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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2014年为“农业机械化推进年”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镇农机化工作实际,现制定2014年农机化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对照《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考核验收办法》,以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主攻点,以提升水稻机械化种植和秸秆机械化还田水平为突破点,以推广高速乘座式插秧机和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为着力点,培育发展主体,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扶持,使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
1、大力推广高速乘座式插秧机,尽快消除“直播稻”现象,机插秧节本增收、产量高、品质好,便于农机农艺集成技术推广应用,适合农业生产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是今后水稻生产的主推方向,其明显的优势已在多年的种植实践中充分证明。各村要按照省政府“水稻生产以直播改机插”为主要内容的“三改一创建”要求,加大行政推动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统一育秧供种、整村推进和建立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等形式,促使插秧机推广任务和机插秧面积的落实,确保今年在原有机具保有量的基础上,全镇推广高速乘座式插秧机44台以上,力求机插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2、大力推广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械。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还田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而且还可以培肥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014年全镇推广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44台套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3、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增强农机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服务能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机具使用效率和农机作业水平,是促进土地流转,实现由“一家一户”小农生产方式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也是解决当前农业“后继乏人、谁来种田”的必由之路,各村(居)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主攻方向,将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成为当地农机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引领辖区内各种农业机械组织化、有序化服务于农业生产,鼓励和支持种田大户、农机大户、村组干部、农场主和其他各种能人牵头创办领办机耕、机插、机植保、机收一条龙服务合作社,力争今年每个行政村要建有一个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今后有关省市农机化项目和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优先安排给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三、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标准
1、补贴对象:本镇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及合作组织成员。
2、补贴机具范围和标准:
(1)购买高速乘座式插秧机、育秧播种机、5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等三种机具。市补按照省农机购置补贴标准实行等额累加补贴。镇配套补贴:高速乘座式插秧机(六行)1万元,5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0.8万元,育秧播种机0.3万元。
(2)购买高效植保机、秸秆打捆机、粮食烘干机三种机具,市补贴按照省农机购置补贴标准的50%累加补贴。
(3)落实农机合作社机库建设补贴。农机合作社新建农机机库,使用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主体结构达到省机库项目要求,当年验收合格的,市政府补贴每库6万元(不与省机库项目重复补贴)。
(4)落实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作业补贴。2014年和2014年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实行耕、种、收(包括机械化稻麦秸秆还田和机插秧育秧插秧)一条龙服务,综合作业面积达2000亩以上,当年经验收合格的,市财政补贴该合作组织10万元。
四、补贴发放方式
1、以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购机后两月内实施到位。
2、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分两年发放到位,对于考核机具在位的,2014、2014年的12月底分别对其发放补贴,每次发放补贴总额的50%。凡考核机具不在位或有倒卖现象的,一律停发购机补贴。
3、镇配套补贴:对新购一台高速乘座式插秧机(六行),并在本村连片机插面积达200亩以上的,对新购一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械以一年本地作业面积达400亩以上,年底经考核检查工作小组(由农技中心牵头,财政所配合)核实机插面积和机具在位后发放到购机户。购机者在购机时实行“全价购机”,先予支付,不得抵扣。
五、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年”活动。2014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各村(居)要紧紧围绕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立足自身的实际,分五个阶段,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年”活动。一是宣传发动(1—2月)。主要工作是成立农业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意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措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并层层宣传发动。二是购机、育秧及培训阶段(3—6月)。主要工作是成立农机合作社,组织购置插秧机、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等机具;签订农机作业协议,落实机插育秧、组织农机操作手培训等工作。其中,4月20日前全面完成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任务,插秧机推广任务完成80%以上,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械推广任务完成60%以上;5月30日前全面完成插秧机推广任务,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械推广任务完成80%以上,全面签订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作业协议。三是秸秆还田机插秧推广阶段(6—7月)。重点抓好机收、机还田、机插秧等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和农机维修服务,全面完成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作业田亩任务。四是农机合作社规范管理阶段(8—11月)。接受水稻种植机械化省级验收。全面完成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推广任务,组织进行秋季农机作业。同时,加强机库建设,强化农机具保养入库。组织检查全年农机作业情况,兑现补贴资金。五是总结表彰阶段(12月)。根据考核结果,表彰先进,部署落实2014年农机化各项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推广工作。对照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强化领导,扎实措施,及早落实推广任务,确保农机化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3、严格督查考核。各村(居)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强化对财政补贴机具的管理,避免机具流失和闲置不用。享受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两年内不得转让。享受镇配套补贴的农机具必须由农技服务中心登记备案,三年内不得转让。2014年的农机化工作将列入全年双文明百分赛考核,同时设立农机化工作单项考核奖,并按照序时进度,分阶段严格进行考核。高速乘坐式插秧机和55马力以上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各村(居)今年至少各完成一台新购任务,方可参加农机推广工作考核,否则该项工作不得分。考核实绩直接与村干部的报酬和奖金挂钩,形成目标到人、动态监控、责任明确、严格奖惩的强势推进的新格局,促进全年农机化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