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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局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坚持“普治并举”,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为不断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营造良好氛围。
以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为重点,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依法行政及交通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2014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学习宣传,牢固树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4省道路运输条例》、《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14省农村公路条例》、《2014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等交通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落实交通部及省厅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禁令、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等,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勤政廉政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法》、《市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扎实推进交通依法行政
(一)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普法制度化。将法制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岗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学课程,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开展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落实日常学法制度,各单位要制定学法计划,建立学习笔记,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两个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季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利用区干部在线学习中心、日学日高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程、手机普法短信等平台,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开展“每周一课、每月一法、每季一考”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坚持每季度、半年、年终对各单位普法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深入落实行政处罚规范透明运行工作,确保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正确实施。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普法阵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网络、电视等大众传媒作用,通过新法速递、业务介绍、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借助局官方微博、oa办公平台、宣传栏、办公窗口等以及区普法网、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区金宏网等,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政策,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二)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每月一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每月一法”即每月至少重点宣传一部法律法规,主要通过“以案释法”、“网上学法”、“每月一讲”、建立学法笔记等形式开展;同时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各专项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开展以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活动,使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加强普法骨干培训。要按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普法队伍的要求,抓好普法骨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案例研讨、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普法骨干业务培训,为交通普法依法治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普法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2014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委书记、局长苟育华,副组长为副局长董进,成员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普法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具体负责普法工作计划、协调、督导等。各单位确定1名普法联络员(普法骨干),主要负责本单位工作联络、人员培训、信息上报等。
(二)保障普法经费。根据规划要求,建立“六五”普法经费动态保障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障“六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做好“六五”普法教材的征订工作,把征订、学习普法教材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工作研究和信息反馈。要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要求,研究新形势下如何更好的促进交通依法行政,及时交流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经验和做法,做到学以致用,提高普法实效性。
(四)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迎检工作。各部门于2014年6中旬前对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将有关自查材料上报局普法办,6月底前局普法办汇总情况并上报区依法治区办迎接全区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