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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工作方法、争创一流业绩、构建和谐农经”工作目标,以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努力推动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一、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依法夯实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坚决制止和纠正承包期内违法收回或者调整农民承包地、强迫或者限制农民流转承包地等行为。依法推进农村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的刹尾,经常性查漏补缺,妥善解决存在的遗留问题。出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办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动态管理,认真清查因国家、集体征占用地、重点工程建设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异动的情况,切实做好登记与变更登记工作。涉及皂市水库移民的乡镇依法做好库区土地调整,落实库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落实《县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抓好县、乡、村三级二轮延包形成的还未归档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资料和因变更登记形成的资料的整理入档,同步完成电子档案录入。继续做好对新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资格的审查和土地承包信息资料的审核,促进新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
2、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的良性机制,积极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意见,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管理和服务体系,设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机构,积极培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从实际出发,建立统一规范、信息快捷、网络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建立网上信息交易服务平台,实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动态化管理。引导承包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规范有序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效益。搞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监测工作以及各项土地承包管理数据信息的上报工作。
3、强化县乡仲调体系和基本制度,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化解工作,有效维护农民权益。加强乡村两级调解阵地建设,完善乡村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乡村组调解员,加强乡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员的培训,不断增强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不断提高乡镇承包土地纠纷调解队伍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制度,完善调解仲裁程序、文本,确保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法受理、审理,有效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协调机制,构建和谐仲裁调解模式。
二、坚持创新农民负担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减负惠农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把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抓好抓落实,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不发生涉负案(事)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加强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认真执行强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和备案制度,加大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和涉负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抵扣、冒领、套取强农惠农资金的行为。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突出重点领域农民负担的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涉农收费领域、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以及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切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审核验收,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劳的程序、范围和标准,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严防不民主议事、超范围超标准筹劳、强行以资代劳、平调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4、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制度的巩固和创新。坚持党政一把手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负责制和专项治理部门分工负责制和农民负担监管“一票否决”制。继续巩固和完善坚持涉农文件会审会签制、涉农价费和惠农补贴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制、农民测评涉农单位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日常管理制度。继续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区、场)、县直相关单位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公务员招录、表彰奖励对象审核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涉农收费准入、违纪违规约谈、“一票否决”预告等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5、加大涉负问题查处力度。坚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和涉负信访首问责任制,认真了解、查处、回复涉负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杜绝群体性上访和涉负案(事)件的发生。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涉负违规违纪行为。对情节恶劣、影响严重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并坚决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一票否决”。
三、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建设,推进村级财务民主监督
1、继续完善村账、村货币资金双代管的有效形式。主要把握四个重点环节:一是按照新村会计制度和电算化工作流程,把握好报账、审核、记账、报表环节,提升代管工作质量,做到会计基础工作程序达标;二是抓好收入源头管理,特别是加强收入票据和专户储存的监督管理,严禁侵占、挪用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确保村级货币资金安全运行;三是规范支出秩序的管理,对账前审核中查出的违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开支不能报账;四是加强乡镇农经人员和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多形式开展业务技能比武活动,提高整体业务素质。
2、坚持双项监督并重,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财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开展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以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公益性建设项目等重点审计工作,建立农村审计违纪问题移交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规定和要求,推进村(居)集体组织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大村(居)财务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目录,完善公开程序,强化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开展规范化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监管等制度完善的试点,为全面推进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提供可操作性的经验;要着力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特别是对村集体的资产、资源逐一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闲置或未被利用的资产、资源的处置及公益性事业建设程序实行全程公开和跟踪审计,实现效益最大化;会同财政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单位关于开展化解乡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债务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好乡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债务情况清查工作。坚持执行新增无债务村奖励制度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度。
四、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1、营造发展氛围。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月”活动,多途径多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知识,提高农民合作意识,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广泛推介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社员增收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茶文化节、柑橘节以及各种新闻会、产品推介会、茶博会和农产品展示会等大型活动推介专业合作社产品,促进实现“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不断开拓市场,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增强合作社产品竞争力。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规范性扶持机制,出台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导纳入对乡镇和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完善考核考评办法,建立考核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工作进度定期汇报制度和月报表制度,对省市示范社做到坚持经常调度,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每个乡镇都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常过问。建立乡镇主要领导联系合作社制度。今年每个乡镇必须创建2家以上有影响的示范社,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各联系1家,帮助合作社及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示范社快速发展。
3、培育专业人才。大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技术人才、营销人才的培育,将培训工作纳入全县农民素质教育、阳光工程范畴,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提升合作理念。组织合作社负责人走出去,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合作社的研讨交流,开阔眼界,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有力推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的提高。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及社员的培训,注重培养合作意识,努力造就一大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秀人才。加强对乡镇合作社辅导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指导、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业务素质。
4、推进品牌建设。各级各部门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速度的同时必须注重发展质量,切实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和指导,推进品牌建设。大力推进区域性合作社发展,依法指导合作社登记注册,力争今年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到达120家。依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九有”一体化的示范社标准加强“三会”建设,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健全利益分配制度,推进社务公开。有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平台建设,今年重点抓好5家合作社的产品供销、财务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抓好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三品”认证,努力打造合作社产品的知名、著名、驰名商标。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发挥联合功能,推动以亚辉柑橘合作社为龙头的柑橘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组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为社员群众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五、不断加强完善农经体系建设,树立农经部门良好形象
1、强化领导重视。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县、乡两级经管部门面临新的挑战,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强化农经体系建设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激活农经人员活力。严格按照文件和《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把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列入政府职责,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乡镇政府内设机构的同等标准落实好农经人员政治、经济、生活等各项待遇,切实关心和解决农经干部和农经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认真总结农经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推介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树立农经工作良好形象。
2、坚持务实求新。县乡两级经管部门要抓住当前改革机遇,进一步树立“有为必有位”的思想,强化“学习、务实、创新、团结”精神,锐意进取,不断适应农经工作新的发展要求,取得一流业绩。要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提高素质,更全面地掌握和了解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农经业务技能;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抓好农村经济统计分析和专业监测,提高工作效率,为各级领导正确决策农村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发挥参谋作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拓宽视野,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支持农经系统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农经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强化协作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开创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新局面。
3、坚持廉洁自律。县乡经管部门要保持迎难而上的毅力和斗志,牢固树立敢为人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要加强廉政建设宣传和教育,不断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弘扬农经系统风清气正、勤廉为民的良好风气。全县农经干部要严格遵纪守法,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促进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升农经部门社会地位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