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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新区农业上规模上水平,充分发挥区域优势,规模效应,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经城西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现就新区农业农村工作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各村争创先进活动。
1、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的先进集体,给予级2万,市级5万,省级10万元的奖励。省级美丽乡村50万元的奖励。
2、在单项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各类先进,给予市级5万,省级10万,国家级20万元的奖励。
3、设立财政专户400万,对新农村建设项目予以扶持。
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
为鼓励各村引进或培育种植大户,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对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承包期限5年以上,给予每亩100元的奖励,分5年拨付。
三、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1、鼓励和扶持农业企业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产品优化。对具有自主品牌和生产技术标准,认证规划在100亩以上的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给予农业企业2万元奖励。通过质量安全认证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同一个基地认证两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从第2个起,每个产品奖励2000元。
2、积极引导水果专业户从外县市引进优质品种,对引进优质品种并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奖励1万元。如该品种在市级以上农产品评比中获得优质奖以上的,对该产品引进者予以重奖,一次性奖励5万元。
四、引导创建农业品牌
1、在国家、省、市级政府组织开展的综合性农博会、森博会评选中获金奖的,分别给予参评单位或个人1万元、0.5万元、0.3万元的奖励。获银奖、优质奖的分别给予0.5万元、0.3万元、0.2万元的奖励。
在国家、省级、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单项农产品评比中获金奖的,分别给予参评单位或个人0.5万元、0.3万元、0.1万元,获银质、优质奖的分别给予0.5万元、0.3万元、0.1万元的奖励。
2、新创农业吉尼斯纪录的获奖者,奖励0.5万元。
五、改善农业设施条件
屋顶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村应上缴市主管部门的自筹资金部分,由镇财政承担。
六、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