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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支撑带动作用,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立足我县实际,现就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紧紧抓住国家扩内需、促增长的政策机遇,以项目工作为抓手,按照“谋划项目抓深度、储备项目抓争取、签约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的总体要求,以夯实前期工作为基础,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支撑,以优化投资环境为保障,形成全县上下合力攻坚的项目工作推进机制,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目标任务
(一)全县每年谋划储备项目100个以上,其中:谋划储备亿元以上的项目30个以上,进入省、市项目储备库的项目20个以上。
(二)全县每年确保20个以上在建重点项目和10个以上储备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固定资产总投资年均增幅达30%以上。
(三)全县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年均增幅10%以上。
工作重点
(一)超前谋划抓好项目储备。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国家投资导向,超前谋划、精心筛选、深度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投资政策、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各中心镇和扩权强镇试点镇每年储备项目投资规模必须达到5亿元以上,一般乡镇每年储备项目投资规模必须达到3亿元以上,县政府重要经济部门每年储备项目投资规模必须达到3亿元以上,社会事业主管部门每年储备项目投资规模必须达到1亿元以上(具体任务分年下达)。
(二)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前期。无论项目大小,都要按照项目备案、核准、审批相关规定,提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或核准申请报告)、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评价等相关工作,按照程序报批,依法依规审批。凡属于县本级审批的规划内项目,除特殊领域的重大项目外,一律以规划代立项,直接审批可研报告。凡属县本级审批的项目,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申请报告)由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窗口实行并联审批。
(三)紧盯政策抓好项目争取。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投资领域,依靠现有基础和产业发展方向谋划争取项目。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多渠道捕捉信息,及时编报项目,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县经济、社会事业主管部门每年向上争取的项目扶持资金要确保超过全市本系统平均水平。
(四)立足优势抓好项目招商。立足区位、资源、生态、人文优势,结合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配套做深做实招商引资项目文本,大力推行捆绑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积极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分区域、有重点地举办招商项目推介会,积极引导、支持、鼓励县内民间资本投入项目建设,确保每年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奋发作为抓好项目建设。围绕谋划一批、争取一批、开工一批的工作要求,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优化服务,力促落户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力争每年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达50亿元以上。合理安排项目建设工期,分解细化项目建设、管理等目标任务,全面推行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定期调度、跟踪问效,确保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安全施工、如期竣工、质量优良。
保障措施
(一)分解目标任务。将全县每年年度项目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重大项目和政府重点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目标,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相关责任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重点项目推进的领导、协调、指导和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负责日常组织、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均要成立相应的项目推进工作机构,组建和充实项目工作班子,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工作。
(三)建立工作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名领衔领导、一名联络员、一张时序表、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着力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全程服务。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继续分项成立项目工作指挥部,实行县领导领衔负责制,重点破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审批难、落地难、要素保障薄弱、前期工作进展缓慢等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督查调度。对于重大项目的谋划、立项、争取资金和实施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自查、双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推进协调会,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对项目推进工作进展缓慢、情况反馈不及时、完成任务差距较大的乡镇和部门,定期组织专项调度,查摆问题,明确责任。定期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要重点围绕项目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项目进展、协调会确定事项的落实、县领导联系项目提出相关要求的落实等情况,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联合督查,进行跟踪问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逐月上报项目推进形象进度,每月28日前以表格形式将本月项目谋划、立项、实施、争取资金等方面的情况报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次月5日前将项目推进情况汇总通报全县。
(五)优化项目服务。项目推进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和民生民计的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各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就是抓后劲、抓项目就是抓民生”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项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服务。
⒈各职能部门:一是要加快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重点加强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环评审批等部门审批环节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二是要加强要素配置落实保障工作。重点抓好重大项目的要素指标落实工作,努力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规划、用地、环保、融资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问题;三是要加大向上级对口部门的资金争取工作,努力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四是要继续开展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强揽工程行为、工程建设中的阻挠施工行为。
⒉各乡镇政府:要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做好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等工作,为项目推进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⒊项目建设单位:重点是抓紧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完成前期报批文本,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开工建设条件,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⒋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批、监管工作机制,规范项目资金拨付,加强项目资金审计。
⒌宣传部门:要依托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平台,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报道,大力宣传重点项目建设的成果和积极意义,营造全社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利氛围。
(六)强化经费保障。县政府每年统筹安排500万元项目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编报、争取补助以及年终全县项目工作考评奖励。各乡镇、各部门要压缩一般性支出,多方筹措项目编报、争取等前期工作经费。
(七)严明考核奖惩。出台《望江县项目推进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由县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办、县考核办、县重点办对项目推进工作单独进行考评,严格奖惩。一是实行项目推工作进考核制度。设立专项考核奖励资金100万元,对项目推进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项目推进工作不配合,服务不到位,严重影响项目推进工作进展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实行县重点项目问责制。对与年初形象进度要求有较大差距的项目和前期工作不扎实,论证设计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县政府将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被问责的内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