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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县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实现水稻高产、稳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全市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会议和市农机局《关于下达2011年水稻机械化插秧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我县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水稻种植机械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水稻具有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保护生态环境等优势。保持适度的水稻种植规模,提高生产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农机、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一套科学、适用的机插稻生产技术体系,“五省一增”(省田、省种、省水、省药、省工和增产)效果十分明显,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机插秧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种田大户、农机专业户和从事机插秧作业服务的合作组织已逐步发展壮大,装备实力得到加强,机具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各镇要高度重视,加大水稻机插秧技术的宣传力度,把推广水稻机插秧摆上农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找准发展突破口,加大推广力度,有力促进机插秧健康快速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
今年市下达我县的任务指标为:新增插秧机80台,机械化插秧面积5万亩,机械化种植水平达到48%,建设水稻机插秧示范镇1个、示范村2个,1000亩机插示范方2个、500亩机插秧示范方4个。为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目标任务,县政府把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各镇(详见附表)。各镇要按照县下达的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全面完成。
三、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水稻种植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插秧技术的推广,按照县政府确定的任务指标,各尽其职,抓好落实。各镇要组织农机、农技业务人员制订本镇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计划,工作责任明确到人,任务分解到村、组,做到早宣传、早培训、早落实。
(二)注重政策扶持。切实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稻插秧机推广的补贴政策,为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的开展创造好的条件。对今年新购手扶式插秧机每台省财政补贴7000元,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县财政补贴2000元,镇财政补贴1000元。同时,要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广泛吸纳社会民间资本参与,促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发展。
(三)搞好部门配合。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机插秧推广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力量,抓出实效。农机部门要认真制订发展规划和可行性实施方案,引进推广实用机械,抓好机手技术培训,指导各镇做好推广工作。农业部门要做好水稻选种、育秧、大田管理及病虫害防控等农艺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购机补贴,并安排一定比例的推广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为加快推进水稻机械化种植创造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
(四)强化工作考核。县政府成立水稻生产机械化领导小组,负责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的检查、调度,对欢口、顺河、常店、师寨四个镇新增插秧机台数、水稻机插面积及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方建设进行考核,对全面完成任务的镇,县政府将拿出一定资金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