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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现代畜牧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我县黄牛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黄牛产业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黄牛产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我县资源优势,着力地方优势产业发展,实现我县产业换代升级的需要;是顺应国家武陵山区连片开发,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具体体现;是带动我县乃至整个武陵山区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需要;是培植财源,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市场供给、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需要。
二、明确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工作思路:以德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通过品种改良,扩大饲养总量、提高养殖水平、构建规模养殖基地网络、建立现代产业经营模式等措施,提升黄牛产业竞争力,努力打造“黄牛第一县”,建设及西南地区优质肉牛生产及牛肉加工核心区、活牛集散地。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黄牛产业发展要实现如下目标:
1、打造黄牛地域性品牌。选育提高黄牛生产性能,品种遗传基础坚实,生产实现地域性良种化,饲养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产品高档化,疫病防控能力达到国际水平,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际准入条件,加工企业和品牌产品市场竞争力强。
2、饲养总量大幅增长。标准化、规范化稳定建立600头黄牛核心群、6000头黄牛扩繁群和60000头黄牛商品群。
3、实现黄牛全产业链的发展。年屠宰加工能力6万头,加工牛肉1.5万吨,其中高档牛肉6000吨。
三、明确战略重点
(一)加快扩大基础母牛群。2015年基础母牛群占黄牛饲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确保产业发展后劲。
(二)加快扩大养殖规模。到2015年,肉牛出栏达到2万头。在长乐乡、吉卫镇、董马库乡、补抽乡、排碧乡、排料乡、雅酉镇、麻栗场镇、龙潭镇、猫儿乡、雅桥乡、道二乡、花垣镇等13个乡镇建重点养殖场,每乡镇建成饲养15头以上黄牛标准示范场10个,饲养能繁母牛1500头以上。其他乡镇条件较好的区域可作为重点村来发展。全县发展50头以上黄牛标准示范场100个,发展10头以上黄牛养殖示范户500户,发展5头以上黄牛养殖户1000户。重点推广“五个一”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模式,即:一栋栏舍(200-500m2)、一片牧草(20-30亩)、一个青贮池(100m3)、一群牛(30-50头能繁母牛)、一个沼气灶(100m3沼气池)。
(三)加快品牌创建进程。围绕做强做优“黄牛”品牌,充分利用独有的自然环境条件,加快新品系的培育选育进程,全力打造生态牛肉品牌。加快牛肉制品开发,到2015年,争创1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名牌,精心设计和积极申报注册1个驰名或2个著名商标。
(四)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按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肉牛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做优德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龙头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产业发展层级,适时筹组花垣肉牛产业集团,为打造上市公司创造条件。
(五)加快支撑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建立以政府主管部门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黄牛”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一步完善肉牛品改网络体系。积极推动建立以企业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牛肉制品研发中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紧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12年底前全县建成标准化黄牛冷配站18个。
(六)完善肉牛流通网络。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及时跟踪了解国内肉牛交易信息和动态。建立黄牛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实行合同订单养殖,每个养牛重点乡镇要发展协会和专业合作社1个。新建武陵山区肉牛专业批发交易中心市场,扩建和完善2个乡镇肉牛专业交易市场,改善牲畜交易市场条件。
四、强化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投入措施。把黄牛产业作为武陵山片区连片开发重点项目来抓,2012年-2015年,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肉牛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每年整合发改、财政、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商务、民族发展、移民开发、养殖等项目资金500万元以上鼓励和支持规模养殖户和牛肉加工企业。鼓励政府各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用于发展肉牛产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肉牛产业。凡达到100头以上的规模的标准养殖户(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相关部门要优先给予扶持。
(二)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中介服务组织。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养牛专业合作社和养牛协会。鼓励和支持养牛合作社和养牛协会开展草种、草料配送和黄牛病害防治、配种、育肥、销售等服务。
(三)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规模以上牛肉加工企业,享受我县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凡饲养能繁母牛5头以上、育肥牛2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新建栏舍,用地比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文件规定执行,电费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
(四)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1、凡养殖黄牛能繁母牛的农户,采取积极财政奖扶政策,饲养能繁母牛10头以上的,在整合资金范围内给予贷款贴息。
2、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将能繁母牛养殖纳入涉农保险范围及养殖补贴范围。
3、凡经县级以上品种审定机构审定符合标准并按要求实行“黄牛”品种选育的黄牛资源场,建场并运行一年后,经县财政局组织相关单位抽查认定,存栏优质母牛50头以上的每个场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存栏100头以上的每个场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依此类推,最高奖励控制在5万元以内。
4、凡饲养能繁母牛10头以上的养殖户达15户以上,或饲养育肥牛20头以上的养殖户达5户以上的养殖小区,可优先实施人畜饮水、道路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凡按规范要求改扩建的乡镇肉牛专业交易市场,经县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奖励。
以上措施实施年限为2012年-2015年。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州安排的项目补助或奖励标准高于本文件设定的扶持标准,则按国家、省、州标准兑现;如国家、省、州项目标准低于本文件规定的标准,则按本文件有关标准执行。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和相关领导等任副组长,县农办、发改、财政、畜牧水产、经信、扶贫开发、民族事务、农业、国土资源、环保、林业、农机、科技、商务、水利、人社、民政、交通、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和有关金融、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花垣县黄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水产局,负责研究制定肉牛产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由县畜牧水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明确一名领导专抓。
(二)强化部门责任。县农办、发改、财政、畜牧水产、科技、扶贫开发、以工代赈、民族事务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积极支持黄牛产业发展,切实做好产业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及市场培育等工作,保证产业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三)优化发展环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方式,为肉牛产业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服务;要积极鼓励、引导和扶持牛业协会、养牛合作社等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组织推动肉牛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要将上级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四)严格奖惩制度。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黄牛产业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县黄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作风不实,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