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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住宅区规划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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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住宅区规划工作意见

规划局:

崇安街道办事处辖区的七个村中有三个行政村(城西、城南、清献)划归在市区规划区内,村民个人住宅的新建、改建、扩建等长期受到限制,造成我街道部分村民住房实际需求得不到满足。例如:子女长大、结婚生子、无法审批住宅用地;老旧城区内,旧房得不到改建、扩建,虽然经济提高了,但无法改善住房条件;一些区内闲杂地得不到充分利用,无法提高土地效益。再加上这些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影响,社会经济的进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导致城市规划区内,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出现大量违法占地建房,虽然打击力度不断加强,但是无法从根本上杜绝。

因此,根据城乡规划局关于开展街道村民住宅小区规划编制的通知,我街道办经调查摸底,提出以下方案供参考:

1、考虑村民的本土观念以及取地成本,按行政村提出“城中村”村民住宅小区选址。城西村由于人口多,单个面积小,拟选地三处:石雄街后20亩;瑞岩新村小区边10亩;市交警大队宿舍后30亩。清献村选址鸭母洲洋墩新村南15亩。城南村选地市中医院南向或溪东党校附近30亩。

2、考虑城镇化建设需要以及我街道边远自然村的地质灾害搬迁、造福工程搬迁、零星穷远自然村搬迁等需求,选址在陶瓷厂田垅40亩。

3、结合打击和妥善处理历年违法占地建房的遗留问题的考虑,拟选地崇绣新村、二中田垅、登高山公路边、石雄北岸洲、社供仔等处做为进城农民过渡性住宅小区(可以临时用地方式处理)。

另外,请求相关部门协调,允许我街道在规划区外的崩埂村选择几处做为村民住宅小区,既解决崩埂村新农村建设新建村民住宅小区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可减轻市区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建房需求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