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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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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按照县纪委、监察局2013年全县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及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2013年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继续围绕县委“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我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执行党的纪律,更加注重监督检查,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

1、保障民生政策贯彻执行。将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执行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促使广大民政党员干部不断解放思想,合力攻坚克难,围绕保民生、促稳定,加强对“难有所助”、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婚登收养、殡葬管理、地名服务等重点工作以及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构建惩防体系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政政策法规执行到位,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2、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按照《县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积极开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情形的行政问责。充分运用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建议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建议降职或免职等问责方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干净的要查处,不干事的也要追究,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3、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环境。把加强监督检查与信任激励干部结合起来,把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与违纪违法区别开来,理直气壮地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鼓劲,引导民政党员干部增强信心,进一步营造宽松、健康的干事创业环境,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坚持制度为本,更加注重体系构建,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工作水平

1、不断完善工作格局。坚持构建体系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分管局长、科室、事业单位的领导要负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规定,发生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并进行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构建格局。

2、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加强制度的完善,填补缺少制度的“真空”地带,消除制度内容不完善、程序不严密的“灰色”地带,扩大对权力约束的覆盖面。二是要推进制度的创新,针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主动深入,及时跟进,努力解决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三是要严格制度的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制度、规避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切实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办事环节,取消一切民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提高审批速度。拟定民政行政审批职能调整方案,归并行政审批职能,加快实行“三集中、三到位”。深化巩固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专题学习,做到准确掌握执法标准,严格执行执法程序,自觉落实制度要求,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

(三)强化教育监管,更加注重治本抓源,切实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强化教育引导。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注重发挥先进风范感召人、典型案例警示人的导向作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撰写体会,努力做到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有新提升。积极挖掘培育具有民政特色的廉政文化资源,学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弘扬“孺子牛”精神,营造“干干净净干事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2、强化制度约束。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三必谈”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干部诫勉谈话、任期和离任审计、廉政档案等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部门一把手“三不直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决策“三个必须”等规定。切实以有效的工作机制保障和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廉洁从政。

3、强化权力监督。进一步规范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部署、重要事项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由局党组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推行重大决策票决制,加大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建立质询制和问责制。针对违纪腐败高发易发的环节和领域特点,提高监督的敏感性和预见性。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预算制度,增强年度预算的科学性、严肃性和透明度;实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与局机关财务合署办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做到财务签批、结算、报支(包括下拨)三统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加强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款物、县老年颐乐园建设等重点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检查监督;加大信访处理力度,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更加注重自身形象,努力提高民政工作水平

1、提升工作标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对宗旨观、权力观、价值观等内容的学习,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开阔的知识面、敬业的进取心、良好的自制力,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履行职责的能力,统筹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向前发展。

2、强化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抓作用,定期分析研究,提出措施意见,发挥局纪检组的协调监督职能,为深化反腐倡廉提供重要保证。年初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任务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年底进行考核,确保责任到位。完善部门反腐败工作领导机制,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小题大做,警钟长鸣。

3、坚持优良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民政干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坚持情系群众,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求真务实,大力发扬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作风,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坚持清政廉洁,敢于动真碰硬,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以良好的作风行风争创一流的民政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