面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4、建立竞技体育教练员流动编制政策。对在县少体校教练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以上,所带运动员获省运会以上级别金牌的教练员,可录用为县少体校流动事业编制。不适合担任教练员的可随时解聘。

5、对在围棋传统项目学校执教围棋二年以上,具有专业三段以上水平教练员,同样可录用为县少体校流动事业编制。不适合担任教练员的可随时解聘。

(五)积极破解优秀退役运动员安置就业难题。

1、要积极关注本县培养的各运动项目优秀体育人才,对输送到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各大专院校的运动员,继续做好跟踪服务。

2、籍优秀退役运动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代表获得过省运会金牌、全国锦标赛前六名、冠军赛前六名、全运会前八名、亚运会前八名之一或参加过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比赛之一。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参加我县公办学校教师招考。报名后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如面试成绩达到当年参加招聘中小学体育教师面试平均成绩的,则按成绩择优录聘1人;如报名人数6人以上,则按成绩择优录聘2人。录聘人员见习期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录聘为我县公办学校体育教师的籍优秀退役运动员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间,享受与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3、县教育局、县人劳社保局、县体育局等部门要共同把好录聘籍优秀退役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关,为我县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

(六)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和激励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县“体教结合”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劳社保局、县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研究解决“体教结合”和后备人才培养中的重要问题,制定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对全县业余训练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评估,统一表彰奖励。

2、完善奖励机制。设立教练员平常年带训成绩奖,由县财政局会同县体育局共同制定奖励标准,对带队教练员和运动员予以奖励,并纳入年度预算。设立向浙江省优秀运动队输送籍运动员转正式队员的输送人才奖,对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亚运会、全运会、全国比赛获奖运动员、相关教练员及基层输送教练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及省运会、市运会等重大赛事的奖励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