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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便民中心监管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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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便民中心监管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市各办局:

为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为民、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职责权限

(一)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进驻项目的办理和服务。

2.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有关进驻机构(单位)窗口事项办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管理和服务指导。

4.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5.协助处理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6.负责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和项目办理情况。

7.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

8.完成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管理权限

1.组织人事管理权限: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或者有违纪现象的,便民服务中心要及时向镇(街道、办事处)提出重新派驻人员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临时顶岗换人或遇特殊情况需工作调动的,要先和便民服务中心协商。

2.日常业务管理权限:便民服务中心进驻窗口的主管机构(单位)要授予窗口工作人员相关权限;需镇(街道、办事处)相关机构和单位共同办理的重大事项,由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协调。

二、完善服务功能

(一)明确进驻中心的服务部门和服务项目。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便民利民、便捷高效、应进尽进的原则,做到“四个必进”,即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必进;与上级行政服务中心有审批联系、与其他机构(单位)关联度大的事项必进;窗口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必进;与进厅事项相关的收费事项必进。确保有12个以上机构(单位)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其中村镇建设管理所、城管执法中队、农服中心、农经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环保所、民政科(残联)、工会、卫生科(卫生监督分所)、房管所等机构(单位)必须设立窗口。

各镇(街道、办事处)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项目总数不得少于50个,具体进驻项目的目录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二)相对集中审批服务权限。凡进驻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各机构(单位)不得再受理,其他便民服务事项,应根据各地实际,合理设置受理范围。各进驻机构(单位)要确保对窗口的授权,进一步简化流程,做到即受即办。

(三)加快建立网上审批制度。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要采用全市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网办公,做到数据录入及时,业务衔接畅通;要定期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上报数据,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网上审批的服务终端要向镇(街道、办事处)便民中心窗口延伸,逐步实现网上下载、网上申报受理、网上流转、远程审批。

三、加强规范管理

(一)深化政务公开。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要求,将窗口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条件、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申报材料、样表格式文本等向社会公示。

(二)实施分类管理。要根据办理时限、内容和权限,将审批服务项目分为即办事项、承诺事项、联办事项、上报事项、补办事项、退回事项。对各类办理事项要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完善服务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岗位职责、日常考核及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预约服务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在建立内部管理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和管理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加强队伍建设。镇(街道、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作风正”的总体要求,择优选派并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要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四、落实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政府主抓、部门协调、管理统一的工作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并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好此项工作。要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经费的落实。市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使本部门项目顺利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切实推进审批下移,方便基层企业和群众。

(二)强化监督指导。市、镇两级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监察,加大对应进未进、两头受理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市法制办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依法行政的检查、指导。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办理的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

(三)健全考评机制。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列入年度镇(街道、办事处)精神文明考核体系范围。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窗口工作人员,优先提拔重用,对不能胜任或不服从便民服务中心管理的,及时进行调整,并作为其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