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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司法行政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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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司法行政工作意见

2013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围绕海沧“三新”建设,着力服务科学发展,着力服务社会和谐,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着力服务基层基础,着力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正公平提供有力保障。现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基层工作

大力推进规范司法所建设。加大抓基层、打基础力度,一是要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的人、财、物、车、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和各项业务运行的工作流程,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二是要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全面加强基层干警、专兼职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素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所长“领头羊”的作用。三要加强基层人员配备。通过公务员、专职调解员、社区矫正人员等多种方式充实基层力量。力争在年内实现3个司法所100%规范化。

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2013年摆在我局面前的一项硬指标、硬任务。要根据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社区矫正成功经验,学习他们的工作机制和基本模式,加快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和业务培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衔接工作,加强软硬件建设,加快建章立制,保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稳妥开展。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开展“我为和谐做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一是继续促进调委会的规范化。高标准抓好规范调解室建设,力争我区各村、居调委会都有高标准的规范化调解室,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的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加强调解骨干的培训。二是构建响应灵敏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加强民间矛盾纠纷的预测、排查,探讨预防群体性纠纷发生的有效措施,增强预测、防范矛盾发生的能力,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三是坚持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特别是抓好特殊时期、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求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做好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调处。四是进一步发挥镇街纠纷解决服务中心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现方式,探索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互动。五是加强调研,总结经验。预备年内完成近年来调解案例汇编手册,通过媒体报道、以案释法、现场会等方式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

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依托安置帮教管理软件完备数据,对2008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调查,造册登记,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继续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技能的培训,加强同有关职能部门联系,争取为其创造就业机会;符合低保条件者,做到应保尽保,将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制宣传的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体现时代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普法工作的进度和成效,做到三个重点突出。

重点加强普法宣传阵地的基础性建设。我局已向区政府提交《2013年为民实事项目建议表》,若能得到资金支持,将建立三个普法阵地。一是建立市民普法广场。计划在农贸市场旁的榕树广场增设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栏、法律便民服务箱,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构建海沧居民长效便捷的学法平台。二是做大新阳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争取建成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设立100-200平米的多媒体电室,开设法律图书室,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立体化的法律服务。三是建设有辐射力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原有的东孚中心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需要,拟在海沧实验中学建立海沧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设立法制宣传室、青少年法制宣传走廊、配备3人以上专兼职法制宣传员,重新编印海沧区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

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总结推广“法律六进”示范点的经验做法,不断拓展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争创我区普法亮点。一是促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的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干部学法档案,举办3-5场法制专家讲座,通过“海沧普法网”考试系统,开办讲座视频,组织2场以上法制知识网络考试;与宣传部联合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建设活动,以点带面、推进深化。二是“法律进农村”要深入基层、顺应需求。海沧目前有23个乡村,农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而且受场地和时间的限制,难以集中学法,要灵活形式,利用“送法下乡”活动、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区电视台法制宣传栏目、发送法制短信息等方式打出组合拳;内容上实用化,结合农村居民关心的征地拆迁、进城务工等内容,协调相关单位编写适合农民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三是“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做多做强。在原有的海发社区基础上,选择硬件配备及软件设施相对齐全的2-3个社区,继续打造优秀的品牌社区法制氛围。四是促进“法律进学校”形式创新。在新基地建设基础上,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的新形式、新载体,争取“法制夏令营”等传统特色之外有新亮点。五是“法律进企业”突出服务企业稳定发展。提高企业管理经营者的法律素养,选择1-2家大型企业,引导其完善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引导企业员工合理合法维权,促进劳资关系和谐。

重点突出理论调研。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法制宣传教育根本在于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要结合海沧区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结合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及时总结基层普法工作实践,学习兄弟地区的先进经验,力求找准不足,发挥优势特色,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

法律服务工作

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水平。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全年援助案件比增达到10%,巩固和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促进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项工作常规化,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强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互动联系,发挥法律援助信息员作用,积极发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发挥“148”协调指挥中心的作用,加强“148”中心接待来访服务态度的跟踪监督,进一步完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发现涉访、涉诉问题,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发挥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一是深化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结对子活动。让律师更多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二是推动和引导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律师群体性纠纷案件时,既要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注重社会效果。法援中心律师定期到区信访部门,为来访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信访部门、检察院联合互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咨询难、诉讼难、申诉难问题,推动法律服务队伍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做好法制事务、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协助区政府办做好法制事务工作,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要求,协助区政府及有关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和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发挥公证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做好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坚持为民、便民、利民原则,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扩大公证工作为人民义务服务范围,继续发挥公证在我区招商投标、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

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保证每个阶段、每个步骤、每个环节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学有所得、学有成效,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将科学发展转化为推动工作思维方式和发展思路,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相应考评机制、通过培训活动、岗位练兵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锻造一支事业心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作风扎实、法律业务素质过硬,群众工作能力过关的司法行政队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司法行政事业的新要求、新特点。

着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将政风行风建设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的选聘制度、明察暗访制度、重点督访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办法。抓好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对外服务窗口党员岗的建设,发挥法律服务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理性合法维护自身权利。

着力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将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同志选配到党支部领导班子里来,将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力度,促进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管理,力争再获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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