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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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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民主管理村务、民主管理财务,强化村级基础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村务公开

(一)各村支部、村委会必须严格对照有关政策实行村务公开。

(二)财务公开内容要齐全,其中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受益分配和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三)村务公开细致明白

1、集体经营收入支出、投资受益、兴办集体企业、社会公益设施建设、办公费用等按项目公布。

2、凡向农户收取的发包收入、一事一议筹资、以资代劳、陈欠往来回收、统筹支柱的生产费用分户公布。

3、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资金等按人公布。

4、债权、债务、两工使用结算情况年终一次性公布。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水利工程水费等预决算方案分别在年初年终逐户公布。

(四)每月8日为财务公布日。

(五)财务公开使用农经部门统一格式的财务公布榜,村务、财务公布底稿及时存档备查。

(六)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村务公开方面的问题,村两委会要及时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二、村务监督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现任村干部和现任村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每三年改选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30日至次月2日开展理财活动,对当月收支进行逐项审计,对审计通过的票据,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专用章。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保管,并做好审议记录。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时,重点把好政策关、审批关、用途关、时效关和规范关。对每张票据的发生时间、事由、金额、经手人、审批人、复核人要逐一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或呈报农经中心审理并做好理财记录。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政策,秉公办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辅导。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年终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全年理财情况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三、资金收支管理

资金管理,全面按照“村有镇管”的要求,实行权责发生制进行记帐核算,同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债券发生制就是按确定的收入项目,不管发生时是否实现现金收入,都按收入项目总额及时进行记帐核算。例如,一事一议筹资,专项承包合同价款或其它属于村集体应收的款项等,都应一次进帐。收、支两条线就是将村集体所有发生的现金收入全额上解至“村有镇管结算中心”帐户统一管理,支出按管理程序进行回拨。不得搞公款私存或坐收坐支。

具体操作程序是:

1、现金收入按项逐笔上解至信用社“村有镇管结算中心”专户,凭信用社进帐单至镇农经中心开具“村有镇管资金”收据,村凭农经中心收据记入应收款——村有镇管帐户内核算。

2、现金支出,一次性支付在500元以内,凭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村长审批,书记复核后的合规票据直接到农经中心报帐核算,一次性支付在500元以上,一律填制申请拨付清单,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审核后拨款项必须在当月内结清报帐,否则不得再次申请拨款。另外,对单笔付款在1000元以上,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支据背面签字审核后支付。

3、对村级三项资金,为了便于统一管理,杜绝重支虚报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村级三项资金各项支出,由村履行合法手续报财政所审核后,村级经费支付中心把资金直接以转帐方式划到“村有镇管”资金帐户,由农经服务中心把关支付,开出相关票据。

4、财务收支及核算,一律由村会计会同有关部门结算,其他人员不得代为结算。

四、专项承包管理

村内专项承包,一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行公开招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要形成会议记录(2/3以上代表通过),并张贴招标公告。

合同的标的、责任、价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要公正明确,杜绝一切仗权承包、仗势承包。会议记录、招标公告、合同文本要及时报送农经中心存档。

五、债权债务管理

(一)建立健全债权债务台帐和明细帐。

(二)根据需要按季或年度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分清责任,及时做好债权回收与债务化解工作

(四)严格控减村集体债务。严禁村集体举债垫交各项费用和一切不切实际项目投资,对于发展经济、兴办集体事业确需借款的,须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同时借款收入必须在当日内报帐。否则一律视为个人借款,谁借款谁负责。

六、资产台帐管理

(一)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帐。

(二)建立耕地、水面、滩涂、道路等各类资源型资产台帐、明细帐。

(三)各类台帐规格由镇主管部门统一,并按记帐要求填写。

(四)建立资产年报制度。占有和使用集体资产和单位和个人要按年度上报资产变动情况。

七、票据管理

(一)村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手续齐全,内容全面,字迹清楚。

(二)收取款项必须使用省农林厅监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及省减负领导小组监制的“农民负担专用票据”收款开票,票随钱走,严禁开空头收据、白条收据或收款不开票。凭证进行领、核销制度。

(三)款项开支、商务活动应取得税务部门的监制票据。

(四)原始凭证必须要素齐全,否则,会计人员不得接收入帐,要素不齐全的票据,谁接受谁负责。

(五)票据的装订、移交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年度终了随会记帐薄一并归档。

八、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中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经济合同等集中交镇档案室统一管理。会计报表、经济合同复印件、村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记录等会计资料,必须统一装订,集中到村档案室统一管理。

(二)每年(月)度终了,财务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和范围整理好会计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归档保管,不得散失、损毁。

(三)切实做好档案室防火、防盗、防蛀、防潮灯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四)外单位调阅会计档案,必须经镇农经部门同意。调阅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始终在场,防止档案损坏或遗失。对经批准借出的档案资料要办理有关借出手续,到期要及时收回。

