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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县农作物的有机化种植和有机认证步伐,着力推进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有效提升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转型跨越,全面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有机农业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快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有机农业是以生态学及相关学科主导的现代高端农业,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最高形式。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对环境保护的重视越来越高,有机农产品市场需求逐年大幅递增,价格比普通产品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发展有机农业已成为抢占市场先机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效益的重要举措。加快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是我县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基地发展档次和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对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促进县域经济转型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优势与基础
我县气候冷凉干燥,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生态环境好,工业污染少,耕地资源丰富,大部分耕地没使用过化肥,农村劳动力资源充足,具有发展有机食品生产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优势。全县农畜产品基本上符合有机食品生产标准,部分农产品已具备有机食品认证的基本条件。目前,全县18万亩蔬菜基地已获得无公害认证,近10万亩燕麦及杂粮生产基地和3000多亩蔬菜生产基地获得了有机认证,这为发展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大力培育有机食品市场主体,扶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积极稳妥、适度超前地扩大有机食品基地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努力把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使我县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发展,力争把我县打造成为环京津有机保健食品供应基地。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县有机食品基地面积达到51万亩以上,其中蔬菜2万亩、马铃薯15万亩、燕麦15万亩、亚麻18万亩、杂粮1万亩。2011年全县有机种植基地认证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各乡镇有机认证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全县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家以上。
三、建设任务与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广有机化生产
发展有机农业,种植业上要以燕麦、马铃薯、亚麻、蔬菜、杂粮5大品种为重点,畜牧业上要以奶牛、肉羊、肉牛、肉猪、柴鸡为重点。农牧局要联合有关部门按照有机食品生产标准,制定适合我县的各类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和地方标准并全面推广。各乡镇要大力推广有机种植,积极鼓励、引导农业企业和合作组织及广大农民严格按照有机化生产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进行生产。每个乡镇每年有机化种植新增面积不得少于5000亩,力争用3-5年时间,全县有机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务必做好技术服务。农牧局、产业办等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大院校、科研机构、技术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切实做好有机农业生产关键技术的引进、研究、培训、推广及技术指导等各项工作,切实形成适合我县的有机化生产技术,特别是要与各农业企业和专业公司加强合作,依托大企业、大公司的技术力量提升我县有机化生产水平。必要时要抽调人员、组建专门机构,建立有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全面负责全县有机化生产技术服务工作,保障有机农业健康发展。要切实加强有机化生产的监管,要以县农牧、环保、质监等系统现有检测站为依托,不断完善县乡两级质量监管检测网络,全面加强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通过严格监管和强制性推行,加快有机农业发展。
(二)积极发展有机食品基地
要合理规划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布局。按照我县“一环、五带”现代农业产业布局,在环县城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圈和高效绿色蔬菜产业带建设有机蔬菜种植基地;在奶牛产业带建设有机奶源基地;在旱作有机特粮产业带和坝头马铃薯、杂粮产业带建设以燕麦、马铃薯、亚麻、杂粮为主的有机特粮种植基地;在西南部肉牛羊舍饲规模养殖产业区建设有机肉牛生产基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要求,突出地方特色,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起点、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有机食品种养生产基地。在起步阶段,各乡镇发展有机食品基地要重点依托农业企业和专业公司,积极与县内外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和农业进出口公司等联系洽谈,以“产品带基地”的模式,依托各专业公司的有机产品认证资格建设我县的有机食品基地,推进全县有机农业起步发展。要鼓励县内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符合有机化生产的区域,按照《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建设有机食品基地、开展有机食品基地转换工作。对目前尚不符合标准、但极有条件转换成有机基地的区域,要搞好规划,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尽快达标。
(三)加快推进有机食品基地认证
各乡镇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申报认证工作。从2011年起,要着手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申报认证准备工作,使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进入为期两年的转换期,为两年后正式申报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认证奠定基础。各乡镇每年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申报认证面积不得少于4000亩。同时,各乡镇要加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帮助企业获取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中国产品认证标志乃至国际有机认证标志。积极组织分散种植、小规模养殖的农民开展有机食品生产与认证工作。对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要加快商标注册,用法律手段保护有机食品权效益,并接受国家认证机构的检查和考核,做好有机食品基地认证保持工作。
(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销售是生产的前提。开辟销售市场、拓宽销售渠道、保证有机农产品高价顺利销售是推进有机农业发展的源动力和关键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我县位居坝首、面临京津的区位优势,引导我县生产和经营有机农产品的企业、公司、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民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瞄准国内外农产品高端市场,积极主动与国际、国内食品加工企业、农业公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生产流通企业联系洽谈,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大力发展订单式生产。要全面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活动,特别是要拓宽对接范围,积极主动与单位、企业、超市、批发市场、星级饭店等各个渠道进行对接,建立有机农产品会员专供制,切实拓宽我县有机农产品快速进入国内、国际市场的渠道。要鼓励引导县内有机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公司和合作组织,在重点城市设立我县有机农产品及有机食品专卖店,扩大知名度,促进产品销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牧局、林业局、环保局、质监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对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安排部署、推动落实、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各乡镇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把加快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的发展规划,划定具体的建设区域,确定重点行政村、建设地块及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及有机农业发展的任务。
(二)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政策扶持。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项目。对产品通过有机认证或连续2年通过有机转换认证并使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产业带动能力强、吸纳农民就业多、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的,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认证的生产基地,发改局要优先安排上级有关投资项目和企业发展项目,农牧局要优先安排农村沼气工程、循环经济产业、设施化生产项目,水务局要在规划范围内优先安排配套节水抗旱工程,交通局要优先安排农村道路建设,教科局要加大相关科技项目扶持力度。对投资规模大、银行贷款较多的有机食品基地项目,要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对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有机饲料生产项目等有机农业项目要优先扶持发展。二是技术支持。农牧局、产业办、教科局等部门要积极与农业科研院校和生产企业合作开发推广有机农业新品种、新型安全肥料、生物农药、有机农业生产新技术。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优先安排科技扶持经费。三是深加工支持。对开展有机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银行贷款额较多的企业技改和新扩建项目,县金融办、农业产业办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信贷支持和贴息扶持。对有机食品深加工企业申请的新产品研发或技术改造项目,县发改、国土等有关部门要优先予以支持。
(三)狠抓宣传引导
产业办和各乡镇要加大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认识有机农业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特别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有机食品的基本概念及其生产、加工、贸易的基本要求,实现对有机食品生产、加工、贸易等各个环节的社会参与和监督。电视台、张北报等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宣传有机食品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有机食品知识宣传活动,宣传发展有机食品取得成绩的典型实例和先进经验,提高全社会发展有机食品产业的积极性,逐步在全县形成加快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技术培训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知识讲座、外出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有机化种养、加工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普及有机食品科普知识。培训对象主要是乡镇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从事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和管理的人员。特别是要重点抓好有机化生产标准的学习培训,让有机化生产标准深入人心,全面提升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人员的思想意识和技术水平,切实改变广大农民的传统种养行为,为加快我县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和有机农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