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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蔬菜生产供应市场工作意见2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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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蔬菜生产供应市场工作意见2篇

第一篇

各镇、乡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娄底市白马灌区管理局,市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发展我市蔬菜产业,保障市场供应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蔬菜调控保障体系建设

(一)实行“菜篮子”调控保障工作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成立蔬菜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曾益民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指导协调全市蔬菜生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行政一把手是“菜篮子”调控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蔬菜调控保障工作纳入全市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各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要根据责任制的要求,根据需要专题研究蔬菜工作,帮助解决蔬菜生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和督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与措施,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并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二)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到2015年,全市蔬菜生产基地扩建到10万亩,新建大棚2000亩,年播种面积30万亩,年总产量75万吨,年总产值达20亿元。重点建设好一个中心三个基地:在桥头河镇建设一个300亩蔬菜标准化育苗中心、一个1000亩高标准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在水洞底镇建设一个500亩四季蔬菜园示范基地;在蓝田城郊建设一个500亩无公害叶类菜示范基地。完善基地水电路、大棚、喷滴灌、遮阳网、防虫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国家蔬菜大县和省、市、县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建设好高标准的省重点商品蔬菜基地、省蔬菜优势产区和省秋冬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我市城镇菜地面积要严格按照城镇常住人口人平0.03亩的标准保有。所有城镇菜地(经市人民政府发文明确后)由市蔬菜行政管理部门造册建档。要科学制定城镇蔬菜基地规划,确保城镇菜地较长时期稳定。征用城镇菜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的规定,报蔬菜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依法足额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蔬菜产业体系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建设和集约化水平。支持组建蔬菜经济合作组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蔬菜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蔬菜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支持企业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大力培育蔬菜营销大户,实现蔬菜专业化和集约化流通。加快蔬菜生产服务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蔬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充实蔬菜技术员队伍,增加项目经费投入,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实施“科技兴菜工程”。大力推进蔬菜规模化、专业化育苗供苗,保障种苗的质量和数量。市技监、工商、农业等部门要加强蔬菜生产投入品管理和服务,打击假劣种子、肥料、农药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菜农利益。各乡镇办事处要大力扶持、正确引导蔬菜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发展。

(四)建立蔬菜产业发展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同时建立100万元蔬菜工作奖励基金,对在发展蔬菜产业保障市场供应中表现优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今后,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要根据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足额征收,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缴、免缴、缓缴。发改、国土资源、水务、农业、科技、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部门安排的相关项目和资金要向蔬菜产业倾斜,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蔬菜深加工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我市农业发展优势,积极招商引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蔬菜产业。各金融机构也要加大对蔬菜产、加、销的服务力度,积极开展信贷服务。

二、加强蔬菜流通体系建设

(一)改善流通设施条件。商务、城管、物价、工商等部门要根据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编制流通市场发展规划,构建数量适度、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的蔬菜批发市场网络和蔬菜零售市场网络,重点扶持建设蓝田城区蔬菜批发市场、桥头河镇、水洞底镇区域性产地蔬菜批发市场,加强蔬菜批发市场冷库和冷藏运输设施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同时,要加大“农改超”力度,支持社区菜店建设,并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便民利民。整治市场交易秩序,禁止乱收费,降低摊位费用,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二)加强蔬菜产销对接。蔬菜生产基地要根据市场消费需求,加强与长株潭地区、娄底市骨干蔬菜批发市场的协作,建设稳定的蔬菜销售渠道。各蔬菜产区乡镇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支持蔬菜生产经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对接超市、酒店、单位食堂和社区菜店,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成本。重点扶持一批从事产销一体化的蔬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产销组织化程度。各级各部门要对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予以积极扶持。

(三)建立和完善蔬菜信息网络平台。农业、商务、物价部门按各自职责支持建立覆盖主产区和地级城市主要蔬菜批发市场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规范信息采集标准,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定期收集蔬菜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引导农民适时生产适销对路的蔬菜品种,引导经营者合理安排经营活动。

三、加强蔬菜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农业、技监等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加工等地方标准,构建蔬菜生产与产品标准体系。以实施标准化生产为重点,积极推进示范基地建设,促进蔬菜向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的管理模式发展,从根本上解决蔬菜质量安全问题。加大品牌培育与认证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蔬菜、绿色蔬菜、有机蔬菜,打造品牌。

(二)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蔬菜农药残留等指标的检验检测力度,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实行上门检测。桥头河镇、水洞底镇等蔬菜主产区、基地和生产经营企业、交易市场、大型消费团体要根据需要,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加强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日常检测等工作,实行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监督检测,把好蔬菜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

(三)加强城市蔬菜供应应急能力建设。商务部门要制定完善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适时建立蔬菜储备制度,实行基地存园菜合同储备与冷库储备相结合,以基地存园菜合同储备为主的蔬菜储备制度。民政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要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消费需求救济办法,保障其基本

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发展我县蔬菜产业,保障市场供应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

1、巩固和发展适度规模蔬菜生产基地。根据各乡镇土壤、气候、灌溉、交通、种植技术等因素,进一步优化蔬菜种植布局,巩固和发展莴笋、紫长茄、大白菜、生姜、辣椒、葱蒜、食用菌等蔬菜基地,力争用五年时间,全县蔬菜(含食用菌)种植面积(含复种)发展到15万亩。重点加强水电路、大棚、喷滴灌、遮阳网、防虫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标准园推行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

2、强化蔬菜产业体系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蔬菜生产、销售的组织化建设和集约化水平。引导支持组建蔬菜经济合作组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搞活蔬菜流通。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强化品牌建设,充分利用我县生态优势,开展“三品”认证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全力打造知名蔬菜品牌。

3、加快蔬菜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蔬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充实蔬菜技术员队伍,鼓励科技人员直接参与蔬菜产业化实践活动;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增强蔬菜生产投入品管理和服务,打击假劣种子、肥料、农药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障无公害农资供应;实施“科技兴菜”工程,增加菜农权益。

二、加强蔬菜流通体系建设

1、改善流通设施条件。建设数量适度、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的蔬菜批发市场网络和零售市场网络。逐步加强冷冻和冷藏运输设施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增加储备能力,确保市场供应。

2、增强蔬菜产销对接。销售企业要加强与县内外优势产区协作,建设稳定的蔬菜供应基地。支持蔬菜生产经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对接超市、酒店、单位食堂,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成本。

3、建立和完善蔬菜信息网络平台。农业、商务、物价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定期收集蔬菜生产、供应、质量、价格等信息,积极引导种植、经营和消费活动。

三、加强蔬菜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1、推进标准化生产。以实施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促进蔬菜向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的六统一管理发展,从根本上解决蔬菜质量安全问题。加大品牌培育与认证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蔬菜、绿色蔬菜、有机蔬菜,对种植蔬菜的土地进行有害重金属的检测。

2、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日常检测等工作,实行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监督检测,把好蔬菜基地的准出和市场准入关。

3、健立全程质量追溯体系。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加工与生产”的对接与互认。在蔬菜生产企业和蔬菜专业合作社中建立完善蔬菜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生产有档案、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四、加强蔬菜调控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物价、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农业局,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完善考核机制。把蔬菜产业发展和保障蔬菜市场供应纳入对乡镇的绩效考核范围。

3、建立蔬菜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县财政建立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二是整合资金重点倾斜,整合发改、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科技、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部门的资金用于蔬菜生产和蔬菜冷藏运输设施建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乡镇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注重引导农民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为蔬菜产业发展打好基础。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企业和科研单位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蔬菜生产、流通。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产销的服务力度,积极开展信贷服务,保险公司要积极引导菜农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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