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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发展现代农业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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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发展现代农业工作意见

各村(居)、农业企业:

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城郊型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现代农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订2013年安昌镇发展现代农业的政策意见。

一、加大清水工程建设力度

1、经立项并验收合格,河道清淤每方补助5元,河道砌坎每米补助50元。

2、鼓励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凡经立项并验收合格,对当年新建水泥渠道每米补助10元,新建固定机房每座补助2000元。

3、加强畜禽养殖场专项治理,对存栏生猪200头以上的养殖场,完成年度沼气治理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的,按存栏200-500头、500-1000头的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补助;对存栏50-100头的小规模猪场完成“三格池”建设达标排放的,按每场(户)4000元以奖代补;对推广沉箱式围网技术的规模养鸭场,按10元/米给予以奖代补。新建的畜禽养殖场一律不予补助。

二、全力推进平原绿化工作

1、确保完成平原绿化各项任务,对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镇政府在县政府以奖代补的基础上,给予600元/亩的补助,对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或绿化公园成效显著的再增加400元/亩的补助。

2、开展绿色生态建设,当年新创建森林村庄、绿化提升村,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分别补助市级10000元、县级5000元。

3、绿色长廊,按实际使用面积补助租地费每年每亩400元。

4、加强山林防火工作,有山林面积的村每年补助4000元。每发生一起山林火灾,扣减总补助款的25%。

三、有效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1、落实各级粮食直补政策,在镇域范围内种植的早籼谷按订单投售数每公斤配套补助0.12元给售粮农户。冬种示范方经县农业局验收合格,给予县级同等奖励。

2、当年新增农业龙头企业或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国家级20000元,省级15000元、市级10000元、县级5000元。

3、当年新落户并开工建设的现代农业(种养业)项目投资在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以验资为准),分别奖励30000元、50000元。被认定为省级现代农(林)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农(林)业精品园的,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

4、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10000元;被评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国家级奖励10000元、省级奖励8000元、市级奖励5000元、县级奖励2000元。

5、鼓励农产品品牌创建,获绿色(无公害)农产品(食品)等相关品牌称号,奖励国家级10000元、省级5000元、市级3000元、县级2000元。

四、加强农业安全监管及科技工作

1、积极开展动、植物防疫、防控工作。动物防疫检疫费按县级规定匹配相应经费。加强重大植物(加拿大一枝黄花)疫情防控,经县农业局验收合格的村,奖励3000元。

2、继续开展《绿色证书》、《跨世纪农民培训》及农业信息化和失土农民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宣传、指导、提供培训经费10000元。

3、经县农技推广基金会立项的科技试验项目,经验收合格,奖励5000元。鼓励农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凡当年科技项目经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国家级20000元,省级15000元、市级10000元、县级5000元。

4、积极推广农业科技机械技术。凡承包面积在20亩以上(含20亩)的种粮大户或农业龙头企业,购置农机具经县有关部门认可,并在镇域内使用的,凭购买发票,补助购置总额的10%。

5、按照创建省级科普示范镇要求建立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的,经验收合格,给予3000元补助。

五、说明

1、重农政策所涉及的项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镇政府申请立项,经镇政府认可后方可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接受监督,直到验收合格。未经镇政府同意立项、公开招标,验收合格的项目,一律不予奖补。

2、奖补项目的兑现,必须凭有关证件结算。

3、重农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