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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为了深入推进幸福杨寿和谐杨寿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成立镇安民惠民中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有效整合政法综治、矛盾调处、信访接待、社会救助等社会管理功能,建立镇安民惠民中心,做到“以人为本,有求必应”,与镇便民服务中心为经济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相呼应,全面承载起党委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为“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共建共享幸福和谐新杨寿”提供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
镇安民惠民中心与政法综治中心、社会救助中心合署办公,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党委政法委牵头,综治办、民政科、司法所、法治办、信访办、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在中心统一设置接待窗口,工会、妇联、团委、劳保所、企管站、村建科等部门协作联动。镇安民惠民中心主任、副主任由镇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负责人兼任。各部门单位驻中心工作人员原则上服从中心统一领导和调配,日常在中心办公。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镇安民惠民中心,在不改变部门体制、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按照“主体不变、职能拓展、联合运作、优势互补、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做好有关工作,使群众能安心,让群众得实惠,推动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一)职能大整合,让群众省心。镇综治办、民政科、信访办、司法所等部门作为基本部门,在安民惠民中心接待大厅设置接待窗口,接受、处理群众咨询、求助、投诉和控告等;镇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作为协作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服从中心统一调配,让群众“进一门,解千忧”,方便群众办事,体现有求必应。
(二)服务全方位,使群众安心。镇安民惠民中心实行首接负责制,首次接待人员对群众咨询、投诉、求助等事项负直接责任,实行全程跟踪,一包到底。对职责范围的所有事项限期办理,对其他事项做好指导、咨询等协调工作,并在相关事项移交后负责对接、督促和信息反馈,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体现高效便捷。
(三)办事讲原则,给群众信心。镇安民惠民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接待大厅设置岗位监督台和举报电话,公布办事须知和办事流程,所有办理程序和结果均实现网上公开,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建立纪检、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保证群众能够及时、合理表达诉求,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服务的公信力,体现公平公正。
(四)工作重和谐,为群众暖心。镇中心实行多部门联合会商,对具体事项的办理,从法律、心理、政策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综合考量,不仅追求“定纷止争”,更加重视“案结事了人和”,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推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现安民惠民。
四、工作制度
(一)首接负责制度。群众来访时,镇安民惠民中心在岗接待人员即为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做好分流、交办等有关工作,并向中心领导汇报。首问责任人对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直至工作流程终结。
(二)议事会商制度。镇安民惠民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会商解决问题;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汇报当月主要工作和重点、难点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研判会议,分析社会治安和稳定情况,报镇主要领导。遇有重大难点热点问题,适时召开协调会。
(三)民情研判制度。建立镇社情民意台帐系统,把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及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重点人口等特殊人群全部纳入视线,通过健全完善信息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并定期开展走访、救助等有关工作,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当地。
(四)应急反应制度。镇安民惠民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受中心直接领导和统一调配,对镇社会治安和稳定情况负总责。中心设立专业应急处置小分队,日常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对突发性、紧急性事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有关工作。
(五)督查督办制度。镇安民惠民中心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的重要事项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办理、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督办,督促落实工作措施,检查工作实际效果,并提出督办意见,必要时可约谈相关负责人。
五、实施步骤
安民惠民中心建设分三个阶段扎实推进:
(一)宣传动员,整合推进(4月初—4月底):召开镇推进镇安民惠民中心工作动员会议,并挂牌,将原有的万户民生档案,政法综治中心、社会救助中心等进行整合提升,研讨规范运作方式。
(二)挂牌运作,完善提升(5月初—8月底):5月底前,在镇安民惠民中心挂牌的前提下,建立专门的电子软件系统,将相关人员、数据录入,建立基础台账。全面规范运作,切实体现成效。
(三)总结验收,规范运作(9月初—年底):10月底前,镇对安民惠民中心建设进行总结回顾,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年底,结合政法综治工作综合考核,镇对相关部门涉及安民惠民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考评验收。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镇安民惠民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有镇党委分管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委政法委(综治办),由镇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二)强化工作保障。镇各有关科室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和工作职能,做好贯彻落实。要强化组织保障,要落实专人在中心挂牌办公。要因地制宜,配备必要设施,切实做到人员、设施的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作配合。安民惠民中心建设工作,按照职责管理原则,要认真落实安民惠民中心相关工作任务分流指派权、工作人员指挥调度权、工作进展检查督办权等,切实增强安民惠民中心的执行能力。各有关科室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支持参与安民惠民中心建设,努力形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