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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房监管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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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房监管工作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新闻出版总署等中央八部委印发的《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精神,2009年,我市在全市614个行政村实现了农家书屋全覆盖。为进一步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提高农家书屋运行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农家书屋长效运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共建共享、强化功能、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放大农家书屋建设全覆盖效应,提高建设标准,强化管理服务,力争年内每个行政村均建有符合省颁最新标准的农家书屋,两年内建成一批设施齐全、管理有力、服务创新、机制灵活的示范性农家书屋,为在农村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基本阵地,不断满足农村读者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小康建设服务。

二、管理要求

(一)统一标准,明确农家书屋建设和运行要求

1.明确农家书屋基本建设标准。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农家书屋建设的基本标准明确如下:(1)所有行政村均须建有农家书屋,房屋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周边环境整洁,室内光线充足;(2)有可供阅览的桌椅;(3)有6个以上的标准书柜;(4)每个农家书屋的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5)期刊杂志20-30种,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6)农家书屋应与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点结合,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

2.开展基本服务活动。(1)明示开放时间,农家书屋每周开放5天以上,每天开放不少于4小时;(2)开展正常借阅服务,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分类编目,登记准确,排架整齐,出版物借阅、阅览记录完备详细;(3)了解农民看书需求,登记图书需求状况,介绍出版信息。

3.拓展书屋服务功能。农家书屋除开展好图书阅览等基本服务外,还应拓展服务,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逐步具备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的功能:(1)综合培训功能,根据农民需求,定期举办科普、文化、健康知识讲座,与校外辅导站有效结合,开展青少年教育培训活动;(2)综合活动功能,积极开展小型演出、游戏游艺、农民读书活动;(3)数字化文化服务功能,整合村党员远程教育点以及书屋资源,提供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4)广播宣传功能,积极开展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宣传,传播农业科技知识、文化艺术,播报气象灾害等;(5)展览展示功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展示,以及书画和摄影等作品展览;(6)体育健身功能。

(二)落实责任,加强农家书屋规范管理

1.明确农家书屋管理责任。农家书屋由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各乡镇文化站负责农家书屋图书的购置、编目等服务指导工作,加强对专兼职人员的业务辅导、日常运行检查,开展资源共享、图书交流活动。

2.加强农家书屋人员配备。农家书屋应配有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要优先选用大学生村官和“五老”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市文广新局对农家书屋管理员实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统一备案制度。

3.规范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农家书屋应悬挂统一标牌,实行免费借阅,提供无偿服务。要规范日常管理,保证固定的开放时间,建立健全出版物借阅、阅览登记以及财产管理、损坏赔偿等制度,避免财产丢失、损坏、擅自转让或出售等现象的发生。

(三)发挥优势,推进农家书屋服务创新

1.创新农家书屋服务方式。要努力改善农家书屋读书阅览环境,通过增辟读书园地、悬挂标牌等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农家书屋管理员要全面了解出版物状况以及农民需求,做好图书推介和增购工作;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展览、广播、声像服务活动。有条件的村要以农家书屋为基础,与乡镇文化站以及市新华书店、图书馆联动,建立图书流动网络,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出版物交流制度,扩大农民的阅读范围。

2.拓展农家书屋服务内容。要利用农家书屋自身优势,针对新时期农村群众文体生活的需求,组织开展读书征文、知识讲座、科技培训等形式多样的读书学习活动,不断丰富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效果。市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全市农民及农村中小学生阅读工程,通过举办讲演、图书展销以及读书之星评比等系列活动,在农家书屋服务内容创新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3.探索图书配置长效机制。各乡镇、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增加农家书屋出版物的配备;乡镇、村要为每个农家书屋每年自购新书100册以上;要积极探索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与农家书屋对口定点帮扶机制,促进出版物的不断更新。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家书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农家书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乡镇要健全完善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农家书屋改扩建和提升服务工作的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农家书屋发挥作用。

(二)组织开展督查考评

市政府将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全市四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市文广新局要制定《农家书屋考评办法》并定期组织考核工作。对在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乡镇、村和个人予以表彰,每年评选一批示范农家书屋和“百佳”农家书屋管理员;对不能正常开展图书借阅等基本服务活动的农家书屋,要定期通报,落实整改;对擅自改变书屋用途或将设施挪作他用的乡镇和村,实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各乡镇要不断总结、挖掘本地农家书屋的管理经验和特点,培树2-3个典型,积极打造示范特色,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争创市级以上示范农家书屋,促进农家书屋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各乡镇和村作为农家书屋建设与管理的主体,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将农家书屋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农家书屋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图书、设施购置经费。

市文广新局要积极上争资金,2010年对未达到新颁建设标准的农家书屋添置图书300册,每年在中央、省下拨的文化活动“以奖代补”资金中专门划出经费用于农家书屋考核奖励,对评选出的“百佳”农家书屋管理员给予500元的补助。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乡镇和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要积极宣传农家书屋在小康社会以及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总结、推出农家书屋建设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引导农民走进书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书屋建设。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及时宣传农家书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新做法、新亮点,努力营造读书、用书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