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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做好2011年全镇新农合筹资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意见。
工作目标
2010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农民个人的筹资工作任务,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2011年全镇新农合参合率99%以上,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优抚对象参合率达到100%。
筹资标准和时间
根据文件规定,2011年全省新农合筹资水平稳定在1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2010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为个人缴费时间。
筹资对象
本镇农业户口的农民(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以户为单位,均可参加合作医疗。农村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放弃生育指标的农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分别按照县民政局和计生局有关政策执行。
任务数和考核方法
根据统计局的相关数据,2011年度各村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任务数是农民总人口数以95%的参合率核定任务数,具体如下:
考核办法:以村为考核单位,以2010年12月15日为截止日的参合人数为考评标准,村财代缴的村参合率达100%的为合格村,向群众直接收费的村参合率达98%以上的为合格村。
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2日--11月18日)
全镇召开动员大会后,各村要及时召开各层次动员会,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及相关惠民政策,动员部署2011年新农合工作。
(二)资金收缴和信息审核阶段:(11月18日-12月15日)
1、各村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民参合资金筹集工作,以户为单位收缴个人应缴资金,工作人员收费后出具发票(具体参加新农合人员填入发票),并要求农户妥善保管,作为参加新农合的凭证。各村在2010年12月15日前,将新农合筹资款归集缴存到镇新农合基金收入户,同时认真核对参加新农合人员花名册,做到花名册的参加新农合人员与户口簿登记人员相符,缴存资金与花名册相符,12月22日前把缴费发票上缴镇合医管理中心。
(三)信息录入、统计汇总阶段:(12月15日-12月31日)
1、筹资结束后,各村进行汇总。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参合花名册完成各村参合人员信息变动的更改和录入,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后形成2011年参合人员信息,并于12月22日前上报镇合医管理中心。列入政府医疗救助的五保户人员参加新农合的登记、缴费工作由县民政局统一办理。
2、镇合医管理中心按照各村上报的参合人员信息负责全镇参合信息的汇总管理,最终形成2011年武安镇参合农民信息库,并于12月31日前将参合人员汇总表上报县合医管理中心。
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要把开展新农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村支部(党委)书记、村主任要负总责,两委成员包片负责;挂钩领导要狠抓跟踪督促,驻村干部与村干部一起抓,确保2011年度全镇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相关政策和农民的受益情况,增强群众的参合意识,提高参合率。
3、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合作医疗工作涉及面广,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宣传部门要负责好工作的策划,宣传方案的组织实施;合医办要加强对各村工作的指导督促,接受咨询,跟踪掌握面上的情况,并做好收缴费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各村收缴费进度;民政办要配合县民政局实施好医疗救助方案,落实对农村五保户等特困人群参加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的补助政策。其他职能科室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落实,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强化督促,落实奖惩。一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从11月18日起,每周通报一次各村收缴进度。二是落实奖惩。各村的考评结果列为年终绩效考评内容,把收缴情况作为评价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并实行如下奖惩:
①对村财代缴个人出资部分的村,11月26日前参合率达100%的各奖励2000元,12月15日前参合率达100%的各奖励1000元。
②对直接向群众收缴个人出资部分的村,12月15日前参合率达95%以上的,按实际参合数,镇政府给予收缴费工作补助每人1元。
③对在12月15日前参合率低于95%的村,给予村书记、主任、分管的村干部和完成率不足95%的包组责任人各罚300元,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