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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着力构建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动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切实发挥农业科技对现代农业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结实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产学研一体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农业现代化工程、实现农业产业化全省领先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产业导向、稳定支持、联合协作、支撑发展”的方针,以率先实现农业基本现代化为目标,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着力点,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突出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和人才培养三个重点环节,加快推进农业产学研一体化,推动以科技型涉农企业为主体、以农业产业需求和市场为导向、以产学研联合为基础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农业科技创新要素互动、优势集成的新格局,提高我市农业科技贡献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服务保障的作用,打破部门、区域、体制界限,促进农业技术创新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创新资源、技术成果与资本要素的结合。
(二)企业主体与科研院所相结合。强化各类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增强创新意识,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人才培养,主动吸收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其他技术创新要素,增强持续创新能力。科研院所要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依托,围绕市场和企业需求开展科研活动,帮助企业培养人才,向企业开放重点实验室、农业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资源,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多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重点突出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把握好农业科技创新的重点和方向,在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上取得新突破。科研攻关突出品种创新、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技术、农产品高效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产地精深加工和防灾减灾技术集成;成果转化突出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科技服务突出春耕春管、三夏、秋冬种等关键时节和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实施重大农业科技产学研一体化项目30个,在生产、加工领域大范围转化应用科技成果20个以上;建立一批企业院士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和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设立农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实现全覆盖;依托市内农科教资源,建设一批在支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培养农业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提升农业智能化信息化等领域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产学研一体化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农业产学研一体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四、重点任务
充分挖掘我市现有的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潜力,探索农业产学研结合的新思路、新模式,重点实施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形成规范、持久、高效的农业产学研一体化运作机制,加速我市农业科技创新资源的有效集聚,促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一)加强农业产学研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国内外农业科研院所来我市创办科研机构或分支机构,充分发挥我市现有科研院所的作用,建立农业产学研一体化服务平台。扶持和鼓励我市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园区、农科教机构建立院士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综合实验室。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海英才计划的意见》,市级财政对新批准建设的市区企业院士科研工作站和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和50万元、20万元的建站补助。各县(市)也应按此标准予以补助。市重点建设16个农业产学研一体化服务平台,即农作物分子育种实验室、粮油高产高效技术、蔬菜新品种选育及工厂化种苗技术、四青作物高效安全生产技术、设施农业(含养殖)高效安全可持续生产技术、蚕业生产新模式新技术、鲜食瓜果高品质高效益安全生产技术、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循环农业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新型农业机械开发、耐盐作物工程技术、花卉苗木生产及园林技术、耐盐绿化树种引选及造林技术产学研一体化服务平台等。服务平台建设主体面向市内教育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和相关农业企业(基地),实行部门出台指南、主体自主申报、专家集中评审,合格者由市政府命名,并在市级科技发展项目安排和省级以上项目申报上予以倾斜。
(二)加强农业产学研一体化项目平台建设。建立由市农委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农业产学研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充分整合国家、省、市各类科技专项计划、科技攻关项目,向农业产学研一体化服务平台倾斜。项目主要围绕我市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重点突出粮食安全、农产品安全、现代种业体系建设、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智能农业、农机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物流、防灾减灾等领域,每年市级重点组织实施10项以上农业产学研一体化项目。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托项目平台,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建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重视项目的硬软件建设,在力量配置、资金安排上优先保证项目实施,做到“项目未动,资源先行”。在项目实施中,可按照“首席专家+创新团队+协作单位”的模式,组建项目实施团队,确定项目实施时限,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三)加强农业产学研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农业网站、涉农科研网站建设及涉农杂志的编发工作,依托农业信息网、农业科技网和《农业》、《农业信息》等杂志以及涉农高校图书资料,建立集农业科技公共资源库、农业科技研发成果信息库等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完善农业科技成果、科技信息查询、科技知识网上培训等功能,逐步实现农业科技数据、科技文献、科技成果等各类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成为农业产学研一体化的信息集散中心。加大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与推广力度,加强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的有机结合,加快传感、通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在设施农业和畜禽规模养殖业生产过程监控、仓储农业有害生物识别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投入品监管等领域的应用步伐。依托农业物联网示范园区,重点扶持建设省内一流现代农业智能化信息化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在项目管理、平台建设、财政扶持上与服务平台建设同步。各县(市)、区也要加快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农业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平台建设。将农业人才培养引进列入市级人才培养与引进总体计划,统筹推进。注重吸引高层次人才,大力引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人才、院士团队人才以及国家“千人计划”农业人才、省“双创”农业人才等高端人才。鼓励人才联合涉农企业,或自主创办农业科研开发与产业化实体机构。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聘请高校、科研院所的教授、学科带头人等担任企业兼职技术专家、技术带头人,建立研发机构,提高农业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计划的通知》,对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农业科技领军人才来通创业,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后,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和进度,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给予200~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农业创业创新人才团队,根据投资规模和项目进度,经评审,市财政给予500~1000万元的项目经费投入,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给予团队成员总额200~500万元资金补助;对符合农业产业发展重点的创新型企业,引进实施重大创新项目所需,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给予10万元以上年薪,拥有2项以上发明专利的专业技术人才及1项以上发明专利的高技能人才,经审核,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2015年,所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都要建有研发中心。鼓励引导农业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园区、基地等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农业生产一线人员的科技素养。市涉农部门配合农院每年举办一期学生就业推荐会,为涉农企业和学校搭建人才输送的桥梁。全力建设农业人才培养孵化中心、农业科技专家创新创业中心,同时发挥农院和沿江地区农科所的作用,培养实用型农业专门人才和农业创新创业人才。建立从市涉农部门选聘管理及技术专家到农院担任兼职教授、从农院选派基础及实用技术研究领域的教授到沿江地区农科所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机制,推动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吸收农院教师和沿江地区农科所科技人员参与到农业产学研一体化项目建设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中,做到互相渗透、互相融合。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建立专业人才培养点,或实行定向委托培养,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农业产业化技术工人;引导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一线人才需求的全面对接。
(五)加强农业产学研一体化政策平台建设。立足农业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公益性特征,对推进农业产学研一体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市区农业产学研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农业产学研项目符合市科技进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的,由市科技局统一纳入评审。各县(市)、区要从税收、金融等方面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生产企业自主创新、合作创新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对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基地建设进行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
(六)加强农业产学研一体化组织平台建设。加强对推进农业产学研一体化的组织领导,建立农业产学研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如重大项目立项等),可临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研究部署全市农业产学研一体化工作,协调解决产学研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每年举办1~2次产学研洽谈会,组织涉农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交流和项目对接活动,搭建产学研交流互动平台,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市发改委、市委农办、市农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海洋与渔业局、农发局及农院、沿江地区农科所等部门和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农业产学研一体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七)加强农业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平台建设。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根据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兴农的战略任务,不断加强对推进农业产学研一体化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强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间的协调合作,形成联动机制。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在产学研工作中的综合协调职能;涉农管理部门要在科技项目选择、组织院所校企合作、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等工作中加强指导;财政部门要根据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大对农业产学研一体化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人事、科技部门要不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和技术人才培训工作力度,强化农业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支撑。建立分析评估机制,定期对农业产学研一体化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农业产学研一体化推进取得实效。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推进农业产学研一体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将各县(市)、区政府在组织实施农业产学研对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大检查、指导和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