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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民生项目落实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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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民生项目落实工作意见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扩大和提升民生保障范围和水平,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落实33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加强对民生工程的领导,加大协调力度,解决民生工程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实施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和村(居),要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精细操作,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随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二、夯实基础,严格管理。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强化措施,严格按照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要求,对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项目,要做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示三个重要环节,严格审查核实补助条件和补助范围,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政策公开、程序规范,保证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工程类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加大协调力度,加强监督,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项目实施单位创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的施工环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镇经济文化发展中心要利用“组组通”广播全方位、不间断广播宣传,各民生工程责任单位针对本部门实施的民生工程的特点,精心策划,面向基层,采取多种方式,深层次地进行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的实施。

四、明确责任,推进实施。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结合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抓紧做好补助对象调查摸底和工程类项目规划编报工作,力争做到早批准、早实施。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900元的农村特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按照困难程度实行分类施保补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2、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将全镇农村“五保户”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并在上年供养标准的基础上,将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年人均供养标准提高到1500元,城镇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年人均供养标准提高到2640元。(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3、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已经破产倒闭或名存实亡、停产多年的“三权在县”的城镇老集体企业和城镇新办集体企业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退休条件的固定职工,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已经享受低保或其他生活补助的,按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给予补差,未享受低保或其他生活补助的,按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全额保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配合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应达到9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执行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不变,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30元,县财政补助10元,农民个人缴费20元。(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要。将全镇所有非从业城镇居民,在校杨庙中学,杨庙小学学生,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的在校学生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全覆盖。(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6、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城乡低收入和因病致贫人群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群众,增强医疗救助的及时性。(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7、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对艾滋病、结核病、急性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免费检查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对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霍乱、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以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人进行免费医疗救治。(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县第二人民医院)

8、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完善镇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继续加强县第二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医务人员岗位培训,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按要求完成村卫生室建设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县第二人民医院、相关村)

9、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课程教科书,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中央和省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给予补助,县财政按规定标准安排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各中小学)

10、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继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年完成建设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铺设主管网30公里。(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农村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1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深入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基础上,新增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直到亡故为止。年起,国家统一奖励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其中,只生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继续由省财政出资每人每年增发120元,子女死亡且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另外增发600元,市在省提标的基础上再次提高标准120元。为解决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户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特别扶助,其中,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特别扶助金,属于独生女的省财政提标10元;对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特别扶助金。市在省提标的基础上再提标120元。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单亲男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直到亡故为止。(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12、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最大限度地扩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提高镇内广播电视的基本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13、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助学政策,通过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1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自年7月1日起,20年内对大中型水库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并同时实施扶助项目。到2010年,基本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发问题。(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15、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加快全镇农村路网建设步伐,服务好新农村建设。年完成4.7公里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工程。(责任领导:任单位: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16、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建立和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难保障制度,尽量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17、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加快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程,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的迫切需求。年,全镇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例。(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18、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镇敬老院功能和设施,规范管理。确保五保床位入住率100﹪,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19、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切实保障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对享受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且残疾等级二级以上的残疾人实施生活救助。其中,城镇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360元。(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20、新型农民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农民的就业和创业能力,造就和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年全镇完成新型农民培训任务35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70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80人,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00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21、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实现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今年,全镇计划培训农民工320人,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60﹪以上。(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22、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积极落实免费婚前检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降低孕产妇、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今年,全镇计划完成免费婚前健康检查150对以上,对所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儿童免疫规划一类疫苗接种给予补助。(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23、农家书屋工程。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改善农村文化环境,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今年,全镇计划完成建设6个农家书屋。(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24、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为满足农民群众基本文化生活需求提供保障,今年,完成镇综合文化站既刘云峰烈士纪念馆建设。(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25、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争取改善农村体育设施,促进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加快新时期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26、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按照有关要求,逐步建立常态化、持续长效的农业保险机制,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面,提高农户参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今年,完成县下达的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27、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围绕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环境建设。年,完成县下达的沼气建设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28、病险水库除险加国工程。积极申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利用魏老河除险加固工程,解决我镇有关渠道、支渠、塘坝的病险问题。(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29、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依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从年1月1日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对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给予不超过1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30、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大力宣传,积极争取落实县有关“零就业家庭”就业、培训、保险等优惠政策,实施就业援助。(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31、推进农村中小学建设工程。根据县统一安排,围绕新农村建设需要,实施农村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加快农村中小学建设。(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中学及中心校)

32、实施农村村庄综合整治与改造工程。积极争取加人县农村村庄综合整治与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好村庄综合整治与改造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33、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列入县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划,按要求完成幼儿园建设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镇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