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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书屋建设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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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书屋建设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新闻出版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快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快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农家书屋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全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五大重大工程之一,是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一)主要任务。通过加快建设农家书屋,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多的阅读场所,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体现人文关怀,努力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最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文化消费需要。每个农家书屋原则上配置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

(二)基本目标。在“十一五”期末建设农家书屋近1000家的基础上,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市2188个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2011年,全市要完成840家农家书屋建设目标。2012年6月底前,完成360家农家书屋建设任务。

三、采取扎实措施,加快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遵循整合各种资源、多渠道投入资金、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一)建立健全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责任制。从2011年开始,各地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县(市、区)政府文化工作考核指标。实行任务完成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各地季度任务完成情况应在每季度末上报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

(二)整合利用文化资源。充分结合和利用现有文化中心、计生服务室、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文明村等建设成果,发挥各类农村图书阅览室等文化设施资源的作用,对具备条件的增挂农家书屋牌子。

(三)增加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资金扶持。对市区农家书屋工程,市本级将结合“基层文化设施扶持行动”予以资金支持。各地要适度增加财政投入,整合利用各种文化资金、资源和社会捐助资金,与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同步推进农家书屋建设。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冠名、挂牌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捐助农家书屋建设,扩大投资来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加强对农家书屋工程的组织领导和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详见附件),协调小组负责审定全市农家书屋工程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统筹安排文化资源和资金,组织协调、指导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各地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县(市、区)、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人员名单于2月底前报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调研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农家书屋(农村图书阅览室)、文化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等的建设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摸底调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制定本地农家书屋建设全覆盖规划和2011—2012年实施计划,并于3月10日前报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认真做好资源整合、增挂牌子工作。按照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农家书屋工程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协调小组将在近期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做好对现有村级图书阅览室、文化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等文化设施的验收工作,符合农家书屋标准的要及时增挂农家书屋牌子。

(四)扎实开展现有农家书屋验收建档工作。各地对已建成的农家书屋要进行全面验收,并做好建档管理。今后新建农家书屋应在建成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备查验。各地检查验收情况于3月底前报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将对各地进行督查,确保我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