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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大队,局机关科室、中心、协会:
为全力推动全系统“立足岗位尽责,立志争先有为”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工商局《全市工商系统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党组“两促进一提高”工作目标,紧扣“创新·规范”主题,突出“提升五力、创先争优”主线,以“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农业发展、农村增益、农民收”惠民工程,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将争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全力“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进程。
二、工作目标
1、每年新增农村经纪人520名、专业经纪人44名,社保扩面增加200人,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
2、到2012年底,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达到全部农资经营网点的80%以上,全市每个乡镇有3个以上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有10个以上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3—5个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
3、贯彻落实《省基层合同指导站规范管理办法》,拓展建站数量,提高建站质量,乡镇府所在地“合同指导站”实行全覆盖(新增13家);
4、农资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农资商品质量申(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95%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服务举措。
1、规范登记农村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实行零距离、贴身式服务,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涉农企业加快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业生产和经营者运用好香葱、大米、面粉、大青虾、大闸蟹五大集体商标,促进农民增收。
2、积极参与市“百强经纪人”评比活动。深化“双培、双带、促双增”创建活动,立足区域特色经济,继续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和培育力度,重点培育发展“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三有”农村经纪人和党员经纪人。
3、多层次发展培育经纪人。以专业市场为载体,发展市场群体经纪人;以养殖基地为纽带,发展基地农业经纪人;以“双带一促”为平台,发展农村经纪人;以拓宽经纪领域为导向,发展各类经纪人。今年重点培育和发展专业经纪人,以及粮食、蔬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经纪人,并鼓励经纪执业人员登记创办个体经纪人、经纪公司,积极推动区域农村经纪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各种类型的农村经纪合作组织,切实提高农村经纪组织化程度。
4、继续加大各类合作社的培育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积极引导农民创建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合作联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经营。
(二)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1、组织开展“农资消费知识宣传周”活动。以今年开展的“消费与民生”12315权益纪念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分局干部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主题,开展送农资消费知识资料、法规“三到”活动(到田头、到企业、到农户)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消费基本常识,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安全消费农资商品。
2、积极开展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四重”(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开展“三保”(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等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无照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等严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交易行为。
3、切实做好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工作。坚持上级组织与自我定向监测和质量抽检相结合的原则,更加注重不定向检测在防范农资商品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工商局《农资商品抽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农资商品检测的样本筛选、抽取、送检、复检、不合格商品查处、信息、引导消费等流程,全面规范农资商品抽检,及时上报问题样品处理结果。
4、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围绕主体资格合法、经营行为规范、商品质量合格、管理制度健全等创建标准;在安丰分局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系统组织推广。并按照上级的统一布置,开展“省、市、市”三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申报工作,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规范、诚信经营。
5、加快农资连锁经营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农资生产、销售企业、供销社、邮政物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企业和组织采取自营连锁、加盟连锁等多种形式,扩大连锁规模,规范连锁网点管理,提高优质农资商品配送率和市场占有率,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扩大消保维权网络的覆盖。结合“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积极推进“12315”进乡镇、进村组、进市场,努力实现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全面覆盖。
2、创新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消保维权联络员的作用,建立完善农民消费申(投)诉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及时高效处理农民消费纠纷,降低农村消费者维权成本,切实提高农民消费投诉处理满意度。
3、加强对涉农消费咨询、申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及时掌握农村市场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农民科学、理性消费。
(四)强化行政指导,开展合同助农工程。
1、继续深化合同指导站建设工作。在去年基础上,凡所辖乡镇(含原撤并的乡镇或设立工商办事处)未建站的都要增设合同指导站,切实提高建站数量和服务质量,全面规范、完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6月份市局将组织检查,同时推荐表彰一批达标基层合同指导站。
2、加大合同行政指导力度。按照三三制挂钩帮扶要求,每个分局都要落实好帮扶行政村3个、重点涉农企业3家,并于3月底前报市场合同科;积极为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法规咨询、合同指导、纠纷调处等服务,及时解决涉农合同纠纷;帮助涉农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充分利用抵押登记手段,帮助涉农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3、全面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发展订单农业,重点抓好农业龙头企业的对接工作,规范农业合同行为,加大涉农订单合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诈骗行为,保障农民合法利益。
(五)加强市场建设,促进农村商品流通。
1、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加大粮食产业物流、建材物流和得胜湖港口物流园区扶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支持鼓励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引导农产品经营店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鼓励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开展网上交易、农产品拍卖等新型交易方式,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2、开展系列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以创建“文明诚信市场”、“平安市场”为载体,扎实推进农村市场诚信建设,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各分局要注重培植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城区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办《关于开展201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的作用,按照“5+1”升级改造工程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落实,不断加大城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整治力度,确保完成重建长安、北水关、开发区张阳农贸市场、新建恒大(现东方明珠农贸市场)、城堡农贸市场,改造城西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促进我市市场建设工作上台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一季度)。市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二季度至2012年二季度)。相关职能科室和分局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市局加强对各项工作实施情况的督查,并通过汇报交流、现场观摩、检查指导等多种形式推动,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各分局要组织好“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一次党员集中走访活动、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一次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一次社会评议活动。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2年三季度)。市局对相关科室和分局开展示范岗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调研评估,并向市局推荐参加“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开展争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是全省工商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开展“党徽耀红盾”主题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农村改革发展、n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效能的内在客观需要,各单位要结合市局开展的“立足岗位尽责,立志争先有为”主题教育活动和“三治三提”作风整训活动,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创建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以思想的高度统一推动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2、强化领导。市局成立由顾安副局长任组长,市场科、注册科、经检大队(公交科)、监管科、消保科、消协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市场科负责创建活动的筹划、组织、协调、督查等牵头工作,同时负责经纪人发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农资商品抽检、农资连锁经营、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和乡镇“合同指导站”建设和合同相关工作;注册科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登记以及农村市场主体发展工作;经检大队(公交科)负责专项整治及涉农案件的查处;监管科负责涉农商标及地理商标注册工作;消保科负责农村食品安全和消保维权工作;消协负责涉农消费调解工作。各分局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
3、规范建设。此次活动以分局为单位,以党员干部为主体,设立创建示范岗。示范岗要在服务窗口公开服务承诺,公示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党员形象标识、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规范服务行为。
4、营造氛围。各单位结合创建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对内,加强典型宣传,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外,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和工作宣传,树立工商良好的服务形象。各单位要建立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等社会各界代表,对创建活动实施监督评议,定期收集反馈意见,推动创建深入开展。建立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市局从3月份开始每两个月编发一期创建简报,各分局每月上报不得少于2篇;每两个月上报一次创建活动进展情况,首次上报时间为3月25日(市场合同科信箱),列入市局考核范围,请各分局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5、严格考核。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将组织人教、监察等部门加强效能督查工作,市局领导小组将不定时的组织专项检查,对各阶段创建活动开展进行定期考核,及时通报创建进展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交由人事部门作为分局和干部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年度条线工作评比和最终创建活动表彰评比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