(五)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责任。

九、财务开支审批

(一)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每月底按时报经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由村会计人员审核登记明细帐,报镇农经中心登记总帐后存档。

(二)开支审批要坚持节约开支、量入为出。严格控制举债兴办集体公益事业。

(三)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按标准考核确定干部报酬,未经镇党委、政府批准,不准随意增加人员,增加报酬。村干部工资统一按镇政府批复执行,奖金、补助必须报镇政府批准后方可发放。否则作私分公款论处,除如数退出外,根据数额大小、情节轻重,追究村主要负责人的经济、纪律、法律责任。

(四)严格控制办公费用的支出。村所用帐簿、信笺等办公用品由镇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从严统一购置,否则不予报销。通讯费限额使用,超支不补(书记100元/月、村长60元/月,会计50元/月,专干50元/月)

(五)因公出差车船票、住宿费等合理开支,一律凭票报销。村集体诉讼、考察等用车,需先报镇分管领导统一。否则,不予报销租车费用。

(六)村会计对各项收支应做到及时保障,超过规定时间(当月)未报帐,又无正当理由的一律按10%折报。对当月未发生经济业务的村,要出具由村会计填写并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签署的承诺书,记明当月没有发生经济业务,隔月不得重新补报。

(七)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十、会计人员管理

(一)会计人员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令、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学习,业务精通,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任免和调换村会计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镇组织部门、主管部门考核,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后,由镇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上任,并报县主管部门备案。

(三)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会计人员。

(四)会计人员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村会计为村定编定额补贴干部之一,享受村主要干部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五)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编制交接清单,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进行离任审计。

(六)会计人员要保持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不随村两委人员的变动而变动。

(七)会计人员履行下列职责:参与民主管理,负责财务公开、每月3日将会计资料报送镇农经中心参加会审、协助镇农经中心总核算员记帐、收好管好集体资金、做好资产台帐和各类明细帐的登记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统计表工作、及时整理各类会计资料等。

十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农村改水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

(二)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实行一事一议,所需款项,必须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村内“一事一议”的筹资实行上限控制,全年总额人均不超过20元。

(四)一事一议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每个劳动力每年筹劳原则上控制在5个工作日左右,最高不超过8个工作日。

(五)一事一议筹劳以出劳为主,实行以资代劳必须坚持村民自愿。村民同意以资代劳的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

(六)一事一议筹资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专项公开所有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不准借一事一议名义筹款它用,增加农民负担。

十二、财务处理程序

(一)经手人签章。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二)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经手人签章后的单据,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凭证背面签字(盖章),并列盖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三)二人审批。经审核后的单据报经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

(四)镇会审与记帐。经审批过的单据报经镇主管部门会审把关、进行电脑录入、备份、打印,并接受群众监督。

十三、重大(耕地、水面一亩以上,资产价值在500元以上)经济事项民主决策

(一)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必须实行民主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包括集体土地(含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征用、拍卖、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年度财务预决算等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纳入村财务档案妥善保管。

(二)民主决策程序

1、“两委”或村民总数的十分之一联名或1/5村民代表联名提出方案;

2、村“两委”研究具体意见或建议;

3、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两委”组织实施。

(三)民主决策责任追究

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时,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决定或更改村集体重大经济事项,均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违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会计电算化管理

(一)使用省农林厅统一开发的财务软件,各村总帐统一由农经服务中心,实行财会电算化。村的所有记帐凭证必须手续齐全、规范,符合入帐条件,方可入帐。

(二)用于帐务管理的违纪为专用机,不得兼做它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微机操作人员要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会计数据的输入、处理、输出及备份,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

(四)制定操作员权限,设置操作员密码,严防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确保会计软件的安全和数据的保密。

(五)微机操作员负责对电算化设备的保养,保持设备的清洁,保证计算机软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严禁上网,严禁安装游戏性软件,严防病毒侵入。

(七)需要保存的会计档案除打印出纸质档案保管外,还要视情况做好备份保存,保管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干部离任审计

(一)村主要干部离任,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人员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干部。

(二)审计内容

1、任期内有无经济问题。

2、任期内对集体贡献情况。主要有兴办企业、福利事业情况、集体资产、负债与净资产变动情况等。

3、其他群众举报或要求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程序

1、明确审计任务和重点,编制审计方案;

2、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3、实施审计方案;

4、撰写审计报告,报送有关单位;

5、监督被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进行审计回访;

6、审计材料整理归档。

(四)审计责任

1、审计人员要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造成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

2、审计中如发现经济问题,责任人必须无条件如数退回违纪金额。另外,在违纪金额中,贪污收取20%的罚金;挪用的收取1%的罚金;滥支乱补的收取支部书记1.5%、村长1%、会计0.5%的罚金。对累计数额达到法律追究界限的移交司法机关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