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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我区区位优势,进一步规范“农家乐”产业发展,拓展城乡居民休闲新领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加快发展“农家乐”产业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为基础,以休闲旅游市场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农户家庭自主经营兼顾租赁经营,以培育发展具有品牌优势的“农家乐”特色村(点)为载体,依托农村自然生态、大漠景观、民俗文化和农林牧渔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特色餐饮和沙漠、水域等休闲娱乐项目,通过政府引导、业主自主经营,力争使“农家乐”产业发展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新抓手,成为带动农民发家致富的新产业。
(二)工作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在城区近郊、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区域内建成“农家乐”产业一条街;力争建成10个各具特色的“农家乐”休闲旅游村,建成10个以上具有相当规模的“农家乐”休闲旅游点;全区规模化“农家乐”经营户达到50户以上,“农家乐”直接从业人员达到500人以上;“农家乐”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比率明显增加。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支持发展以农民家庭为经营主体,以自然村落为基本单位的“农家乐”休闲旅游村;鼓励发展以企业法人为经营主体,以特色农产品基地为依托的“农家乐”休闲旅游景点。
(二)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发展的原则。找准定位,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理念贯穿于规划始终,促进其规模化发展;统筹谋划农业、农民、农村的需求,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发展“农家乐”产业必须注重地方特色和资源合理利用,根据游客的消费需求开发和发展“农家乐”产品,形成风格,打造品牌。
(四)坚持安全发展、规范经营的原则。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业主、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农家乐”经营主体的管理和引导,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全区“农家乐”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结合全区小城镇建设整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分不同地理分布和农业发展现状,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布局合理、和谐发展”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投入能力、市场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找准定位,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农家乐”产业布局,拓展发展空间,规划在城区近郊、公路沿线、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大力发展“农家乐”产业,形成发展“农家乐”产业一条街,打造一批有特色、成规模、上档次、环境卫生条件好的产业集群。牛家梁、、芹河、孟家湾、小纪汗、麻黄梁、鱼河、古塔等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编制出符合本乡镇发展“农家乐”产业的实施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创新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改变陈旧、雷同的发展模式,在创特色、创品牌上下功夫。在发展类型上,要形成特色餐饮型(如经营羊肉、狗肉、野猪肉、水煮鱼等)、休闲娱乐型(如经营垂钓、棋牌、跑马等)、旅游观光型(如捆绑开发文物文化、自然风光、生态农业、采摘等旅游观光项目)、度假综合型(集餐饮、娱乐、住宿为一体)互相补充、均衡发展的产业格局。在发展规模上,形成以大型农家山庄、文化村落等为龙头,中小型家庭接待户、“农家乐”一条街等为补充的大中小相结合的产业层次。在经营模式上,鼓励发展对外承包经营、村组集体股份制和“公司+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在经营理念上,要打好特色、文化、绿色三张牌,充分挖掘陕北地方小吃和古村、古镇的文化底蕴,体现风沙草滩、河谷川道、黄土丘陵不同地域特色,在经营项目和建筑设计等方面展示个性特点。
(三)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条件。要整合各种资源,重点结合“三化一片林”、“农村安全饮水”、“村村通油路”、“农村电气化”、“一村一品”、重点村建设等工程项目,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休闲场所和配套服务设施,为“农家乐”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农村基础设施、镇村改造、生态建设、生态农业发展等项目,要向“农家乐”发展区域倾斜;文化特色镇村、农村社区卫生网点建设等要向“农家乐”发展区域相对集中和延伸。
(四)加强规范化服务和管理。由区商贸办牵头,组织区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卫生、文化、畜牧、国土、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实行严格的审核准入制度和等级评定制度。加大对“农家乐”有序发展的引导力度,制定完善“农家乐”相关行业标准和运行规则,从经营场地、接待设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推进“农家乐”产业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逐步培育和发展“农家乐”协会或游客接待中心等中介服务组织,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农家乐”服务质量投诉制度,强化对“农家乐”服务质量的监督,进行有效的动态化管理。
(五)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农家乐”办证门槛,简化办证手续,减免办证费用。对于符合条件的,应主动、快捷、优质地为经营业主办理相关证照。对规模较大、带动作用较强的综合经营户,可申报农业龙头企业,经审定后,在政策上享受与农业龙头企业同等待遇。同时,在发展“农家乐”产业的过程中,要严禁出现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和非法建设现象。
(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区政府将加大对“农家乐”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每年投入一定资金,主要用于“农家乐”发展重点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民房改造和营业设施补助等。积极探索“农家乐”经营户贷款的有效担保方式,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为“农家乐”提供贷款和担保,有效解决“农家乐”发展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信贷问题。
(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以每年实施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为抓手,重点开展烹饪技术、餐饮住宿服务、接待礼仪以及食品卫生控制、安全生产等业务培训,组织“农家乐”从业人员学习风土人情、休闲旅游管理等知识,逐步将“农家乐”从业人员培养成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善于经营管理、掌握服务技能和营销知识的新型农村实用人才。
(八)打造“农家乐”休闲旅游品牌。要在严格依法保护自然和文化资源的基础上,重视挖掘陕北秧歌、唢呐、说书等传统文化和乡土文化特色,丰富“农家乐”的文化内涵。以体现大漠风情为重点,大力实施“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示范工程,培育一批以农民家庭为主要经营主体、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农家景、享农家乐”为主要服务形式的“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村(点),打响“农家乐”产业特色村(点)品牌。要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宣传资源,通过网络、电视和平面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整体包装和重点宣传。要加强与区上各旅行社的合作,捆绑现有旅游线路,开发旅游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四、切实加强对“农家乐”产业发展的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区“农家乐”产业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和商贸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商贸、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卫生、文化、安监、计划、畜牧、农垦、国土、工商、税务、环保、公安、质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规范和发展“农家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贸办,主要负责“农家乐”产业的规划编制、准入定级、政策协调和管理指导等日常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区财政部门应根据省、市扶持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卫生部门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工商管理部门要做好注册登记;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负责民俗、特产的文化内涵挖掘,提供宣传推介的服务和指导。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协调配合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共同推进“农家乐”产业的快速发展。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协调服务,确保“农家乐”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