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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强化基本农田监测网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特制定该工作意见。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黄建云同志任组长,分管副镇长沈国富同志任副组长,国土、村建、农业、农经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活动,研究制定重大活动方案。下设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办公室,由成国堂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内。
二、目标任务
为确保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8288.56亩不减少,严格控制各项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加强对基本农田的动态管理,定期对基本农田的利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对擅自占用基本农田挖砂取土、挖塘养鱼、植树造林、建窑建坟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全镇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三、措施要求
1、各村(居)要围绕“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目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好该项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将该项内容纳入村组干部的岗位责任,严格考核。村主要负责人要对本村的创建工作负总责,亲自问,经常抓,充分利用广播、公开栏等阵地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保护耕地中来。
2、领导小组要做到定期过问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工作人员职责,严格考核。同时将该项工作列入国土所、村建科、农业、农经等主要领导的任期考核中去,在其任期中如发现基本农田占用行为,将视情节大小,给予处罚。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资金,国土、农业部门必须确保5000元用于基本农田保护。
3、工作班子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坚持每月8次的定期监察和平时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无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