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盐务局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认真做好今年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确保贷款放得早,投得准,收得回,效益高,增加贫困农民收入,扩大扶贫效果,现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进程,紧紧围绕“推动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这两大目标,坚持以培育和激发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产业扶贫步伐为出发点,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以生产项目为载体,真正解决贫困户发展经济资金不足的问题,充分体现扶贫到户、农民直接受益的政策导向,切实加快弱势群体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贷款投放范围与对象
1、投放范围:全县所有乡镇村(居),其中重点支持省定经济薄弱村(见附表1)。实行指标到乡镇、直接投放到户办法。
2、贷款发放对象:
①家庭人均纯收入处于2500元以下建档立卡贫困农户;②有劳动能力和致富愿望,并选择了适合本户经营的投资少、见效快的生产经营项目的农户;
③遵纪守法、讲信用,有能力承担偿还贷款本息责任的农户;
④项目经营周期长,但属于产业扶贫范围、且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农户;
⑤以项目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加大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贷款发放对象:
①家庭负债累累或户内无正常劳动力的农户;
②没有选出适宜本户经营项目的农户;
③超计划生育、没有认识错误、没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的农户;
④无故不尽集体义务的农户;
⑤赌博、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的农户;
⑥以前借过小额贷款没还或未按期偿还的农户;
⑦私自放弃权利让别人套用贷款的农户。
3、贷款备选农户的确定:在搞好宣传的基础上,扶贫小额贷款备选农户对象明确为:有劳动能力、有发展项目,经挂钩帮扶人员或单位推荐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适当支持能够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各类种养加专业大户和合作经济组织,但须签订带动协议。农户在乡村扶贫小额贷款组织指导下选择经营项目。
三、贷款发放
贷款发放的对象和数量,由各合作支行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名单范围内自主选择,但不得在范围以外和超指标限额投放。各支行在投放过程中,要认真填好《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情况明细表》(见附表2),并在每月底将此表分别上报县扶贫办、合作银行各一份;每月1号前将上月《扶贫小额贷款管理月报表》(见附表3)和上季度《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情况季度报表》(见附表4)填好上报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汇总后报县扶贫办审查、县财政局确认后分别报省市扶贫、财政、信用部门。合作银行及各支行要建好扶贫小额贷款台帐,相关资料要专门保管,以便及时、全面核算贷款的发放、回收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为尽量满足贫困农户贷款资金需求,各乡镇要以2011年县下达到各乡镇的扶贫小额贷款计划为年度指导性计划,扶贫小额贷款发放规模上不封顶,省财政继续按实结算贴息。
四、贷款的额度、期限及利率
㈠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视项目确定,一般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0元。投放给带动贫困农户(属于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致富的合作经济组织或种养加大户(以下简称大户)的贷款额,按签订带动协议的户数每户5000元计算,最高限额为50000元(须有乡镇扶贫部门鉴证的书面带动协议),且以乡镇为单位,用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大户的贷款不得超过本乡镇贷款指标的25%。对投放给大户的贷款计划指标单独下达,分类考核,计划指标详见附表1,各大户在申请扶贫小额贷款时,要具体填写《大户使用扶贫小额贷款申请表》(详见附表5),银行部门要根据申请表内容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论证,基层支行调查同意发放并签属意见上报县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办复审后签署意见,返还合作银行方可发放。合作银行在给大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的同时,要求大户同被带动的贫困户签订一式四份的扶贫小额贷款使用权利协议书(见附表6)并填写项目带动贫困户统计表一份(见附表7)。大户在申请扶贫小额贷款的过程中,各乡镇扶贫办要加强协调沟通,为借贷双方提供服务。
㈡贷款期限:视生产经营项目周期确定,扶贫小额贷款期限为一年,即自贷款发放之日起,采取对年对月对日办法计算贷款期限。
㈢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得上浮。
㈣贷款贴息。按期归还贷款的农户,享受50%的贴息。实行直接贴付的办法,即农户在还贷时只支付应付利息的一半,剩余部分由各支行工作人员在《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回收及贴息情况一览表》(见附表8)上登记、农户签章,上报时间由扶贫办确定,由各支行将本表和农户的还贷证明单一起报县扶贫办审核、财政局确认后,直接从县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结算专户中划转贴息。
㈤投放时间:按照用早、用足、用好的精神,今年扶贫小额贷款必须在6月底之前全部发放到户。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列入乡镇扶贫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安排专人抓好落实。要及时调整充实乡镇扶贫小额贷款协调小组、村中心组,明确精干人员积极投入工作。各支行要顾全大局,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工作。县扶贫办、财政局和合作银行将经常组织检查、督查,通报情况,年底将对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9),其成绩不仅作为年终评比表彰先进的依据,而且还要记入乡镇扶贫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