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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为认真贯彻中央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着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技术和较强创业能力的新型农民,现就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考核意见:
一、培训对象:
年龄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常年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业服务人员。
二、培训内容:
按照专业化、技术化、标准化的要求,确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与能力要求、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等。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考察及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对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学员颁发省统一制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组织形式:
各村(居)成立农民持证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培训方案,落实培训场所,聘请培训讲师,做好培训总结。
五、培训要求:
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不少于两轮,农民创业培训不少于30学时,农业信息培训不少于5天,职业农民培训不少于24学时,结合农时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不少于3次。
六、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力争今年持证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达28%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以上。
七、考核办法:
各村(居)按照镇下达的培训计划,落实人员,填好表格,上报身份证和照片等基础性资料工作,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并能通过省市培训主管部门的电话抽查,对未完成培训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考核的得分,凡被省市电话抽查有误,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票否决。镇成立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与村物质文明考核挂钩,对培训过程中组织得力、培训效果好的村(居)和人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