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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
2011年,我区列入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县区,为确保高标准完成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县(区)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建设的决定》精神,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重点,坚持因村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坚持科学适时、注重质量的原则;坚持城乡一体、改造结合的原则;坚持景观优美、效益兼顾的原则;坚持乔木为主、树种多样的原则。充分挖潜农村村庄、小区的绿化空间,大力植树造林,扩大林木绿化覆盖率,实现我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生活健康富裕、农村生态安全良好。
二、总体目标
2011年,全区新建20个绿化示范村,完善提高19个绿化合格村,加强养护18个绿化示范村,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30000亩,全区林网控制率达到95%以上。重点绿化进出村道路、沟渠、村庄空地、农田林网,以及农户庭院、驻村单位、小学校园,实现“一村一片绿”,村在林中,林中有村的绿化格局,达到“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县”建设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目标任务,确定二、三、四、五月份作为“村庄绿化攻坚月”,确保到今年底所有行政村全部达到省级绿化示范村建设要求。区委农工部、区农委、农机、交通、水利、财政等部门挂钩到乡镇。
(二)对照标准,科学规划。各乡镇要对照村庄绿化标准,结合镇村布局规划调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做好今年的村庄绿化规划设计工作。规划既要体现乡村特点,符合实际、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又要与村级经济社会的长远规划相结合,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确保绿化能长久地发挥效益,要做到一村一规划、一村两张图。
(三)树立典型,示范引导。村庄绿化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建设要求高。要突出村庄道路、河道、农田、庄台及村部、学校、企业等单位的绿化,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城郊的村庄绿化要按照统筹城乡林业发展的理念,以发挥生态景观效益为主,树种选择要多样,达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瓜果飘香的效果,实现城市林业向乡村林业的自然过渡。每个行政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1-2个小游园或绿化景观休闲广场。农村的村庄绿化要充分利用路道、河道、农田宜林地资源,广植速生树种和经济树种,在增加防护功能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要利用家前屋后栽花种果,有条件的可结合当地人文历史和地理位置,选择乡土特色明显的树种,体现路河林荫化、农田林网化、村庄庭园化的效果,为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打好生态环境基础,为村民创造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
(四)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村庄绿化特别是省级示范村建设所需资金投入比较大,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调动多方力量,加大投入。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拓宽村庄绿化建设思路,通过承包、租赁、合作开发等形式,调动全社会参与村庄绿化的积极性。要把村庄绿化与农村环综合整治、绿色通道、生态公益林、花卉苗木等建设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各乡镇要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集中抓好高标准的绿化示范村。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对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工作设立专项考核,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新建的绿化示范村、合格村,经省、市验收达标后,分别给予1万元和0.5万元的奖励。对验收不合格的村,要继续创建,直至达标。专门成立督查组,加强跟踪督查,查进度、查质量、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春季造林结束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村庄绿化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区政府将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验收、考核评比。
(六)依法治林,巩固成果。要认真严格执行《森林法》和《省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强化乡规民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林木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绿化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