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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平安代表人机制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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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平安代表人机制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农村平安建设,推进我乡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稳步发展,决定于2010年开始在全乡各村(居)广泛推行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密织基层防控网,着力打造和谐平安新农村。

推行“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的重要意义

在广大农村,由于农户分散居住、独立生产、自主经营,传统的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农村的现实需要。为解决这些问题,中沙乡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在认真总结农村平安建设的经验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推出“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这项新举措。“家庭平安代表人”,就是在家庭中负责组织、带领家庭成员参与维护家庭平安,督促家庭内部落实平安防范措施,并对外代表家庭处理与其他家庭、单位等之间的矛盾纠纷的家庭成员代表。

推行“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村民创建平安家庭的意识和积极性,搭起了邻里之间沟通的桥梁,形成了邻里和睦、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二是有利于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通过对家庭平安代表人的培训,使其初步掌握了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法律法规,并负责向家庭成员宣传,从而带动了广大农村和居的普法教育,营造了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有利于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家庭平安代表人”充分发挥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熟悉人员情况的优势,积极承担起了家庭和邻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职责,使矛盾纠纷及时得到排查、及时得到化解,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了基层、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四是有利于维护当地农村的和谐稳定。推行“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是对农村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使平安创建的责任真正落实到了农户和个人,确保了平安农村的持续稳定发展。

“家庭平安代表人”的主要职责任务

组织安排家庭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家庭成员搞好经济生产,做好自我防范;协调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代表家庭处理与其他家庭、单位等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平安中心户长、村(居)干部、单位负责人、包片民警反映治安信息、案件线索、矛盾纠纷信息,反馈对居住地社会治安的意见、建议。

“家庭平安代表人”的基本条件

1、家庭平安代表人条件:男性为20至65周岁,女性为22至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参加正常的体力劳动;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识,比较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明礼诚信,为人正直,热心公益事业,在家庭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号召力,能够带领全家人遵纪守法、勤劳致富。

“家庭平安代表人”的推选程序

首先,以村、居为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将“家庭平安代表人”的基本条件、职责任务、推选程序告知每位村(居)民;其次,组织各家各户分别召开家庭成员会议,进行民主推选,在家庭推选的基础上,居、村组干部和平安中心户长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再从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能力、群众威信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最后,对符合条件的代表人由村民小组、单位登记造册,村委会、居居委会汇总后统一颁发《家庭平安代表人证书》。

“家庭平安代表人”的管理

加强对“家庭平安代表人”的管理,是发挥好这项制度的关键。我们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家庭平安代表人”的管理:一是坚持“五个一”工作机制。即由平安中心户长每月召集一次家庭平安代表人例会;通报、安排一次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收集一次家庭平安代表人的意见和建议;排查一次矛盾纠纷,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交流一次工作体会。二是坚持教育培训制度。“家庭平安代表人”上岗前,要由村、居统一组织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政策法规、道德规范和平安家庭创建等综治基本知识。平时,还根据需要,通过学习参观、座谈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平安代表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坚持考核评比制度。每年年初,由平安中心户长与“家庭平安代表人”签订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全面评比。对家庭无人违法犯罪、无矛盾纠纷、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无和邻居打架斗殴,发生矛盾纠纷能及时化解,无越级上访的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给予批评,批评后仍无改进的,由村、居委会宣布免去其“家庭平安代表人”,组织重新推选。

推行“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的工作步骤

为抓好这项工作,目前中沙乡先选出一个村作试点,成功后再全面铺开。将推行“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广泛宣传,精心部署

1、各村、乡平安家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作推行“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

2、上报工作方案(4月30日前);

3、召开会议,由村主要领导进行动员布署;

4、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进行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推行“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的良好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5月-6月):正确引导,全面落实

1、组织各家各户分别召开家庭成员会议,民主推选产生“家庭平安代表人”;

2、在家庭推选的基础上,居、村组干部和平安中心户长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再从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能力、群众威信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3、由村、居统一组织进行内容为政策法规、道德规范和平安家庭创建等综治基本知识的集中培训;

4、对符合条件的代表人由村民小组、单位登记造册,村委会、居居委会汇总后统一颁发《家庭平安代表人证书》。

5、上报“家庭平安代表人”工作情况。(6月30日前)

第三阶段(7月-8月):巩固成果,检查验收

1、7月1日-30日,各村、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档案,巩固工作成果.总结报告于7月30日前报乡平安家庭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妇联);

2、8月1日至30日,乡平安家庭领导小组组织总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